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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出台11条意见构建检察调研、检察建议、案例培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温州检察 2024-03-19

第1976期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出台《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调研、检察建议、案例培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强化理念、完善模式方式等角度,提出11条意见,助推案件高质效办理。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是办案机关、案件是对外最好的名片,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以调研推进亮点挖掘,以检察建议扩大办案效果,合力推动精品案例培育,高标准推动形成检察调研、检察建议、案例培育融合互促的良性循环。


《意见》强调,要强化良性循环工作模式。

01

一是推行办案亮点摘记和统计通报。建立办案亮点摘记清单对重点案件的法律适用亮点难点和社会治理问题要点进行摘记

02

二是强化重点选题或案例跟进培育。坚持法律适用要突出可参照可借鉴性、社会治理问题要突出新颖性类型化的标准。科学精准筛选符合培育条件、具有培育价值的“种子”选题或案件。

03

三是推动专题调研助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落实最高检关于“切实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的要求,既要从个案和倾向性问题中深挖监督线索,也要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

04

四是依托检察建议助力办案“三个效果”提升强化立足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法检对重点难点社会治理问题联动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05

聚焦典型案例强化理论实务研究紧紧围绕典型案例中的法律适用争议点和监督新问题,深挖案例特点,展示案例亮点,强化范例指导,引导干警强化实务调研分析,反哺业务能力提升。



《意见》强调,要强化借力用力工作方式。

01

一是完善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支持业务部门主动咨询、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知识优势,依托专家力量办好案、办精案。

02

推进合作院校硕博常驻工作。以院校专家团队为依托,建立硕博研究生常态实践基地,吸引博士生带课题进驻基地,共同推动实务问题研究和课题合作。

03

提升检校实务沙龙和讲座等效果。引导院校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小而专”研讨和讲座活动,推动实践问题破解和机制品牌打造。


《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引导工作力度。

01

一是强化清单引导和工作通报。建立检察调研、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品案例的培育引导、审核指导、情况通报等机制,推动工作底数清晰化、培育平时化。

02

二是部门协作合力深化“办案在业务包装靠合力”的工作意识,强化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强化定期走访调研和座谈交流,推动资源向一线倾斜、向重点培育案例倾斜。

03

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强化传帮带力度,积极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检察调研、案例培育等人才库,助力加快集办案、监督、调研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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