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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优公日记】浙江省优秀公诉人郑璐:不萦得失于怀,不忘心中热爱

温州检察 2023-02-09

第1740期



同台竞技展风采,切磋较量促成长。近日,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落幕,温州检察机关南俏俏、郑璐、郑法梁、朱建金四人获评“浙江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听听他们在比赛过程中的所思所感,看他们如何披荆斩棘一路闯关——





永嘉县检察院 郑 璐




第十二届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已落下帷幕,但紧张、欣喜、遗憾、感动的复杂心情依然萦绕心头,如果要我总结这段旅程,我愿意视它为探索自我边界的一小步,而在此过程中所收获的,却实实在在让我成长一大步。



行不行,去试试吧




近年来繁重的行政事务让我放松了对公诉业务的学习,而面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又常感本领恐慌。在全市选拔参赛选手阶段,我有过许多犹豫和纠结,为什么要参赛?参赛对我意味着什么?我有没有能力去挑战?有没有勇气接受失败?反复回想初为公诉人时的自豪与激情,长期以来对刑事检察业务的喜爱,审视自己的内心,我知道这件事让我“有感觉”。常常看到网络上用“躺平”对抗“内卷”的情绪宣泄,而我始终认为,尊重自己的感觉,有创造性地活着,才是对抗精神内耗的最好选择。所以,既然热爱,卸下包袱去试一试吧,当做给这十年公诉生涯交一份答卷。




感谢,有你们在 




三个月的备赛,是对心态、毅力、体能的一次综合考验,百般滋味在心中。一同作战有四位小伙伴,分别来自本系统不同单位,我们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度过了充实的第一个月,随即迎来了各种疲惫、焦虑、沮丧和瓶颈,但好在我们始终保持着“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氛围。选手之间从不吝于分享观点与经验,有激烈的碰撞,也有恳切的指导,并一起分担压力和情绪,这种亦师亦友的情感,如同沉淀十年的老酒般醇香,太值得品味。


在我们身后,还有着强大的团队予以支持,无论是教练师资、模拟训练,还是后勤保障、情绪疏导,市院都给了我们几乎“顶配”的待遇。三个月的难忘时光,有太多的领导、同事、好友给了我鼓励、关心以及无私的帮助,让我真切地感受着来自周围的善意与期盼,也有太多后方的力量,为我分担了家庭与工作的重担。感恩这样的人生际遇,让我内心坚定、步履铿锵,有更大勇气去探索更多的可能性!




集训,刷新认知




通过三个月的反复“扫盲”,我产生了许多新思考,对过去“差不多可以”的问题钻了回牛角尖,对那些反复争论的问题有了自己的立场,慢慢地体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味道。要说对备赛有什么心得,我想有这么几点:


不囿于固有定论。集训期间,我认真梳理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案例以及学理观点,将过去零散、碎片化的知识点系统性重组。而随着对立法沿革的深入了解,我深刻感受到立法、司法、执法理念的变化,感受到刑法理论的动态发展以及理论与实务的冲突与融合,我的许多观点也在“矛盾”与“撕扯”中得到修正。我想刑事法律与政策的变化,反映的是价值观的选择,更反映了这个时代的激荡变革。这也说明,想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绝不能固步自封,要有勇气推翻固有的认识,在时代变革中不断蜕变成长。


不脱离社会实际。无论是业务笔试还是辩论、答辩,往往都源自大量真实案例的改编,既是对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在实践中运用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公诉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验,所以闭门造车、空中楼阁是最忌讳的。储备知识固然重要,但贴近基层实践,关注社会热点,保持思考习惯,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才是真正的“刑法一本通”。


不迷信赛前集训。许多人以为赛前的“魔鬼训练”是成功的不二法门,但我认为赛前的集训固然重要,但若想仅靠赛前的集训实现质的飞跃,简直是天方夜谭。公诉业务竞赛需要储备的知识量过大,刑法理论又是如此广博而晦涩,如没有很好的前期积累,赛前集训也难以达到理想效果。集训只是一个巩固基础、总结提升、查漏补缺的过程,绝不是通关的捷径。所以,年轻公诉人更要注重日常积累,在常态化的办案中逐步构建自己对刑法理论及刑事法规的知识体系,要相信功在平时。




来吧,一起向未来




很高兴在刑检的第十个年头,给自己作了一个小结,固然有一些遗憾,但更重要的是积累了经验,看到了不足,坚定了方向。不萦得失于怀,不忘心中热爱,回归岗位,我依然心有豪情,我相信心有所向,未来可期,业务竞赛这一章已翻篇,但我探索自我边界的脚步不会停止。如果将这场赛事比喻作一个闯关游戏,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享受痛并快乐的过程,我也会在历代温检人传承的“闯关攻略”中加入我的“练功秘籍”和“避坑指南”,用微薄的力量引导更多年轻的检察官秉持公诉精神,不懈坚持,追求卓越。



个人简介



郑璐,1991年8月出生,现任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人才库人才,曾获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先进个人、温州市优秀党员、温州市政法系统最红排头兵等荣誉称号,所带领的团队曾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先进集体,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办理了平阳县滨海新区管委会原主任陈某某受贿案、玉环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俞某某受贿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主办或撰写的吴某洗钱案等多个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或省、市级精品案例,撰写的专题调研成果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



文字:永嘉检察 郑璐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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