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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会 以更强的检察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温州检察 2023-02-09

第1656期


8月31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抢抓机遇,谋深做实。9月1日上午,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传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之后,首个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涉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局性工作的决定。《决定》通过法定程序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及市委决策部署,为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温州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奋力谱写“两个先行”温州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


要突出高站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基层检察院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广泛开展宣传,争取各方支持,营造了解、理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员政治轮训、条线业务培训、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各项要求,形成贯彻落实的自觉行动。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促推动,确保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


要突出实效性,加快形成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成果。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深化落实中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省检察院“1决定+6意见”紧密结合起来,和抓好当前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务求实效。要把成效体现在除险保安百日攻坚上,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把成效体现在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上,依法“能用尽用”企业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把成效体现在完善检察权优化规范运行机制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效能,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高效运行;要把成效体现在实现争先创优目标上,落实“以‘全省第三极’的标准谋划推进各项工作”的工作要求,推动温州检察工作上台阶、走在前、作示范。



会议强调


要突出大格局,凝聚各方协同落实合力。全市检察机关要抓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的重大契机,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充分解读、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完善支持配合机制;要用足用好《决定》关于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主动上门对接沟通,攻坚突破信息壁垒,进一步促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实质落地;要加强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联动,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以叠加监督凝聚合力、提升质效,共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文字:陈 峰  张露剑
图片:叶光敏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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