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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个安全年,公益诉讼亮剑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乱象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温州检察 2021-04-28


在鼠年春节来临前夕,鹿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来到位于藤桥镇老鼠山的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销售场所及储存仓库,对该院办理的首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合法、安全经营。

(检察官到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实地回访)



2019年7月,鹿城区检察院在深入排查多起非法储存爆炸物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某烟花批发公司在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期间,没有向零售商提供统一配送服务,默许零售商自行提货,从而导致众多零售商使用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大量储存在货车上随意停放。而且该公司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相关销售合同留存,还向没有取得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商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9年10月,经上报省、市检察院批复同意,该院依法分别对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鹿城区公安分局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两个部门履行职责,消除安全隐患。随后,两个部门均落实多项举措,还组织召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部署会,并联合消防、市监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整治。



农历新年越来越近了,又快到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了,辖区烟花爆竹的配送、销售流向管理是否都整改到位了?

    在2019年12月30日,鹿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召集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案涉批发公司进行回访,对烟花爆竹的配送制度落实情况、流向管理等进行查看,并向企业工作人员分发《烟花爆竹批发业依法经营提示》。

2020年1月8日,检察官又来到温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以《做烟花爆竹合规经营者 过祥和安宁春节》为题为全市烟花爆竹业80多位从业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现场还分发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依法经营提示》。(图为检察官在为从业人员上警示教育课)

       此外,鹿城区检察院还向温州市烟花爆竹协会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协会组织开展全市烟花爆竹业合法经营专题宣传活动,发现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及时予以提醒,情节严重的,则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给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并建立健全行业合法经营机制,引导批发企业落实统一配送法定义务,使用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  



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通过节前回头看,督促整治落实情况,引导经营户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合法、安全经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百姓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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