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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宗罪!14名被告人!龙湾检察成功起诉卢某某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728期】

龙湾检察 温州检察 2021-04-28

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6月25日,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依法对卢某甲、卢某乙、卢某丙等14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串通投标等罪名提起公诉。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

卢某甲、卢某乙和卢某丙父子三人利用其宗族势力,在乐清市城东街道慎海片区形成较大的社会势力及影响力。2006年开始,父子三人通过纠集多人参与恶性群体性事件名声大振,先后网罗、控制、操纵一批吸毒、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卢某甲、卢某乙、卢某丙3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张某某等8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刘某某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并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50余起犯罪行为,非法垄断新塘工业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建设及设备、物资搬运等,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用于维持组织运转,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组织运作模式。

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乐清市新塘工业区及周边地区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给当地群众造成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严重扰乱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卢氏父子三人涉黑系列案件持续时间达十年以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涉嫌犯罪事实多,案情重大、复杂、疑难。在办理案件期间,龙湾区检察院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仔细审查、严格把关,并重点审查该案中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问题,仔细分析、精准研判,及时移送了多条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督促、协同公安机关全面查清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彻底摧毁该组织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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