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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预告】接下来,温州检察机关这些案件将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温州检察 2024-03-19

2201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李某交通肇事案:2023年10月10日14:00

(二)苏某某、陈某等4人诈骗案:2023年10月10日14:30 

(三)夏某某、曹某某、马某某等盗窃案:2023年10月10日16:00 

(四)韩某某职务侵占案:2023年10月10日17:00

(五)潘某某、练某某等3人盗窃案:2023年10月11日14:30

(六)杨某某、郎某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23年10月11日15:30 

(七)马某某诈骗案:2023年10月11日16:00

(八)朱某、王某偷越国(边)境案:2023年10月11日16:30 

(九)方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23年10月11日17:00

(十)刘某某职务侵占案:2023年10月13日9:00 

(十一)吴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23年10月13日9:30

(十二)范某某寻衅滋事案:2023年10月13日10:30 

(十三)浙江某某鞋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3年10月13日14:00 

(十四)温州某某鞋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3年10月13日15:30


二、听证地点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虞某某盗窃案:2023年10月10日8:30

(二)赵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2023年10月10日9:00

(三)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3年10月10日9:30

(四)南宁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某散热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判决监督案:2023年10月10日10:00

(五)郑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2023年10月10日10:30 

(六)张某某寻衅滋事案:2023年10月10日11:00

(七)邱某某盗窃案 :2023年10月10日11:30

(八)闫某某盗窃案 :2023年10月10日12:00


二、听证地点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林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23年10月12日9:00

(二)叶某某盗窃案:2023年10月12日9:30

(三)李某某盗窃案:2023年10月12日10:00

(四)胡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10月12日10:30


二、听证地点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陆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2023年10月12日9:00

(二)王某某故意伤害案、戴某某故意伤害案、刘某某盗窃案、余某某赌博案:2023年10月12日9:30


二、听证地点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郑某某交通肇事案、郑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某危险驾驶案、林某某盗窃案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郑某某交通肇事案:2023年10月17日9:00

(二)郑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10月17日9:30

(三)李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10月17日10:00

(四)林某某盗窃案:2023年10月17日10:30


二、听证地点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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