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温州检察官项秉忠、金志国入选年度“浙检十人”!

温州检察 2024-03-19






在检察战线上,始终有这样一批秉持法治信仰、守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官。作为检察事业的中流砥柱,他们用忠诚做笔,书写“公正司法” 的答卷;用担当做纸,留下“一心为民”的诗行。正是他们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得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浙江检察推出了年度“浙检十人”,其中温州检察官项秉忠和金志国入选。让我们共同走近他们,见证温州检察的成长印记——





在追梦中历练


个人简介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项秉忠


“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浙江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万名好党员”“浙江省优秀检察官(检察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浙江省最美公务员”“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浙江省刑事检察专业人才”“浙江省检察综合行政(宣传文化)人才”, 荣立个人二等功 3 次。




2009年,我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检察官。


在筑梦中感悟,在追梦中历练。十余年光阴,记录着我从一个“愣头青”到业务骨干的蜕变,也凝聚着对公平正义更深厚的执着和追求。



求极致: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那是一起贩毒案件。2016年,公安人员抓获毒贩秦某后,在其出租房、车内查获冰毒12公斤。但秦某始终否认贩毒,辩称东西是“小林”交由自己保管。


收案后,多年的办案经验让我意识到,这是一场“持久战”。从 2016年7月到11月,几番“拉锯式”提审,秦某心理防线逐渐崩陷,供认毒品系自己与“小林”合伙用于贩卖,而“小林”就是自己的表妹夫李某。但李某的反侦查意识很强,早潜逃国外了。


2019年4月,耐不住性子的李某再次回到瑞安实施贩毒时,被公安人员抓获。面对李某的“零口供”,公安人员认为其合伙贩毒的事实只有秦某指证,证据不足,遂就李某的其他贩毒事实简单予以认定,而后移送审查起诉。 


“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就放过‘大毒枭’!”一直关注案件进展的我经请示部门负责人,决定亲自办理该案。再次翻阅秦某案件证据材料,逐字逐句展开审查,我发现,秦某手机里有将苏某的银行卡号发送给购毒人员,用于收取毒资。按照秦某的说法,该银行卡系李某提供。


就此,苏某成了解开疑问的关键。2019年9月,证人苏某及其他相关证人被找到,确定该银行卡系苏某出售给李某,卡内资金由李某予以控制。“迷雾”终于驱散。李某后被判处死刑。


敢啃“硬骨头”,敢碰“硬钉子”。就是凭借着办案中的这一股“韧劲”,这些年,我办成很多案件,成功追诉漏犯 10 余人。 




促治理:用心书写“后半篇文章”


时常,我会问自己一个问题:除了办案,我还能再做些什么?这样的疑问,让我深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办案效果最大化。这应当是办案检察官甘之如饴的追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出行的受阻,让很多毒贩将视线投向了寄递领域。如何斩断传递链条?我和同事们以落实省检察院“1 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认真梳理近三年温州市审查起诉的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并相继走访温州市邮政管理局、温州市公安局、温州海关缉私分局等部门,以调研、座谈、会商等形式,展开分析研判,于3月份形成《关于认真落实省检察院“1 号检察建议”的报告》。


源头治理,从前端堵住“缺口”。后又牵头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对寄递企业“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专门组织了针对快递小哥的以“识毒辨毒查毒”等为主要内容的禁毒知识讲座,有效切断线下毒品流通渠道。 


打击必须与预防并重。2021年6月,我又联合宣教部门组织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届禁毒微课比赛,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广受好评。后又协同院研究室同事,到苍南、龙湾等地实地调查,联合起草《当前麻醉和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案件情况分析》,被最高检予以转发。 




善分享:以“双赢多赢共赢”促提升


理论来源于实践,引领实践,推动实践。


在办案之余,我也注重对办案实践的总结、提炼。撰写的《突破毒品犯罪案件“零口供”实战策略》曾荣获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三等奖。 


其间,我还多次受邀,向来温的公安部、四川省公检法等单位领导、办案人员汇报介绍了办理毒品犯罪等案件的经验、方法,并录制了《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和认定》等视频课程。后该课程荣获2021年度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成长是双向的。学习进步的同时,我努力帮助年轻同志一并成长。常态化沟通,耐心细致指导。2022年上半年,我参与组建部门数字检察专项工作组,主持召开三次专班会议,亲自就数据归集、模型构建、核查思路等内容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其中,开展实施的涉人身伤害类犯罪“有案不立”数字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在我的指导下,工作组成员以“人人都是数字办案员”的担当务实推进落实。目前,全市已监督立案18件20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条,并成功入选全省第5批数字办案指引,1名成员获得嘉奖勉励。


如今,我的岗位又经调整。从刑事跨越到民事,全新的领域,不同的职责,但蕴含其间的为民司法是不变的初心守护。


行者方志远,奋斗路正长。选择了正义的远方,就不问西东,静心以待、全力以赴,向着公正的彼岸矢志向前。





拥抱变化中的“不变”


个人简介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金志国


“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人才”“浙江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浙江省检察机关数字办案骨干”,荣立个人二等功 2 次。




从公诉人、反贪侦查员到案件管理、数字办案检察官,新时代法律监督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我的工作角色也在岗位调整中不断变化、逐步适应。变化,这是时代发展进步的真实写照。但对我个人而言,还有一份“不变”蕴含其间。那就是对正义守望的初心不改,对检察事业的始终热爱。勤学笃行、守正创新,十年的光阴,见证着我一路的成长…… 



见证、参与,和案管部门共同成长


10年前,我从基层检察院遴选到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那一年,也恰逢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改革和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筹建。作为“新人”的我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名“案管人”。


面对从“0”到“1”的案管工作,我先后起草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律师接待等规定填补制度空白。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我勇于尝试,率先开展检察办案和系统运行情况的分析,提出加强办案流程监管等五项举措,后被省检察院肯定并推广。2015年,我有幸被最高检案管办借调帮助工作。2017年,我被省检察院抽调至检察业务新系统应用专班帮助工作。更高平台的历练,让我对案件管理工作的体悟更加深刻,也逐步成长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案件质量,重在质效。面对海量的案件信息,传统的处理方式已经显得捉襟见肘了。为了找到突破口,学法律专业的我,开始钻研起了计算机编程。没有时间系统地学习,我就坚持“问题导向”,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就现学现用解决问题。2021年我自主研发的“复眼”案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用海量的监控规则组成无数只“小眼”,以信息化方式对案件全程各个节点的动态信息进行辨识和捕捉,实现对办案过程全貌监控、实时提醒,助力案件监督管理真正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同向、共频,更好发挥参谋作用


把数据“用”好,让数据“活”起来,才能更好发挥服务领导参谋决策作用。做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师”,是我对自己角色的定位。 


经历了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四级岗位的历练,让我既有了基层工作经验,也有了更高的认知视野。而公诉人、侦查员、案管人等角色的转换,也帮助我从案件侦查、案件审查、案件管理等多角度对工作进行更全面的思考。我研究寻找服务工作大局的契合点和落脚点,6次执笔全省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报告,供全省检察长会议和省检察院分析研判会商会使用。


针对“醉驾”犯罪激增,撰写《浙江“醉驾”犯罪高发刑事防控手段的边际效应下降》调研报告,为全省出台刑事政策文件提供量化实证支撑;撰写温州地区年度刑事犯罪报告、命案态势调研材料,更好让检察数据服务平安温州建设;新冠疫情爆发后,通过对涉疫情犯罪和检察办理涉疫情案件情况的掌握分析,起草涉疫案件数据应急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定期形成涉疫情案件情况周报 ......  




重塑、蝶变,数字赋能法律监督 


2021年,数字化改革浪潮滚滚而来,与数字打了多年交道的我,又一头扎进数字检察建设的大潮中,在大数据中寻找“监督促进治理”的密码。


我积极参与温州检察数字办案指挥中心创建运行,凝聚四大检察数字办案合力;依托系统海量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大局的热点焦点、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共利益的弱项短板等;协助一线检察官开展数据监督建模,发现类案监督线索,助力把类案监督的“点”拓展为系统治理的“面”。


目前,数字监督专项蓬勃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有 300 余个数字办案模型,正在谋划和落实中。如何加强集中管理和进度统筹,成为数字检察亟需解决的问题。我探索研发数字检察指挥场景应用,在这里,全市所有正在开展的数字办案项目挂图作战,从立项到结项,每一个项目进展实时监督,全流程管理,避免线索“浪费”、监督“烂尾”,实现了数字检察统筹管理一盘棋、成效展示一张图、分析研判一本账。  





数字检察不能只是一地一域的“盆景”,而需要变成法律监督处处可见的“风景”。我尽己所能,输出共享,推动数据共享,帮助检察官们获取数据、搭建模型,降低数字办案的技术门槛。同时,研发数字办案实践课程,让更多的检察官掌握数字思维,主讲的《知其所以然,拥抱大数据》入选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精品课程。


时代浪潮滚滚向前。在变与不变间,检察人的初心守护,一直在路上……



来源:浙江检察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 99.2%!浙江检察工作报告高票表决通过!

【案“鉴”】鹿城检察:母亲被收监执行,一岁幼儿谁来照顾?

■ 登上全省案例讲述会舞台!温州检察讲述刀伤“罗生门”

■ 读图丨来看浙检工作报告中的“温州元素”

■ 一图读懂2023年浙江检察新蓝图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