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中午12时,某地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有人正在持刀伤人,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警情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嫌疑人不听民警口头警告,反而持刀挥向民警,“民警鸣枪警告后将其制服”。这是某地某公安局的官方通报,大家觉得有毛病吗?
没毛病,但是有瑕疵,而这瑕疵恰恰是非常能够说明问题的。大家先看下面的这个通报▼
这则通报,我们看过之后都明白,嫌疑人持刀伤人后不听警告挥刀袭警,这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前款第六项“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第十项“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的规定。
上面这张视频截图,是当地群众拍摄的民警依法开枪后击伤嫌疑人并将其控制的的画面,我就想不明白了,明明是依法开枪,击中持刀行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开枪没有错,这事儿干的如此漂亮,如此大快人心,为何官方通报中不敢把“鸣枪警告无效,民警依法开枪击伤犯罪嫌疑人将其制服”这样的话讲出来呢?这反应了当地公安机关的什么心态呢?
自媒体天中捕快发布帖文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小编点评
1、公安机关的官方通报,是公安机关回应社会关切的方式,官方通报必须把握讲事实、重态度的原则,含糊其辞要不得,“鸣枪示警”后将其制服,是怎么制服的?是鸣枪后嫌疑人放弃抵抗了,是开枪击中嫌疑人制服了嫌疑人?还是鸣枪示警后徒手制服,亦或是使用警械制服?这一点为什么不可以说清楚呢?为什么要对这样的过程含糊其辞呢?
2、敢于依法开枪的民警,有担当,应该表扬、报功!绝对不该出现如同婆娘一样羞羞答答。
3、近年来,因公安机关官方通报失误造成的涉警舆情不胜枚举,原本没毛病的事儿,被不恰当、有漏洞的官方通报搞得一片哗然。公安机关的官方通报,如果脱离了真实性、脱离了诚恳的态度,通报反而不如不通报。
4、拿这次某地的官方通报而言,不敢把没毛病的事儿旗帜鲜明地讲出来,恰恰反映了当地公安机关对舆情应对方面的不成熟,反映出了当地公安机关对网络的陌生与恐惧心理。你越怕越可能出现舆情。
5、舆情就在那里,不会因为你怕或者不怕有任何改变,正确的回应才是硬道理!一提到枪就吓得不得了,企图含糊其辞蒙混过关,必然会招来批评!
来源:张迟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