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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进行时丨法律监督一周看

温州检察 2021-04-28


法律监督一周看



● 开栏语:

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实抓细抓落实最关键。在新起点上谋划检察事业新格局,温州检察将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瞄定目标、奋勇争先,以实干担当扛起职责使命,为温州续写新时代创新史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推出“奋斗进行时”专栏,集中展现温州检察机关奋战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积极作为。



温州检察最新监督情况



(4月5日至4月11日)

立案监督

1.瑞安市院监督立案的王某某诈骗、寻衅滋事案,于4月10日判决生效;

2.永嘉县院监督立案的杨某赌博案,于4月6日判决生效。


监督撤案

1. 鹿城区院监督撤案的叶某某职务侵占案,侦查机关于4月6日决定终止侦查; 

2. 鹿城区院监督撤案的周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侦查机关于4月7日决定终止侦查。

三 

纠正漏捕

1.龙港市院追捕的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于4月6日判决生效。

四 

纠正漏诉

1.鹿城区院追诉的俞某某、池某某诈骗案,于4月7日判决生效;

2.瓯海区院追诉的杨某某诈骗案,于4月5日判决生效;

3.永嘉县院追诉的周某某赌博案,于4月6日判决生效。

五 

侦查、审判活动监督

1.瓯海区院就罗某某介绍卖淫案,于3月30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月6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2.瓯海区院就任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于3月30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月6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3.洞头区院就郭某某盗窃案,于3月29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月7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4.洞头区院就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于3月29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月7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5.苍南县院就陈某某非法经营案,于4月2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月6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6.龙港市院就王某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于3月29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月6日收到侦查机关答复。

六 

民事裁判监督

1. 瑞安市院就蔡某某与陈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于4月9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2. 瑞安市院就余某某与陈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于4月9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3. 瑞安市院就张某某与叶某某、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于4月9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整理:张建伟

排版: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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