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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 人选(集体)的通知


近年来,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团结奋斗,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能积极投身防控工作一线,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和贡献。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区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贡献力量,根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青办联发〔2010〕2号),自治区团委、宁夏青联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宁夏青年五四奖章


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1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宁夏籍青年或主要事迹发生地在宁夏的外省籍青年。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 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地市级以上荣誉。



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集体应在全区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须经各市级团委、青联联合提名,或由各派出团工委、直属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提名,每个推荐单位最多提名1个申报集体。


疫情防控一线个人(集体)加授


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医务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官兵干警等各行业、各领域青年代表,以及优秀青年突击队员、青年志愿者代表,符合个人申报人选第1-3条标准的,可申请加授“宁夏青年五四奖章”。
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且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可申请加授“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方式


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组织推荐

由市级团委、青联按照分配名额共同提名,或派出团工委,直属各单位团组织按照分配名额提名。宁夏军区、武警宁夏总队的申报人选由宁夏军区政治部组织处、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提名。各申报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


社会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经本地、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可直接提交材料进行申报。各地要积极扩大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动员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


有关要求


各级组织在申报过程中,要按照《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名额申报推荐人选。申报单位、自荐人选须于3月27日前,向自治区团委组织部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2);
2.真实准确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4.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申报人选和集体材料严禁过度包装,一律使用普通A4纸打印。以上材料逾期不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潘浩

联系电话:0951-2090271(传真)  

                   18161588505

电子邮箱:youxiang135906@126.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750002)





附件:1.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名额分配表

           2.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点击文章底部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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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区团委组织部

编辑丨宣   潼 

责编丨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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