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9件!依法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温州检察在行动!【869期】
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部署要求,温州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多起涉及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重要案件速递
据悉,截止2月8日,温州公安机关共对9件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其中诈骗4件,妨害公务2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妨害传染病防治1件,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1件。温州检察机关均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派员了解具体案情,帮助梳理在案证据,引导侦查机关就证据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查取证,为后续依法快捕快诉工作夯实证据基础。其中,瑞安市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妨害公务案,在侦查机关移诉当日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并依法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功向瑞安市法院提起公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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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检察院对黄某某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2020年2月4日14时许,被告人黄某某(液化气公司送气工)没有携带出入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运送煤气罐途经一处防疫卡点时,被街道防疫工作人员李某等人拦停并要求出示出入证及测量体温。被告人黄某某不配合,以被故意刁难为由下车殴打李某头部一拳,后在李某报警时用手掐李某的脖子并扯断其脖子上的工作牌,致使李某构成轻微伤。之后,被告人黄某某入该村运送煤气,出村时看到出警到场的公安民警,又上前强行扯下李某佩戴的口罩并大声质问,被公安民警当场控制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同日,瑞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2月8日,该案移送瑞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瑞安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黄某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确保起诉、审判过程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并顺利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后成功于公安机关移诉当日将该案向瑞安市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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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1.28诈骗案
2020年1月27日,在外经商的郑先生希望给温州老家捐赠一批医用口罩,于是在抖音上发布求购医用口罩的信息,之后有人主动添加郑先生微信,声称库存了大量3M1860医用口罩,并能马上发货。双方商定价格后,郑先生下单1万只,并支付对方10.8万元,等付款后发现对方迟迟不发货,再次联系发现已被对方删除好友,才知被骗。2020年1月28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1月30日,平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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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胡某某等人诈骗案
2020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微信中主动添加金某某,声称有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售,金某某遂将胡某某的微信名片推送给在瓯海区物业公司负责采购的被害人吴某某,吴某某经与胡某某、朱某某联系,二人均声称有防疫用品出售,吴某某遂将此事反映给物业协会,其本人及物业协会共需购买70250元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用于分发给各物业公司用于防疫。吴某某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给胡某某70250元,胡某某收到后即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失联。次日,吴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2月2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2月4日,瓯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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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苏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为平阳县腾蛟镇某村卫生室法人代表,拒不执行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民办医疗机构门诊一律不得诊治发热病人,一律需将发热病人转诊到就近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要求,仍于2020年1月24日、27日、31日私自留诊了有发热症状的苏某某、王某某母女(二人在就诊时隐瞒武汉旅居史)。2020年2月1日,苏某某、王某某二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据悉,平阳县腾蛟镇镇政府已将116名与二人有密切接触史人员进行医学隔离,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作为密切接触者也正在接受医学隔离,其行为给该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重大隐患。2020年2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平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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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犯罪嫌疑人赖某某于2020年1月21日凌晨同其侄子驾驶小型轿车由湖北武汉返回至泰顺县泗溪镇家中。同月23日上午,赖某某因身体不适前往泗溪镇卫生院就诊,表示自己系武汉返泰人员且有发烧情况,经检查医生让赖某某乘坐120救护车前往泰顺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但赖某某拒绝乘坐120救护车并要求自行前往。后赖某某驾车至其弟弟赖小某家中,借用赖小某的医保卡后前往泰顺县人民医院就诊。因疫情需要,泰顺县人民医院已实施普通门诊和武汉返泰人员发热门诊分流机制,分流护士台询问赖某某有无存在外出史、接触外出人员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时赖某某均予以否认。经分诊护士检测,赖某某的体温为38.4摄氏度,后在门诊医生接诊过程中,赖某某仍然否认自己存在外出史等情况,致使门诊医生依照普通发热情况对赖某某的血液、胸部等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输液治疗,赖某某输液完毕后自行离去。后赖某某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被隔离治疗。目前,赖某某接触的家庭成员、医护人员等已被隔离11人,其余接触人员仍在排查中。2020年2月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2月5日,泰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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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涂某某诈骗案
2020年2月4日18时,涂某某来盐盆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涂某某交代其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间,先后在微信、QQ上发布出售大量口罩的信息,后骗取他人钱财十来万元。2020年2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2月6日,乐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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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孙某某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5日16时许,鹿城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郭某某、民警叶某某、辅警徐某等人在鹿城区丰门街道前陈路协助丰门街道对接触过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孙某某进行隔离工作时,孙某某拒不配合,手持菜刀多次砍向民警郭某某和民警叶某某,并将叶某某持有的警用盾牌砍坏。后孙某某将菜刀扔向辅警徐某,致徐某右手手背刮伤。2020年2月5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2月6日,鹿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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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溪某某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溪某某于2020年1月27日10时许,在微信上以出售口罩为由,诈骗受害人蔡某货款8500元及运费88元。2020年2月7日,溪某某在江滨派出所辖区被抓获。同日,鹿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鹿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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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彭溪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泰顺县彭溪镇政府在彭溪镇外洋村养老服务中心设立一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安置点,其中有一从湖北武汉回泰的彭溪籍市民隔离安置在此。2020年1月27日,彭溪镇外洋村数名村民为了不让隔离安置点设置在该村,聚众到隔离安置点吵闹,后彭溪镇政府报警。相关犯罪嫌疑人身份尚未查明。2020年1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2月2日,泰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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