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温州检察机关“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热词”评选启动!

温州检察 2021-04-29


温州检察机关“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热词”评选活动正在火热开展,投票通道正式开启!快来为Ta们打CALL吧!


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热词



1


扫黑除恶



市院第一检察部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院党组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优质高效抓办案。坚决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六清”行动等系列重大部署,成立涉黑恶案件督导小组,开展逐院逐案督导督查五轮;制发《关于在办黑恶案件实行专人负责指导的通知》,促每案“一对一”指导;制发《在办黑恶案件周报》二十二期、督办令一份,摸清底数、压实责任。2020年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依法高效起诉黑恶案件203件797人,圆满完成各个时间节点清结任务。《温州检察机关坚持高站位、高效率、高标准全力推进黑恶案件清结百日攻坚》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巩固深化建机制。凝聚合力,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黑恶案件中适用保证金制度的办法(试行)》,明确将涉嫌黑恶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预缴罚金作为从宽处理考量因素,推动黑恶案件罚金刑执行到位。《温州检察机关强化“打财断血”工作力度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土壤》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立足办案治根本。2020年以来,第一检察部派员先后赴瓯海、龙湾、乐清、永嘉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着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开展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活动,形成黑恶案件检察建议、认罪认罚专项分析材料,在打防并举、标本兼职上下真功夫。


对标问题抓整改。2020年7月21日,全国扫黑办浙江特派督导组来温督导,围绕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清单,结合个案办案情况,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表,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全国特派督导问题清单涉及检察机关方面于8月底全部整改完毕,温州市于9月底顺利实现了全国重点市“摘帽”。




2


醉驾治理



市院第二检察部


调查研究促治理。对近三年温州的醉驾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醉驾犯罪呈现出人数逐年递增、酒驾交通肇事并未递减、女性比例上升、非温籍人员占四成、犯罪地集中等特征。通过召开醉驾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了温州检察醉驾犯罪案件办理的“三大举措”,同时发布醉驾典型案例、编发《给驾驶员的一封信》,向驾驶员们普及了酒驾隐藏的法律风险。


法治宣传促治理。部门干警自编自演的防治醉驾宣传片《度》通过讲述一名父亲因着急回家陪伴女儿从而醉驾发生交通肇事的故事,向社会公众传达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驾,并在微电影中阐释了酒驾和醉驾的标准。该片被《学习强国》等十余家知名平台转发,在学习强国上的点击率达15余万人次,获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


机制制度促治理。为深入开展“醉驾”案件源头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法律的社会教化作用,更准确运用不起诉制度,形成《温州检察机关探索醉驾案件引入公益服务实施情况调研》,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醉驾”案件引入公益服务的指导意见》,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


追赃挽损



市院第三检察部


2020年以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人民银行在打击洗钱犯罪、强化追赃挽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合力作用,温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协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签署《关于检银协同防控金融风险的实施意见》,共建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资金监测为手段、以打击洗钱犯罪和追赃挽损为目的的金融数据交互平台,协调全市106家金融机构推进电子化专线查询,获取358条可疑交易情报,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完成追赃千万余元,初步取得成效。其中,永嘉县检察院深挖出温州地区近年来首例上游犯罪为受贿罪的洗钱案件,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乐清市检察院成功监督转移600万元非法集资赃款的洗钱犯罪,及时冻结银行账户,全部予以追赃。平阳县检察院成功监督林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洗钱犯罪线索,做到彻底根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温州检察机关探索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新路径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肯定,项目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4


打财断血



市院第四检察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确保从刑事执行的角度不让犯罪分子逃避犯罪处罚,坚决实施打财断血,提升温州营商环境,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行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决的涉黑涉恶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确立了全覆盖跟踪监督和个案专门建档核查监督新模式。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共核查清理温州地区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927件,开展跟踪监督927件,累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检察建议书3份,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135份,监督执行金额2829.54万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让黑恶势力无立锥之地。




5


批量和解



市院第五检察部


当一个民事案件历经漫长的一审、二审、再审后,民事检察监督是当事人最后的救济途径,承载着当事人近乎绝望的希望。当然并非每一个案件都适宜监督,在上述案件中,如何消除司法怨气,寻求最大的社会和解,是每一个民事检察干警必修的课程。第五检察部去年承办的49名环卫工人系列劳动合同纠纷案,在当事人难以调解情况下,考虑到申请人年老体弱,为减少诉累,他们积极协调各方,平复当事人情绪,推动问题化解,后与控申部门一道,以批量司法救助方式化解矛盾,上述49个当事人撤回了监督申请,实现案结事了。2020年,第五检察部多方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推行常态化的公开听证,开展互联网网上咨询,支持弱势群体起诉。2020年,第五检察部不仅“息事宁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各项核心业务数据大幅提升,生效裁判监督数量高达265件,创历史新高,一件案件入选最高院检察建议,2件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优秀案例;2020年,第五检察部还“勤学苦练”,开展10余期系列民法典培训,组织全市精干开展虚假诉讼线索研判实战演练,一名干警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人才库,一篇论文被最高检评为一等奖。




6


云化解 



市院第六检察部


“非常感谢检察官能够充分考虑我提出的请求,对我给予司法救助,我承诺息诉罢访。”视频的那头,湖北籍务工者宋某某难掩感激之情。2020年4月2日上午,正值疫情肆虐,温州市检察院就宋某某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案召开跨省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借助远程视频技术进行释法说理,开展司法救助,终于为宋某某的七年维权路画下句号。


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岂曰无衣,与子同裳。温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尤其是在疫情发生后,创新行政争议“云化解”模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远程视频办公系统、微信APP等信息化手段,有效破解时空限制,提高办案质效,积极结合办案服务战疫大局,做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


2020年,温州市检察院共办理涉及社保工伤、涉疫涉企、拆迁安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多个领域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81件,其中,3件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1件被评为行政检察精品案例,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有效促进诉源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7


未检融合式监督



市院第七检察部


未检融合式监督指检察机关秉持双向、综合、全面保护理念,充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调查、个性化帮教、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0年,温州未检共办理涉未民事案件32件,支持起诉并获法院支持32件;共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48件,获行政机关采纳48件;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支持(行政机关采纳)率为100%,总数及采纳率均位居全省首位,其中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总数占全省总数三分之一,办理涉未网络公益诉讼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二位。




8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市院第八检察部


温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一直以来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充分利用智慧检务,切实做好“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县域矛调中心,多元化、多渠道清理信访积案,创新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息诉罢访,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长接访解民忧,畅通诉求渠道。温州检察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院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化解来访群众的心结。检察长一线接待来访群众,先后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增强了来访者对办案结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构建了和谐的检民关系。在疫情期间,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还通过视频接访,展开司法救助工作,体现了检察温暖和检察关怀。


多渠道清理信访积案,传递司法温度。温州检察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和积案的处理,采取领导包案、下访接访等多渠道化解矛盾,努力消除积案。高检院交办的9件信访积案全部成功清理,清理数为2020年度全省第一。比如方秋菊案,温州市两级控申部门联合江西鄱阳县当地政府,采取跨省协助联合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的方式推进落实,助力当事人脱贫摘帽。


社会公开听证显公正,增强案件透明度。温州检察牢固树立公开意识,着力完善公开听证的体制机制建设,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积极推进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职能的融合,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建立公开听证预告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动矛盾化解,增强案件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9


孕产妇、学生个人信息保护



鹿城区检察院


鹿城区检察院在刑检部门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发现教育培训、儿童摄影等行业非法获取孕产妇、学生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营销,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层报省检察院批准,鹿城区检察院立案办理孕产妇、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于2019年8月、10月先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局依法查处涉案公司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就机构收集、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不规范及孕产妇个人信息主要从医院泄露的问题,鹿城区检察院分别向区教育局及涉案医院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警示案例通报宣传,提升相关人员信息保护意识,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检察机关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非法获取孕产妇、学生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营销的市场乱象,建立“公益诉讼+跟进监督+专题调研+治理建议”个人信息保护闭环管理体系,为公民个人信息穿上防护服,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六个案例之一,在中国政法大学专题研讨会上作重点展示,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推广。




10


公益·治理



龙湾区检察院


近年来,龙湾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治理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检察专报制度,提升监督和治理效能,如先后向党委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区“僵尸船”整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关于加强我区国有资产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建议》等检察专报,先后得到区长批示,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僵尸船”整治行动和六大重点领域国有资产的专项清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龙湾区检察院针对无证汽车拆解维修点造成的环境和道路安全问题,开展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废弃车拆解”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的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环大罗山区域无证报废车拆解厂聚集亟需整治》的建议,再获区长批示,并开展相关区域性整治工作。龙湾区检察院通过检察专报,以点带面督促有关部门推进治理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各级媒体广为报道,大大提高了检察监督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做好公益诉讼、助推社会治理,正成为系统内外热议的话题,“公益”“治理”随之成为带有检察辨识度、检察显示度和检察标志性的热词。




11


生态检察



瓯海区检察院


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等人为谋取利益,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渣土外运,将133车共计1000立方以上的渣土非法倾倒在瓯海亚运会龙舟基地和沙门公园绿化带内,造成经济损失8.7万元以上。2020年6月,瓯海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不等,成为全市首例因非法倾倒垃圾而入刑的案例。


该案审查起诉阶段,瓯海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修复性司法工作,多方联系被告人家属并由家属协助完成了倾倒点的清理工作,修复了受损的生态。案件办理过程中还成功追诉了三名漏犯,使参与违法行为的人员都得到法律的惩罚,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瓯海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影射的社会问题,由公益诉讼部门介入开展专项检察行动,进一步遏制恶意倾倒垃圾违法行为。5月份,陈贤木检察长亲自带队前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题调研恶意倾倒垃圾多发问题。在多次协调会商之后,于6月底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制定出台《恶意倾倒垃圾违法案件处置工作规定》,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民事公益诉讼协同配合的治理格局,为区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制度样本。




12


“海洋检察”



洞头区检察院


近年来,洞头海域无证养殖、超规养殖现象频现,引发了养殖污染、海洋生态破坏、海上航道通航安全、养民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洞头区检察院就规范养殖用海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清除海上“牛皮癣”。通过现场勘验调查、案前调研论证、召开圆桌会议以及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等方式,围绕中心大局对案件进行细致办理,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2020年 5 月,在洞头区检察院的推动下,区委区政府出台《养殖海区规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养殖用海生态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解决养殖海区管理难题,为海水养殖的规范治理提出了“洞头方案”,形成了长效机制。


2020年6月 10日,专程赴洞头调研海洋检察工作的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肯定洞头区检察院海洋检察工作。2020年7月21日,《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了洞头检察公益诉讼规范海水养殖的经验做法。




13


温情监督



乐清市检察院


在一起拐卖儿童案中,帮助母亲找回被拐29年的孩子;在一起盗窃案中,通过监督嫌疑人身份发现其曾系被拐儿童,并帮助其与亲生父母认亲;在8次调解失败的交通肇事案中,尽心竭力化解矛盾促成和解……乐清检察官们用温情监督执法办案,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办好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用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乐清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怀。上述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受到中央政法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争相报道,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14


低保金



瑞安市检察院


2019年底开始,瑞安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技术对6000多户共10000多名低保对象的数百万条信息进行筛查、比对、计算发现,瑞安市民政局及相关乡镇(街道)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26名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低保对象,1400多名具有工资报酬、养老金等家庭收入的低保对象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高达200余万元,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20年4月,瑞安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建议瑞安市民政局追回被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同时督促15个乡镇(街道)与民政局形成监管合力。为防止低保对象因案返贫,办案组成员多次入户走访核查,与民政局协商沟通,将因残疾、重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纳入低保家庭收入核减,切实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2020年6月,在瑞安市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瑞安市民政局确认已追回被违规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152万余元。


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款,是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瑞安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堵住低保金监管漏洞,确保民生款精准发放。此案被评为浙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周年精品案例”,是温州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精品案例。




15


公开听证



永嘉县检察院


公开听证是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充分听取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为案件正确处理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公开听证增强了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让检察权在人民监督下运行。2020年,永嘉县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共举行不起诉案件、公益诉讼等公开听证22次,居全市并列第一。下一步,永嘉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公开听证制度,发挥好听证员在释法说理方面的作用,合力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体会到司法温度。




16


涉侨未检



文成县检察院


今年以来,文成县检察院结合县内旅外华侨数量多、华侨子女留守比例高、留守儿童监管普遍缺失的特点,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强化“涉侨未检”工作,打造教育、普法、辅助“三大平台”,努力为侨娃等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检察保护;扎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和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机制并发出全市首例“家庭教育决定书”;实现全县高中(中职)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护花季”进校园活动走进9个乡镇20所学校,开展宣讲20场,受益师生4000多人。“涉侨未检”系列工作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大篇幅宣传肯定。




17


法律监督“旗舰店”



平阳县检察院


2020年4月以来,平阳县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深化派驻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实现法律监督全流程、全覆盖、全留痕,深度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和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


打造执法司法贯通新模式,同步介入立案后适用刑事拘留的案件引导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公检法“简案专人快办”机制促成简案闭环办理;坚持个案介入和类案引导相结合,提前介入重罪、新型、敏感等案件强化繁案检警协作,实现法律监督全流程。构建检察主导责任新格局,实时掌握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执法办案信息数据,将检察监督向前与公安内部执法监督衔接,定期通过执法办案中心视频巡查系统进行网络巡查,实现法律监督全覆盖。着眼一体化发展新目标,设立一体化上下线平台,案件系统信息零距离互通,两项监督文书同步流转,值班律师实体化阅卷,实现法律监督全留痕。




18


生态检察融模式



泰顺县检察院


泰顺县检察院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式发展,开展检察监督职能履行定位的探索与创新,探索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建立“专业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出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和生态修复补偿衔接机制的意见,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建立专项修复基地3个,参与对象达210人。将刑事检察职能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社会公益服务”相融合,对犯罪情节轻微能适用认罪认罚且愿意积极履行社会公益服务的行为人,通过参与林木补植、森林抚育、替代性恢复等生态修复方式来进行受侵害社会关系的恢复工作,打造“违法、犯罪惩治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的司法模式,以达到惩治犯罪、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案三赢”。




19


无户籍未成年人专项整治



苍南县检察院


2020年,苍南县检察院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积极开展无户籍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集合社会各界力量,对全县6万余名中小学生户籍情况展开调查、走访,帮助102名无户籍儿童成功落户。


苍南县检察院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民政、教育、卫健、妇联的合作,在县检察院召开全县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座谈会,共同探索建立无户籍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机制,并推动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构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田园



龙港市检察院


2020年7月,龙港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丽田园”专项监督活动,亮剑非法占用农用地乱象,依法监督处理一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龙港市领导批示“点赞”,《法治日报》、《浙江日报》专题报道。


一是核情况。主动走访全市九个片区,发现17处基本农田共计2.38万平方米被非法占用。二是做合力。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调查核实情况,让各家各自认领责任。市领导作出批示,肯定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严肃处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促解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同时做好复耕复垦监督管理工作。向市公安局移送2起涉嫌犯罪线索。四是建机制。落实、落细“田长制,在基本农田明显位置设置标志牌,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截止2020年11月,相关部门共出动人员466人次,对全市九个片区基本农田面积进行全面测算,清除田间陈年垃圾、简易棚等1230吨,拆除违建235处,完成基本农田整治4660平方米。





投票时间

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18日23:55


活动规则

1.每人只可投票一次,一次最多10票

2.严禁刷票,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开始投票




排版:温州新闻网


■ 关注 | 全面“盘点”,晒出“答卷”!温州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部门负责人述职大会

■ 亲爱的凡:这封信,我们寄给“扬帆”远去的你……

■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两会特辑】温州日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两会特辑】专访人大代表杨康乐、朱千里:深化检律互动,让民事检察工作再谱新篇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