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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获评2022年温州市“工人先锋号”
近日,市总工会发布《关于2022年温州市“工人先锋号”认定的通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被认定为2022年温州市“工人先锋号”。
编辑:章 洁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 媒体关注丨鹿城区检察院、文成县检察院近日亮相《检察日报》
近日,市总工会发布《关于2022年温州市“工人先锋号”认定的通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被认定为2022年温州市“工人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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