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企在行动│复工首日,检察官送来一份特殊的“礼物”
温润之州,温暖常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温州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战略重点,以深入开展“三服务”为抓手,跟进部署检察环节配套举措,不断强化自身疫情防控,持续深化助企法治服务,以更加强烈的检察担当为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推出“‘暖’企在行动”专栏,生动展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积极行动和主动作为。
2月24日,是永嘉县企业疫情期间迎来复工的第一天。早早地,永嘉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陈哲和同事带着一份特殊的“礼物”来到了温州市永嘉县某阀门企业。少了一些见面的寒暄,陈哲就直奔主题,“这次我们过来是专程向你作公开宣告的。”听着检察官的陈述,该企业法人代表吴某有些诧异,但更多的还是欣喜。
事情还要从2016年1月说起。那时,吴某在向杭州某物资公司购进货物时,一时起了贪念,让对方为为自己虚开部分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款,税额共计15万余元。然而,贪“小便宜”的罪恶感一直困扰着吴某。新闻里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惩处的报道更是加重了他的忧虑。2017年3月,吴某决定主动将将全部抵扣税款作进项税额转出来弥补国家税款造成的损失。心稍宽了先,但2019年下半年,杭州某物资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处。得知消息的吴某,于2020年1月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天,吴某被取保候审。
该案侦查正值疫情期间。从严控,到趋稳,再到慢慢恢复生产,疫情防控的形势逐渐向好。2月11日,温州市检察院适时出台“护企暖企九条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民营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促进民营企业稳发展渡难关。“疫情防控和生产发展,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助力。”陈哲和同事们在看到《意见》后,工作的劲头更足了。
2月1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该案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陈哲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该企业创办于1994年,是国家及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永嘉泵阀特色工业园区骨干企业,平均年产值两亿余元,年纳税一千余万,拥有十几项技术专利,多次获评“功勋企业”“巨龙企业”等荣誉称号。
“可以说,这是一家当地的明星企业。”随着办案的深入,陈哲和同事心生一丝担忧,“因为疫情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已经遭受影响。如果因企业法人被判刑,对企业的复工带来负面影响,这样的明星企业会不会面临更大的发展困境?”为此,陈哲和同事主动走访了该企业,就案发背景和企业经营实况进行调研。
2月18日,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永嘉县检察院专门制定《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把检察服务保障直接高效地落到企业复产复工的急需处,主动对接企业复产复工诉求,依法快速办理涉企案件,助力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而案件办理过程中,吴某亦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且积极配合认罪认罚。本着“平等保护”原则,永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涉案企业及吴某犯罪情节轻微,在立案前已弥补损失,案发后自动投案且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及社会危险性较小,决定依法对吴某作相对不起诉。
“开工第一天就有这种政策帮扶,对我们复工是一种巨大的鼓舞。” 该企业法人代表吴某欣喜地说道。
这一份特殊的“礼物”,就是温州检察机关依法为企业复工复产送上的“定心丸”。当然,检察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也体现在其他方面。陈哲和同事在宣告结束后,又及时了解了企业在复工复产和生活秩序恢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是复工前提”的基本要求,还提供了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指导,切实服务企业安全有序开展复产复工活动。
编辑 | 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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