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民警在枣阳市光武路商业大厦开展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15点30分,一辆灰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商业大厦路段时,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的机动车道上突然停下,一名中年驾驶人下了车逃跑。
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怀疑,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检查,并将逃跑的驾驶员控制。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涂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民警联系医务人员对其血液进行了提取,经鉴定,涂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5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标准。
据了解,涂某,52岁,枣阳市南城人,当天中午,涂某与朋友聚会,席间喝了一杯白酒后驾车外出,被交警查获。
经调查,2016年12月21日,涂某曾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事故导致余某及三轮车车主受伤,被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抓获。后经鉴定,涂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1.59ml/100ml,涂某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7年8月11日,涂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枣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
目前,涂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根据《道交法》及《刑法》相关规定,涂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枣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