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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过早接触商业活动说“不”!《迎百年 解读百案 呵护成长》NO.17丨白鹿未检普法第二季
陈思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自2015年起从事未检工作,曾获“温州市未检业务竞赛能手”“浙江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和学校都应该避免让孩子过早接触到商业活动,更不能让孩子成为谋取利益的工具,要给他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那如果遇到商家在红领巾上印广告,影响孩子传统教育问题。或因不良宣传,出现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甚至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让孩子接受提前学习、布置不合理的家庭作业,该怎么办呢?
下面,跟着思丹姐姐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吧!
编辑:陶晶晶审核:徐明育监制:张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