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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驾驶员!欢迎加入!

温州检察 2023-02-09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持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5.退伍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

6.上述年龄、年限计算至2022年5月1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工作日。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1001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3.填写《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4.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技能考核。

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技能考核得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技能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录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待遇、管理













待遇面谈。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88099211,0577-88029730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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