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开听证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以公开听证促暂予监外执行规范适用

温州检察 2023-02-08

7月14日上午,瑞安市检察院召开关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听证会,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看守所、仙降街道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共同参与。据悉,此次听证会是该院首次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孙仲简要介绍了案情。罪犯黄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因黄某某经鉴定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瑞安市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征询意见。经瑞安市司法局调查评估,黄某某存在多次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的前科劣迹,不具备社区矫正监管条件。瑞安市检察院在走访街道、禁毒办等部门进行初步核查后,了解到黄某某近期并无吸毒等情况,且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

听证过程中,与会单位就黄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案件事实进行提问,并选派代表发表评议意见。承办检察官表示,会后将结合与会听证员的意见,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此次听证会,是瑞安市检察院在教育整顿整治“减假暂”顽瘴痼疾中,推动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规范适用的一次努力尝试,通过全面听取多方意见,有效、深入探讨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疑难与争议事项,从而达成共识,加强个案指导,以个案效果带动暂予监外执行的规范开展,对于更好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正透明起到示范作用。



今后,瑞安市检察院将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持续把听证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应听尽听,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瑞安检察


■ 温州市检察院程曙明检察长一行到瑞安调研指导工作

■ 全文|最高检公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 鹿城12309检察服务入驻矛调中心一周年,这波回顾有点赞!

■ 浙江日报|“乘数效应”,探寻深嵌温州数字法治中的检察智慧

■ 温州检察法律监督一周看(7月5日至7月11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