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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企业家一个信服的交代!”程曙明检察长亲自主持一场检察听证会

温州检察 2021-04-28

第1142

"检察院组织召开这次公开听证,让我实实在在地看到了事情的曙光。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就是想说声‘谢谢’,真的很感谢!”1月20日下午,临近听证会结束,视频另一端的刑事申诉案当事人陈某对着镜头,紧握着手里的耳机,声音有些哽咽。






案件回顾陈某是温州苍南人,义乌某制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公司和陈某潘协商,以公司名义竞拍获得义乌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资比例为1:1。2014年,陈某潘因故将自己所持有的25%的股份转让给该公司,另外25%的股份转让给杨某及其兄弟杨某贺。后杨某因犯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于2016年9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7年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杨某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裁定拍卖该公司的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款项按照刑事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按比例发放给被害人。
“涉案土地是我的公司所有,杨某两兄弟只是占有其中25%的股份。现在因为杨某犯罪了,就要将全部土地进行拍卖,这对我和公司来说都是不公平的。”获悉刑事裁定的陈某,一脸茫然也倍感不公。自2018年6月,其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期间,该土地也一直处于被查封状态,未进行拍卖。
“为了买这块地,公司投入了很多钱。现在一直悬在那里,对公司的实际经营造成了很大压力。”2020年8月20日,陈某向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请求法律监督予以纠正。




陈某的“痛点”,就是温州检察机关近年来工作的重点。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民营经济重要发祥地的检察机关,该院始终关心关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司法需求,立足职能,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企案件,有力保障、司法护航。




“要妥善办理该起刑事申诉案件,给企业家一个信服的交代。”作为案件的主办检察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如是说,也如是做。


明晰案件“脉络”,他带领办案小组详实翻阅了解案卷材料,掌握案件争议焦点,深度解析案件、吃透案情;解析当事人“脉搏”,他们与陈某深入沟通、听取意见,解析案件背后的端倪和当事人的思想“脉搏”,针对性做好工作。


为了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也为了让陈某可触可感可见司法公正,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检察听证程序,稳妥推进案件办理。


1月20日下午,听证会如期召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人参加听证。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听证会以视频形式连线远在义乌的陈某。



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程曙明检察长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


“法院作出拍卖裁定,事前是否通知过你?”“涉案土地目前有没有产生过收益?”“杨某是否有参与你公司的实际经营?” ……随后,听证员相继发问。被提问的陈某在视频另一端,一一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答。


深入剖析、充分讨论,公开听证会围绕法院刑事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是否确有错误等问题展开了探讨。最后,7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起刑事申诉案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有助于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 会后,7名听证员纷纷对检察公开听证点赞。


程曙明表示



“案件当事人通过听证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主张,能有效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作为主办检察官、该院程曙明检察长有感而发,“检察听证,是温州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我们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阳光检察’的重要举措。” 
1月22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刑事申诉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文字:张露剑 周游 

图片:叶光敏

排版: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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