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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架心桥”,司法救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温州检察 2021-04-28


“ 我19岁因为意外身患残疾,经历火灾、洪水,家庭经济一直非常困难。感谢检察机关为我做了这些工作,让我解开了八年来的心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好心惹来大麻烦 


2012年,姜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塑料加工厂使用。后因当时外来务工人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姜某出于好意以自己的名义帮他办理了营业执照。谁知这一份好心竟惹来了长达八年麻烦……


(图片来自网络)


塑料加工厂排放的浓烟惹来了邻居的举报,于是生态环境局一纸罚款送到房东姜某手中。外来务工人员推脱自己没有钱缴纳罚款,加之姜某误认为只要停止生产,罚款也会免除,便自己签收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而后,外来务工人员关闭厂房回老家,姜某也搬离了原住处。因姜某没有缴纳罚款,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龙湾区人民法院。龙湾区人民法院将执行裁定书通过留置送达姜某。但因姜某不在原住处,一直不知情。直到2016年姜某去银行贷款,才发现自己已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但此时那位外来务工人员早已不知所踪,而罚款加滞纳金也合计累加到了4万元。姜某去法院、生态环境局反映都无济于事。这一下,姜某彻底慌了……


(图片来自网络)


于是,姜某向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认为自己不是违法行为主体以及处罚过重,要求撤销生态环境局对其所作的行政处罚。




 调查取证定事实 


收到申请后,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认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根据营业执照、姜某的询问笔录以及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对姜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合法的。


为了查清姜某是否有实际经营,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姜某原住处找到相关证人,证实姜某确实没有参与生产经营。事实已经查清,但姜某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签署过的法律文书承担责任,且姜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早已过了法律上救济的时效。


(图片来自网络)


但是,姜某身患残疾和家庭困难,能否为姜某提供司法救助,并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创造平等的沟通条件,以化解当事人八年以来的心结呢



 公开听证化纠纷 




2020年11月16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姜某环保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化解和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的姜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人大代表进行了案情介绍,当事人双方围绕:生态环境局对姜某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能否为姜某提供司法救助陈述了各自的意见。最终,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和真诚沟通,姜某放下了对生态环境局的不服,同意缴纳罚款,并承诺息访息诉。同时,考虑到姜某身患残疾且生活困难,经营小本生意又因疫情遭受惨重损失,承办检察官建议为他提供司法救助金,这一决定得到代表们的一致认同。




至此,一件历时已久的行政争议“圆满落幕”了,横亘姜某心中八年的心结也最终解开。


 初心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人的使命。


此次公开听证会,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化解群众诉求,用司法救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解决,既深化了行政检察监督,又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实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正、公平。


来源:龙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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