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 这四类人备案后,在外省住院即可直接结算
按照人社部、陕西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西安市于2017年6月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为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后,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参加西安市城镇基本医保的四类人员↓↓↓
均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根据“参保地备案”原则
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市级参保单位的备案
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
西安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系统参保职工的备案。
异地结算
选择平台默认医院就医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均可在国家异地结算平台默认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
具体机构可通过社会保险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
同时,西安市有46家医院可为外地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详细登陆上述网址→_→进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页面查询“陕西省省本级”)
持社保卡就医
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和参保地的支付比例进行结算,个人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统一支付。
信息变更: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即可。
特别提示
Attention!
两个务必:各参保单位务必对本单位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进行登记,并务必于8月底前将本单位的驻外省异地人员进行全面备案,以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减轻资金垫付的压力。
一个备注: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不受此时间限制,根据需要随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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