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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举行首届“荣誉天平奖章”颁发仪式

2017-12-04 郑州中院 郑州中院


法院里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三十年如一日的坚守

他们三十年如一日的执着

他们用平凡书写着伟大

他们见证和推动了

郑州中院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脚步

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这群可爱的人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届“荣誉天平奖章”颁发仪式,53名在法院工作满三十年的干警荣获“ 荣誉天平奖章”。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同志颁发了奖章和荣誉证书,颁奖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主持。这样的仪式在郑州中院尚属首次,之所以要正式、庄重地举行这样一个仪式,旨在表达对获奖同志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祝贺,同时能给其他同志,特别是年轻干警以极大的激励。 

“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而设立的奖项,颁发范围为在法院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为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该奖章以最高法院的名义授予,每年颁发一次,对获得荣誉奖章的同志来说是一种终身荣誉。

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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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仪式上,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宣读了省高院的颁发决定。郑州中院傅和平、张中强、胡瑞、张太超等53名同志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这些同志中既有领导干部,又有一般干警;既有业务部门同志,又有综合部门同志;既有退休干部,又有在职干警,他们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忠诚,数十年如一日,认真履行神圣职责、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在法院不同岗位上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新一代法院工作者树立了光辉榜样。

获奖代表张太超

获奖代表楚绍京

“退休不褪色,与时俱进,发挥正能量”;“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打造公正廉洁的审判团队”。仪式过程中,获奖代表张太超、楚绍京登台畅谈30年法院工作感受,回顾自身工作经历,抒发作为人民法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并表示会牢记使命、担好责任,为人民司法事业奉献力量。


员额法官袁斌代表青年法官发言

“三十年如一日的坚守,三十年如一日的执着,是你们用平凡书写着伟大,见证和推动了郑州市中级人民院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脚步”。员额法官袁斌代表青年法官发言,表示要认真学习和大力弘扬前辈的光荣传统,坚守职业信仰,勇于实践,开拓进取,为人民司法事业竭诚奉献。


会上,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代表院党组对获得奖章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提出四点希望:一要珍惜荣誉,再立新功。把奖章当成一种提醒,时刻告诉自己,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二要见贤思齐,甘于奉献。全院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听党指挥的忠诚精神,学习他们坚守岗位三十余年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三要立足岗位,开拓进取。全院干警要牢牢把握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实践论》《矛盾论》,学哲学用哲学,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自觉将理论学习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四要净化思想,永葆廉洁。全院干警要居安思危,增强定力,坚守底线,筑牢防线,坦荡做人,谨慎用权,管好自己、管好家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良知,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最大光荣,以司法不公不廉为最大耻辱。要讲原则、守纪律、懂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


   

    文/付加才    图/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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