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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欺凌说“不”,呵护“少年的你”《迎百年 解读百案 呵护成长》NO.34丨白鹿未检普法第二季
邹陶然,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自2013年起从事未检工作,曾获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最美温州人、最美平安妈妈”等荣誉称号。
白鹿未检普法第二季第34期
随着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网络欺凌也成为未成年人霸凌的一种新形式。同时,相较于传统欺凌行为,网络欺凌对未成年人具有更大的伤害性。
日常生活中,网络欺凌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通过电子邮件、QQ等通讯工具持续发送威胁性或者侮辱性信息骚扰他人,通过公开个人信息或者发布视频、图文等使人尴尬、受侮辱,或者在网络平台上公开辱骂、侮辱、诽谤、恐吓或者孤立他人等等。
网络欺凌行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
编辑:朱思慧审核:徐明育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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