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全国文明城市“大考”之年,温州检察这样答题!
一个真挚的微笑
一句礼貌的话语
一次小小的礼让
……
都能让人温暖于心
文明
能够让一座城市更具温度和魅力
文
明
城
市
今年是温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大考之年,温州检察人义不容辞,争当表率,把文明城市创建放心头,测评体系放手头,扮靓“面子”做实“里子”,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中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领导带头
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程曙明检察长签署承诺书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承诺书”行动,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带头签署承诺书,带领全体干警郑重承诺——尊老爱幼,传承好家风;崇德向善,传播正能量;文明出行,礼让守法规;移风易俗,低碳树新风;环境卫生,整洁亮形象。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日常生活中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事,争做文明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请听这份承诺书全文!
以知促行
让文明之“法”化于心
据悉,《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去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倡导与鼓励的文明行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实施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共计34条规定,特别是对市民反映最强烈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通过学习活动,干警充分认识到了学习贯彻《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表示要将文明行为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切实增强履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
知行合一
志愿红里跳动着检察蓝
在“文明礼让为爱而行”为主题的“礼让斑马线”志愿服务活动中,我院“党旗红•检察蓝”志愿服务先锋队的8名青年检察志愿者身统一穿红马甲、检察制服,出现在温瑞大道和瓯海大道交叉路口主干道上。“红马甲”手举印有“不做低头族,安全过马路”的宣传牌,提醒过往的车辆、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交通陋习,践行“车让人人快走”的和谐理念,争做文明交通人。
文明城市创建
温州检察持续“升温”
我们一直在努力
今天,你行动了吗?
文字丨戴一晨
朗读丨周晓彬
编辑丨温州新闻网
1、“以检察‘小窗口’的出彩为‘重要窗口’添彩!”——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987期】
2、“未”爱前行,捷报不断,温州检察做了哪些努力?【986期】
3、10余万被害人被骗8000余万元!温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潘某某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4、关注!省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调研指导温州市社区矫正工作【9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