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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丨程曙明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温州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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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进会上,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代表温州市检察机关作了题为《思变求进 聚势共赢 着力以精准监督促规范司法》的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程曙明


       程曙明检察长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院关于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和勇气,做到“三个坚持”,着力强基础,重规范,求极致,切实以精准监督促进规范司法。


一、坚持思想与行动统一,推进自我革新。


一是抓理念更新。把规范化建设纳入对基层院工作绩效评价范畴,持续抓好“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专项工作,并将“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作为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总抓手,将“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程”作为队伍建设重要载体,切实把规范化建设谋深、谋细、谋实。


二是抓教育提升。结合温州检察“严纪律、重规范、铸铁军”队伍集中整肃活动,坚持开门纳谏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推进审查起诉环节“退延”案件和捕后不诉案件等专项评查,开展“久拖不决”案件、法律文书瑕疵、案卡填录错误等问题专项整治。全市两级院“案-件比”从2019年底的1:1.99降至今年8月底的1:1.31,为全省最优。


三是抓争先创优。设立温州检察“红蓝榜”,举行“温检擂台.三比三评”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等活动,邀请省市县三级代表委员等现场评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乐清市院开展的法律监督竞赛活动获得肯定。



二、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裁量权行使。与法院会商制定20种常见罪名的量刑细则,推进精准量刑,防止权力滥用。温州市院运用社会评价机制推进涉企案件依法宽缓处理,被浙江日报整版报道,7月底提出涉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架构。一些基层院出台关于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引入志愿服务、实行“社区服务令”等配套制度,规范不诉权行使。


二是深化司法公开。仅8月份就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5场,其中通过跨省视频听证,实质性化解一起历时7年的行政争议案,获最高检肯定,并被省院推荐参评全国指导性案例。


三是提升办案质效。针对司法责任制特别是员额制改革后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处”、办案质量和效率难以把控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重点建立捕诉一体后内部审核指导机制,切实处理好捕诉与监督的关系。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针对公安机关反映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的问题,围绕检察监督存在不规范、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强化互动,统一思想,切实规范“两项监督”工作。


三、坚持借力与用力并举,强化精准监督。


一是在党委人大支持下强化依法监督。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党委出台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全覆盖,争取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公益诉讼跟进监督模式在全省交流。鹿城区出台《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实施细则》,将不落实检察书面监督意见的情况,列入执法监督范畴。
二是在部门联动支持中强化依法监督。瓯海区院与公安建立案件质量双向评查和通报机制;平阳县院与法院健全相互配合制约等系列机制;永嘉县院设立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鹿城区院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基础上,探索检察官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三是在信息化支撑下强化依法监督。与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签署《关于检银协同防控金融风险的实施意见》,建立数据分析平台,深挖洗钱线索,强化追赃挽损工作。牵头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瓯海区院创新二维码识别技术,优化组卷功能,平阳县院依托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推进检察派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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