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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共青团系统党员干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行为规范



全区共青团系统党员干部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行为规范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 全区共青团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团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特制定如下行为规范。

01

全区共青团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动员起来,把广大党员和团员青年动员起来,积极投身防控疫情斗争之中。

02

全区共青团系统共产党员要主动向群众宣传中央和自治区防控疫情部署、政策措施等,积极转发中央和自治区发布的权威公告和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03

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尊重社区的统一领导,听从社区的统一指挥,协助社区做好出入登记、测量温度、信息整理等工作。

04

要尊重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听从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与指导,不得因疫情防控人员要求严格而发生纠纷;如有接触区外人员、发热、咳嗽等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

05

要示范带动家人和身边群加强自身防护,室内经常消毒,出门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不聚餐聚会,不走亲访友,严防病毒侵袭。

06

全区共青团员,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等团的核心外围组织成员及青年社会组织成员,请参照执行。



我是党员

我冲锋在前

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抗疫情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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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丹丹

责编 | 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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