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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出没,父母应当正确引导!《迎百年 解读百案 呵护成长》NO.32丨白鹿未检普法第二季
邹陶然,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自2013年起从事未检工作,曾获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最美温州人、最美平安妈妈”等荣誉称号。
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问题儿童”。
事实上,没有一个“熊孩子”是天生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不能简单的归罪于未成年人自身,而可能是家庭、社会等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一味指责,而是应当及时干预、矫治,若放任纵容,则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优秀、出色,但其实孩子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父母的教育态度,考虑如何正向引导,才是教育孩子最好的方向。
编辑:朱思慧审核:徐明育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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