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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采风|龙湾检察:激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667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基层采风

激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编者按

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40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温州检察机关需要新作为。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启动“共筑温州检察梦  携手奋进新征程”基层采风活动,在字里行间感知基层检察院顺应改革、服务发展的生动实践。



《温州日报》专栏版面



以党建引领队建 以文化凝心聚力 以主业彰显作为


第十站:

激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龙湾区检察院在不断探寻和实践中,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龙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团 | 结 | 奋 | 进     振 | 兴 | 中 | 华


党建引领凝心聚力

 文化育检厚积薄发


近年来,龙湾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事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赢,先后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连续多年获得“五星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并获评“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党建抓细抓长、队伍带精带强为主线,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通过强化阵地建设和思想筑基,提升党建水平。按照“六有”要求,建设规范化、高标准的党建阵地,倾力打造以党建文化中心、党支部活动室为主阵地的党员学习、交流、活动平台。以品牌创建为抓手,将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


2015年,率先推出了“听民声、连民心、保民生”的“三民”龙检特色党建服务品牌,获评温州市机关党建工作创新二等奖,2017年被评为龙湾区十大基层党建创新示范“书记项目”。2018年,秉承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和浙江省委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出了“三民龙检·服务零距离”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又获评区政法系统八大“筑基工程”。


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打造双赢多赢共赢格局


面对新形势下多重改革叠加的背景以及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龙湾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线,聚焦改革攻坚和转型发展,以“三谋三新”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谋求改革转型的落实,在监督职能的深化和拓展上展现新作为。做精做细传统法律监督业务,突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传统核心职能的监督属性,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培育新的法律监督发展点,把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以点带面提升监督效果;融入社会治理提升法律监督综合成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担当和作为。


谋求监督能级的提升,在凸显司法的效果和权威上取得新突破。凝聚内部合力,坚持“办案就是监督、监督就是办案”,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机制,打破条块职能割裂壁垒;争取各方支持,以检察情况专报等形式加强请示汇报,推动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信息科技助力,推动执法信息中心与综治、执法、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智慧治理系统融合,实现检察业务与检察技术深度融合。


谋求内生动力的增长,在队伍素能的培养和发挥上达到新高度。专业化建设集聚人才效应,搭建与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队伍培养平台,提升监督专业水平;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形象,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推出了“多方位打造公益诉讼工作平台”“三民龙检·服务零距离”等龙检特色工作品牌和机制,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倾力打造“三大平台”

公益诉讼成效初显


检察公益诉讼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和职责,龙湾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针对起步中的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线索匮缺、监督乏效、成果单薄等问题,倾力打造案源信息搜集、监督能级提升、办案成效扩展三大平台,构建“诉前圆桌会议”、检察情况专报两项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


去年8月14日,一封从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往区检察院的复函,让一起十七年无人监管的千万国有资产流失案终于尘埃落定。龙湾区检察院从年初获取线索,到案件调查遇阻力、证据收集遇困境,再到转变思路柳暗花明……历经大半年,价值巨大、应属国有资产的温州市瓯海水产招待所,在一份1978年有关固定资产划拨单关键证据的证实下,案件得以水落石出。该水产招待所所属房产正式交由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监管。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龙湾区检察院邀请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委员等召开“诉前圆桌会议”,通过沟通情况、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形成共识,为案件办理消除了阻力,提高了办案质效。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说,公益诉讼刚刚起步,这起年代久远、取证艰辛的国有资产流失案成功办理,让大家对公益诉讼工作更加有信心、恒心、决心。


该案件的影响远不止此,针对国有财产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类似问题,龙湾区检察院以检察情况专报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关于加强我区国有财产监管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的建议》,专报获区长批示肯定,要求由区国资委牵头在全区六大系统开展自查自纠,联合整改。


2018年,龙湾区检察院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3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件,均已得到有效整改和回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典型案件如区人防办怠于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案、区海洋与渔业局怠于履行国有财产追缴职责案等,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300多万。将“健康中国”战略贯彻落实到公益诉讼环节,对“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口腔诊疗机构等食药领域进行走访调查,督促开展行业整治,多起案件被新华社、正义网等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龙湾区检察院40年结硕果



1

1987年9月,龙湾区检察院正式对外办公。

2

2007年1月,龙湾区检察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

3

2009年2月,龙湾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

4

2009年3月,龙湾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抢劫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大诉讼监督精品案”

5

2010-2011年,龙湾区检察院被评为 “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

6

2012年4月,龙湾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

7

2012年7月,龙湾区检察院潘晓乐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个人

8

2016年9月,龙湾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系温州市首例无证从事旅客运输并在高速上严重超载而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9

2017年12月,龙湾区检察院获评“浙江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10

2018年1月,龙湾区检察院被评为2017年度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

11

2018年12月,龙湾区检察院报送的《王某某申请国家赔偿案分析报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优秀个案分析报告。

12

2019年 2月 , 龙 湾 区 检 察 院 获 评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






文字 | 张琳

排版 | 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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