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检察·周年记】浙江法制报:积极探索检察工作“龙港模式”
浙江法制报 | 龙港检察·周年记
积极探索检察工作“龙港模式”
自去年1月21日挂牌成立后,一年来,龙港市检察院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组建的基础上,结合该市“不设镇街”这个国家命题,创新检察监督新模式,努力将法律监督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龙港全面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2月起,为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龙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学志率先与片区实行责任捆绑挂钩,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片区调研走访,协调解决问题。同年4月,该院制定《关于员额检察官下沉联系片区工作的暂行规定》,将监督格局辐射到全市9个片区。除了构建与龙港市域治理相适应的“点”“线”法律监督格局外,该院还积极融入数字赋能的社会治理,联通“基层治理四平台”、“城市大脑”及矛调中心大数据,快速精准实施监督,助力全域“面”的高效治理。
此外,该院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联动、监督配合,完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全覆盖。
创新检察监督新模式的同时,龙港市检察院积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服务“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该院组织干警下沉网格督促企业做好防疫工作,帮助企业解读复工政策,并出台16条具体意见,明确民营企业及其从业者实施的各类犯罪,当轻则轻、该重则重、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作为我省最年轻的检察院,如何抓好队伍建设是龙港市检察院发力的重点。2020年6月,该院印发《关于“严纪律、重规范、铸铁军”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突破队伍素能提升难点,推进检察业务和司法行政风险防控机制重构优化。9月,该院创设“周四我较真”平台,通过每周四晚上一名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被点评员额检察官上台表态的方式,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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