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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万!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受贿案一审开庭【709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2019年5月9日上午,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受贿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海霞,公诉部主任高峰,员额检察官陈坚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担任审判长。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吴水霖利用担任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湖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款项支付、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假释审批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楼某生、徐某荣、丁某农、邵某鸣、李某勇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14.2781万元。吴水霖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交代了受贿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且已退缴全部涉嫌犯罪所得。公诉机关认为,吴水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吴水霖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与被告人吴水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水霖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当天,温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市国资委等单位7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旁听。

文字:温简

图片:市中院

编辑: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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