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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大考”之年,温州检察这样答题!

温州检察 2021-04-26





一个真挚的微笑

一句礼貌的话语

一次小小的礼让

……

都能让人温暖于心

文明

能够让一座城市更具温度和魅力











  今年是温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大考之年,温州检察人义不容辞,争当表率,把文明城市创建放心头,测评体系放手头,扮靓“面子”做实“里子”,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中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领导带头


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程曙明检察长签署承诺书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承诺书”行动,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带头签署承诺书,带领全体干警郑重承诺——
尊老爱幼,传承好家风;崇德向善,传播正能量;文明出行,礼让守法规;移风易俗,低碳树新风;环境卫生,整洁亮形象。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日常生活中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事,争做文明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请听这份承诺书全文!




以知促行


让文明之“法”化于心






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文明单位创建应知应会内容,为共建文明温州、共享幸福家园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并通过二维码扫码形式开展问卷调查,以知促行,检验学习成效。
  据悉,《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去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倡导与鼓励的文明行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实施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共计34条规定,特别是对市民反映最强烈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通过学习活动,干警充分认识到了学习贯彻《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表示要将文明行为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切实增强履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




知行合一


志愿红里跳动着检察蓝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只有参与者,没有局外人。温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活动,为温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尽献绵薄之力。
  在“文明礼让为爱而行”为主题的“礼让斑马线”志愿服务活动中,我院“党旗红•检察蓝”志愿服务先锋队的8名青年检察志愿者身统一穿红马甲、检察制服,出现在温瑞大道和瓯海大道交叉路口主干道上。“红马甲”手举印有“不做低头族,安全过马路”的宣传牌,提醒过往的车辆、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交通陋习,践行“车让人人快走”的和谐理念,争做文明交通人。





  为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实践中来,我院志愿者服务队还深入社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志愿者兵分两路,一路进行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和垃圾袋、问卷调查等方式为居民科普垃圾如何分类与回收;一路进行社区环境清理,让社区道路和花坛面貌焕然一新。



  同时,为零距离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院志愿者还为社区群众提供爱心伏茶、健康咨询、书法赠送及现场剪发等便民利民服务。在活动过程中,志愿者耐心地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让群众带着疑惑和烦恼而来,带着微笑离开。

文明城市创建

温州检察持续“升温”

我们一直在努力

今天,你行动了吗?









文字丨戴一晨

朗读丨周晓彬

编辑丨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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