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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温州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温州检察 2023-02-09




今年以来,温州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公司治理理念、认罪认罚从宽、涉企评价机制、合规成效第三方评估四个维度以及“企业罪责”“企业健康”两个指标,创新构建涉案企业合规制度体系,会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八家单位出台《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工作办法》,通过公开选任组建首批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名录库,对涉税、招投标领域的6家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其中3家企业经第三方监督评估合格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市检察院合规试点工作实质性成果入选“两个健康”68期典型案例,永嘉涉税合规案例被评为全省最佳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及最佳实践案例。


典型案例2013 年至2017 年期间,浙江省永嘉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戚某某为了公司抵扣税款,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金额5%左右的开票费,从张某某等人处获得由江苏省涟水县某木材加工厂等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0多份,上述发票均被抵扣,案发后,该公司向税务部门全额补缴税款。



2021年5月份,经上级院批准,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对浙江省永嘉县某公司、戚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启动企业合规考察。经五个月的考察期,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向公众介绍企业合规制度以及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案释法。各界听证代表对该案做法和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表示高度肯定,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及企业家从轻处理。2021年10月18日,检察机关对浙江省永嘉县某公司及戚某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税务机关发送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该公司及戚某做行政处罚。


该案例被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评为2021年度第四季度服务“两个健康”最佳实践案例。


背景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少捕慎诉”司法政策,最高检自2020年3月以来推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保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涉案企业宽严相济、严管和厚爱并重,执法和温度并存,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等方面进行了先行探索,为寻求企业权益法治保护提供新路径。


文字:叶丽芳

审核:章 虹

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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