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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共善 | 2022年基层治理创新板块项目申报须知

众创共善秘书处 顺德社会创新中心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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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机构——顺德社会创新中心

共建共享美好社会

为激励政社各界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有针对性、系统化地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统筹推进全区协同善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顺德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妇女联合会、区社会创新中心、区慈善会、区创新创业公益基金会共同举办2022年“众创共善”计划,扶持社会治理领域创新创优项目。现将基层治理创新板块申报须知公告如下:

No.1

扶持范围



(一)轻生群体个案服务项目


以全区范围内有轻生倾向人员为对象。


(二)区、镇(街道)共建项目


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项目,镇街、村居两级“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项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域覆盖。


(三)社区营造项目(拟扶持项目数量3-5个)


社区营造示范点整体提升项目,城镇居住小区治理和服务项目。


No.2

申报主体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

2.村(社区)党组织;

3.村(居)民委员会;

4.企事业单位;

5.社会组织。


No.3

项目要求


1. 具有公益性

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良好的预期社会效益,有利于解决顺德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突出、重点问题。

2. 具有创新性

代表本领域社会治理和服务发展方向,能填补当前空白,在业务内容、运营模式、参与机制与手法(技术应用、跨专业合作)等方面有突破,对同类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等具示范带动作用。

3. 具有广泛性

项目已经实施,惠及面广且得到服务人群广泛认可,在全区乃至更广范围内具有复制推广的潜力,有助于规模化解决社会问题。

4. 具有持续性

项目设计贴合目标人群需求,可行性和有效性经过充分论证,经费预算和用途合理合规;优先考虑已获得配套资金支持项目(主要指区级以外的各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能有效调动多方资源参与,实现持续发展并且推广优化。

5. 具有品牌性

有较强社会影响力且宣传效果突出,体现本土特色和品牌意识,品牌建设目标明确,有明确实施计划。


No.4

项目扶持



(一)扶持周期


以扶持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社区营造项目周期为一到三年具体视项目实施进度和推进质量而定;轻生群体个案服务项目,区、镇(街道)共建项目周期为三年,具体请见《顺德区社会治理“众创共善”计划长周期项目扶持工作细则》。


(二)扶持额度


1.轻生群体个案服务项目及区、镇(街道)共建项目,扶持周期内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不含镇街配资部分)。

2.社区营造类项目单个项目年度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镇(街道)、村(社区)或社会配资的申报项目获评审加分。


(三)签订协议


主办单位与获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签订协议。对于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申报主体作为协议签订方和资金接收方,并对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村(社区)党组织申报的项目,由村(社区)行政服务站接收并负责管理使用扶持资金。


(四)资金拨付


按扶持协议分两期拨付资金。签订协议后,拨付当年度扶持金额的70%,年度阶段性评估验收合格后,差额拨付剩余款项。


No.5

具体要求



(一)轻生群体个案服务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心理危机干预、特殊个案心理援助等专业资质与丰富服务经验,以公安、消防、医疗部门转介的个案为主,实施过程中注重与上述部门建立沟通协同机制。

2.项目须注重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注重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构建和跟踪回访服务

3.以三年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需有深入的调研分析,了解政策导向和服务对象需求,有清晰的整体规划、方向目标和稳健的推进步骤,能以务实有效的干预及帮扶服务回应现存问题。

4.注重成效检验和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周期内以“一年试验梳理、两年稳步推进、三年成效总结”为思路,探索轻生群体个案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方法。


(二)区、镇(街道)共建项目


项目由区、镇(街道)共建,以镇(街道)职能部门为项目申报主体,社会组织为联合申报主体。申报项目须由主办方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资金配套承诺函(范本见附件1.1),投入配套资金。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项目



(1)服务对象。以镇(街道)为服务覆盖范围,包括重点服务对象和一般服务对象两个群体。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公安部门列管的危险评级3级以上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持续不服药患者、医嘱勿需服药精神分裂症患者、非在管患者等人员;一般服务对象是指重点服务对象以外的持证(残疾证)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在册人员。

(2)服务内容。重点服务对象采取个案跟踪管理,提供包括但限于家庭随访、规律服药监督、康复训练、风险评估与报告、复诊联络、贫困救助资源联络、社区活动协调、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一般服务对象以团体服务为主,提供符合共性群体需求的社区活动、康复锻炼、社会交流、康乐文娱、就业联接等服务。项目办公地点设在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项目人员与精防医生协同办公,提升项目专业支持和运作实效。

2.镇街、村居两级“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项目



(1)服务对象。辖区内广大群众。

(2)服务内容。进驻镇(街道)“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办公,设立“镇街总站点+片区分站点”,确保服务覆盖辖区内所有村居“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室及广大群众。包括:根据镇(街道)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需要,对重点服务对象进行个案管理、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村(社区)专干及网格员培训、村(社区)心理健康宣教活动、村(居)民心理健康筛查及动态监测、电话及线上线下咨询辅导、疫情居家管控对象关爱服务、网格员心理压力疏导等普及性服务;配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开展面向公众的精神病相关知识和预防、识别和救助政策等宣教活动;建立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等专业人士志愿服务以及兼职、就业渠道等联接服务,为提升项目专业服务水平提供支持。

3.人员配置。原则上每个项目配置专职社会工作者(简称“专职社工”,下同)不少于2人,专职社工薪酬标准设定可参照《顺德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薪酬待遇指导意见》(顺民社函〔2021〕10号,见附件1.2),结合项目专业性要求、职业风险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浮动。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项目须根据重点服务对象数量按照一定比例配置胜任岗位要求的专职社工,人员费用约占项目扶持总额的80%镇街、村居两级“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项目人员费用约占项目扶持总额的70%;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5%

4.以三年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需有深入的前期调研分析,了解政策导向和服务对象需求,有清晰的整体规划、方向目标和稳健的推进步骤,能以务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回应现存问题。

5.注重成效检验和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周期内以“一年试验梳理、两年稳步推进、三年成效总结”为思路,探索形成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及服务模式,促成成熟模式向政府公共政策转化。


(三)社区营造项目


1.社区营造示范点整体提升项目



根据中央基层治理现代化和顺德高质量发展精神,在总结近年社区营造经验基础上,针对社区治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立足自身优势和需求,系统深化社区营造愿景和规划,加强内涵和特色建设,突出品牌和影响力,打造基层党组织领导、法治德治自治结合、具有本地特色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充分联动和整合村(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贤达、专业力量、社区组织等多方资源,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自治服务、法治建设和德治教化,提升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推动社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城镇居住小区治理和服务项目。



以扩大群众参与、促进基层民主自治为目标,发掘社区能人骨干,培育小区自组织,增强小区自我服务和互助服务;健全小区议事协商制度机制,探索多元联动的网格化、精细化治理服务模式,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及时识别问题隐患、帮扶弱势人群,建立风险预防和社会支持网络,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小区、消除在萌芽;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楼栋创新发挥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的积极作用,提升村(居)民、新市民的法治和规则意识,促进村(社区)规范有序发展,探索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居民充分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机制。

No.6

其他事项



(一)申报方式


1.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及人民团体、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并与社会主体(含社会组织或企业)联合申报的,须提供联合申报承诺函(范本见附件1.3)。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联合申报单位。

2.社会组织作为申报主体的,须与落地村(社区)党组织签订社区合作意向函(范本见附件1.4),以证明村(社区)党组织支持项目申报及落地服务;或与区、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签订指导及支持意向函(范本见附件1.5),以证明村(社区)党组织或区、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项目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后

登录“顺德公益项目管理云平台”(http://www.sdsocialservice.com)进行机构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注意查收邮件,根据云平台分配账号登录,填报项目信息提交(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填报)

2022年3月31日17:00前

完成项目的线上申报。


(三)申报审核


秘书处将对各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线上初筛。初筛通过后,各申报主体需将线上申报资料导出并打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签章后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在“顺德公益项目管理云平台”上传。


(四)申报咨询


(一)轻生群体个案服务项目,区、镇(街道)共建项目类

 联系人:杨小姐,0757-22830106。

(二)社区营造类

 联系人:苏小姐,0757-29973378。

QQ群:752263707


申报须知及相关附件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

电脑登录“顺德社会服务网”

(http://www.sdsocialservice.com/News/SolicitationDetail/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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