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36:成功律师话司考|两考两过10点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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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对于每位法律人来说,司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一定是曾经、现在或将来关注的话题。作者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所诉讼仲裁部,文中记述了参加律考、司考两考两过的10点心得。
1998年我从大学法律系毕业,当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以 245 分通过。后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开始,国家把原来的律师资格考试、初任法官考试以及初任检察官考试进行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2003年因受非典影响,上半年工作不忙,于是我利用空闲时间复习,参加了当年的司法考试,以 250 分通过。这件事被朋友、同事得知以后,每年都有人向我咨询司考经验,于是我利用假期休息时间把自己过去复习考试的一些做法、体会整理了一下,供朋友们参考。
第一点,注重平时的积累。
这一点是以下我要说到的其他复习方法的基础。我两次考试都没能把司考教材看完,第一次是因为要写毕业论文,又要找工作,复习时间太少,第二次是因为临考试之前去四川、云南出了半个月差,把原定的复习计划打乱了。尽管我两次考试的分数都不算高,但毕竟在复习不很充分的情况下通过了考试,我觉得这主要归功于平时的基础。上大学时,我经常到图书馆浏览法学期刊,工作以后基本每天都要浏览《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专业类报纸,现在网络发达了,我基本每天必上法律专业类的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
虽然不是专门为准备考试而看报、上网,看的内容也很杂,有时看法学论文,有时看案例分析,有时就是看时事报道,但是我觉得这种积累对考试的帮助作用还是很大的,总结出来起码有以下几点:
1. 及时了解法律的发展变化。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法律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立法、司法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且新的立法、新的司法解释、新的案例往往就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所以,每天抽出几十分钟时间翻翻报纸上上网,及时了解法律的新动向,就能在无意之中接触司法考试的新内容。
2. 开阔视野,提高综合能力。前面提到了法律是门应用性学科,所以现在的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考察考生的应用能力。这就要求考生不但要了解法条、理解法条,还要了解社会、理解社会。我记得2003年司法考试最后一道大题就是让考生就某市交管局发动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这一实例写一篇八百字左右的论文。这样的考题考察的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光看书,光了解法条、理解法条是不可能答好的。
3. 长时间的积累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注重积累可以使人加深对法律制度、法律原则的理解,还可以使人对现有的法律体系形成完整的认识。记得几年前《南方周末》上有一篇文章说,如果一个大学生能够长期坚持看本专业的文献,而且能够看出一些门道,不经意间就有可能在某个专业领域超过自己的教授。
第二点,善于抓住重点。
虽然考试大纲里列的考点很多,但是它们在考试中的分量是大不一样的,有的是年年考、次次考的,有的可能几年、十几年也不考一次。而且那些“偏僻”的内容,出题范围往往固定,即使考也是几个老问题翻来覆去。所以我觉得对于那些复习时间不很充裕的人来说,那些“偏僻”的内容没必要系统地复习,抓住常考的几个点记一下就可以了,但是那些重点内容却要反复看,反复练,做到融会贯通。
知道重点和非重点的不同之后,接下来的问题自然是要知道什么是重点。这里仍然要提到那句话,法律是应用性学科,司法考试重点考察的是考生的应用能力。所以实践当中用得最多的法律是当然的考试重点。根据我的经验,民商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等)、《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历年的考试重点。而且,这些法律构成了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把它们融会贯通之后,对整个法律体系就有了初步认识,再学其他法律就容易多了。
另外还有一条规律,每年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司法解释,尤其是实践之中常用的,必然是重点中的重点。其他的像民法里的《收养法》,商法里的《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经济法里的自然资源法、《会计法》、《审计法》,还有国际法等等,就属于比较“偏僻”的内容,每年也就考一两分、两三分,而且考试范围很固定,时间不充裕的人就没必要系统地复习。
最后,找重点还有一个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看历届的考题。
但是区分重点、非重点的目的主要在于合理分配自己的复习时间,所以它不是绝对的,时间充裕的人也可以系统地学习一下非重点内容。
第三点,理解与记忆的关系。
理解与记忆,在很多情况下两个方面难于截然分开,但是针对不同的学习内容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我感觉司法考试的绝大部分内容还是侧重于理解的。除了法制史、法理学等特定内容之外,像民商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这些国内现行法的内容,很少会出纯粹记忆性的考题。所以说,对于上面提到的重点内容应该侧重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再做必要的记忆。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安排复习顺序。有的人按照教材编排的顺序复习,有的人先从偏僻的内容着手开始复习。我觉得这样都是不科学的。我的经验是先从上面提到的侧重理解的国内现行法入手,到临近考试时再去复习法制史、法理学等注重记忆的内容。先复习现行法的道理在于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去理解、消化这些法律制度,它们大都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突出了重点。后复习法制史、法理学等内容的好处在于利用了大脑的短期记忆效应,使那些侧重记忆的内容不会因为时间经过而遗忘。
第四点,根据自己的知识程度采用不同复习方法。
了解了考试重点之后,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复习方法。我觉得即使是考试重点也没必要全部按照司考教材系统地学习,对于那些自己已经比较熟悉的内容,完全可以只看法条或者法条释解之类的辅导材料。节省出来的时间可以用来做练习和学习非重点内容。对于那些既是考试重点自己又不很熟悉的内容才需要系统学习司考教材。
第五点,看书与做题相结合。
做题不但可以帮助自己巩固学习成果,加深对考点的理解、记忆,还可以锻炼自己捕捉信息的能力,提高阅读速度,锻炼自己适应考试的紧张气氛。尤其是现在的司法考试,试题多,信息量大,平时光看书没做题的人可能会出现在规定时间内答不完试卷的情况。所以平时就应该根据复习进度做适量的练习,并且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答题速度。
第六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
现在市场上的司考复习资料几乎是多如牛毛。但是我觉得只是为应付考试没必要看太多的资料。一方面,材料再多也是万变不离其宗,大多数内容是重复的。另一方面,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材料太多也看不过来。根据我的经验,有一套司考教材,再有一本重点法条释解和一本练习题就足够了。我自己比较推崇法律出版社出的重点法条释解,既简洁又准确,还把一些有关联内容做了整理,可以使读者省去很大精力。
第七点,制定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
在划出了重点、选定了复习资料之后,就要计划一下自己的复习进度。我的做法比较简单,把要看的书、要做的题大略地统计一下,再把自己的复习时间估算一下,两项一除就能计算出自己每天要看多少页书,要做多少页题。我现在还大概记得自己2003年时的复习计划是每天看书、做题共40页。有了这个计划之后就可以大概掌握自己的复习进度,不至于出现前松后紧的情况。
第八点,冲刺阶段保持良好的心态。
两次考试我都发现随着考期的临近,自己的心态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主要是觉得学习计划完不成,学了后面忘了前面,因而对考试越来越没有信心。后来我考驾照时发现也有这种现象。我想这可能是压力所致,是一种普遍现象。出现这种心理之后一定要硬着头皮咬紧牙关按照既定的复习计划进行。这也体现出了制定复习计划的作用。挺过这个阶段,到了考试前几天的时候自己的心态又会恢复过来,甚至会对考试信心百倍。
第九点,考试的方法同样重要。
一般来说,只要复习得好就能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但是要把自己的水平充分发挥出来,甚至超水平发挥,还是要讲究一点考试方法。我在这里只谈两点最实用的经验。
1. 合理分配答题时间。前面说过,现在的司法考试题量很大。这一点我的体会比较深。1998年我参加律考时,前三卷基本上都能提前三十分钟左右答完,检查一遍之后还能提前十分钟交卷,第四卷虽然是笔答题,但也能提前二十分钟答完。2003年我参加司法考试时就感觉答题时间很紧张了,前三卷基本上都是提前十分钟左右答完,基本没有全部检查一遍的时间。到第四卷时几乎答不完最后一道题。后来看到《法制日报》上有专家透露,2003年的试卷比往年的试卷信息量显著加大,字数增加了好几万(好像是三万)。2005年听说司法考试改成每卷150分以后,题量又有增加。
针对这种情况,除了前面提到的要在平时加强训练之外,在考试时特别要注意合理分配时间。我觉得考试时必须要做到看一遍题干就能做答,基本上没有时间看第二遍。再有一点,遇到不会答的难题只能先蒙一个答案再说,等到做完全卷之后有时间再去考虑拿不准问题。
2.对于笔答题要“量分做答” 。所谓 “ 量分做答 ” 就是根据设问和分值来猜考点。简单地说,在百分制的试卷里,一般几分的试题就有几个考点,如果你答不够就要考虑自己的思路对不对,是否需要调整。我觉得复习得比较充分的人应该能够做到根据设问和分值猜出考点。
第十点,辅导班应该怎么看。
两次我考试都没有参加辅导班,但我还是觉得有老师带着复习对于压重点、梳理知识体系会很有帮助。当然每个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知识基础、工作时间等条件具体分析是否值得参加辅导班。
最后想说一句,我的考试经验并不一定完全适合别人,我觉得成功的关键是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希望上面的十点心得能给别人一些启发,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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