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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整改提高攻坚战!程曙明检察长在这场推进会上强调了这三方面......

温州检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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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天下午,温州市检察院召开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整改提高推进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出席,各部门负责人列席。





  据悉,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是省委政法委今年主抓的重要工作之一,纳入省委平安考核内容。自今年4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温州市检察院积极开展问题排查和案件质量评查等,推进相关问题治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在刑事诉讼中落实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若干工作指引》等制度,争取党委支持,出台文件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相关做法在《浙江日报》刊发,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此同时,乐清市检察院法律监督竞赛等活动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





  程曙明检察长就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提出三方面意见:


一、


思想认识决定工作高度


  要充分认识整改提高是落实省委政法委和省市院部署的重要抓手。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根据省委政法委平安考核、省院“三个年”活动、市院“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总体思路要求,结合“学先进、争一流”主题活动,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紧盯自身需重点改革问题,推动整改提高各项工作。


  要充分认识整改提高是彰显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保障。监督的权威在规范,监督的自信也来自规范。要进一步在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上,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以实实在在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充分认识整改提高是迎接教育整顿活动考验、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举措。抓好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是浙江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之前的一次自我革新,是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一次重要实践,抓好规范化整改提高工作,才能更好地迎接教育整顿工作的检验。


二、


整改措施决定工作程度


  要重点围绕面上问题抓整改。抓挂牌督办,认真梳理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形成清单,做到及时跟进、定期通报;抓专项治理,紧盯认罪认罚从宽和精准量刑工作、“案件-比”、案卡填录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两项监督(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抓核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相应机制;抓专项调研,重点针对涉企案件办理、检察建议情况等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调研,摸清症结,提出意见建议;抓机制建设,重点是梳理“问题治理任务清单”,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和精准量刑、民事执行监督或虚假诉讼监督等法律监督环节问题抓整改、抓机制。


  要围绕警示教育抓整改。把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与日常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相结合,深入开展“严纪律、重规范、铸铁军”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三、


组织领导决定工作力度


  要统筹工作力量。市院党组将始终关注,各分管领导要把规范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治工作抓在手上,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各部门和条线整改工作的动态监管,市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检务督导组、案件监督管理组、宣传组、信息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牵头抓总水平。


  要自觉接受监督。要强化内部检务督察,督促进度、督办落实;要自觉接受其他司法执法等机关的监督制约,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要全面引入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案件进行评查评议,通过动真碰硬的监督来提升检察环节规范化水平。


  要深入总结宣传。进一步加强专项活动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开展“规范司法基层行”活动,总结推广经验,扩大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努力以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回应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期待,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文字丨金士国 章洁

图片丨叶光敏

编辑丨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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