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进行时丨法律监督一周看
法律监督一周看
● 开栏语:
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实抓细抓落实最关键。在新起点上谋划检察事业新格局,温州检察将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瞄定目标、奋勇争先,以实干担当扛起职责使命,为温州续写新时代创新史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推出“奋斗进行时”专栏,集中展现温州检察机关奋战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积极作为。
温州检察最新监督情况
(5月24日至5月30日)
一
立案监督
1. 瓯海区院监督立案的梁某某寻衅滋事案,于5月30日判决生效;
2. 瓯海区院监督立案的杨某某强制猥亵案,于5月30日判决生效;
3. 文成县院监督立案的胡某某妨害公务案,于5月24日判决生效。
二
监督撤案
1. 鹿城区院监督撤案的项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侦查机关于5月28日回复已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2. 永嘉县院监督撤案的李某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侦查机关于5月25日决定作撤案处理。
三
纠正漏诉
1. 鹿城区院追诉的梅某某非法拘禁案,于5月29日判决生效;
2. 乐清市院追诉的刘某某开设赌场案,于5月25日判决生效。
四
侦查、审判活动监督
1. 瑞安市院就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5月18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月28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2. 永嘉县院就左某某开设赌场案,于5月13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月28日收到侦查机关回复。
五
民事裁判监督
1. 洞头区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董某某与黄某、温州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已于4月21日再审改判(5月25日收到判决书)。
整理:张建伟
排版: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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