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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从巴西乘机赴华旅客行前检测、隔离有关要求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感染风险,自2022年5月19日(含)起,对从巴西乘机赴华旅客行前检测、隔离作如下调整:

1、取消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对所有人群(包括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疫苗、已全程接种灭活或非灭活疫苗人员)均不再要求进行抗体检测。

2、取消对既往感染史人员的肺部影像检查要求。

3、缩短登机前闭环管理时间。中资机构人员(央企包机回国人员除外)、临时出差人员闭环时间调整为10天。

4、在巴西登陆的船员乘机赴华前取消14天隔离要求,实行与普通来华人员相同的防控标准。

根据上述调整,现更新自巴西乘机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具体安排,请各位旅客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据此办理。

一、检测要求

所有从巴西乘机赴华旅客,无论是否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均凭“双核酸”阴性证明等材料申请健康码。其中,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须为离巴登机前48小时(2天)内,第二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须为登机前12小时内(严格按照航班起飞时间往前倒推)。例如离巴航班起飞时间为周六晚上19:20,则第一次核酸检测时间应为周四(含)以后,第二次核酸检测时间应为周六早上07:20以后。

二、检测机构

两次核酸检测原则上在同一领区内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如系同一机构,需间隔24小时),并向对应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如您所在地区暂不具备上述双核酸检测采样条件或由于时间紧迫,可在当地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以后,尽快前往巴西主要中转机场,如圣保罗瓜鲁柳斯国际机场 (GRU)、巴西利亚库比切克国际机场(BSB)、里约热内卢加利昂国际机场(GIG)内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登机前12小时内第二次核酸检测采样。

特别提醒: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避免检测资源挤兑,第一次核酸检测原则上不得在机场检测机构进行。若旅客申码时上传同一天在机场两家不同机构的核酸检测报告,使领馆不予发码。

以下为驻巴西使领馆认可的检测机构链接:

驻巴西使馆领区认可检测机构:  

http://br.chinaembassy.org/chn/lsfw/202203/t20220329_10656891.htm

驻圣保罗总领馆领区认可检测机构:

http://saopaulo.chineseconsulate.org/zlggghtx/202203/t20220324_10654818.htm 

驻里约总领馆领区认可检测机构:

http://riodejaneiro.china-consulate.org/chn/qzyhz/202007/t20200729_5010246.htm 

驻累西腓总领馆领区认可检测机构:

http://recife.china-consulate.org/chn/zlghd/202007/t20200729_5064006.htm 

三、上传材料申请健康码

  (一)所需材料: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护照资料页、居留证明(如签证、“红卡”、税卡、本人名下的水电费单等)、机票行程单、中转地“双核酸”检测预约凭证(经瑞士苏黎世转机人员无需提供)、《健康防护承诺书》、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者可不提供)。

  (二)申请通道

1. 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2、 外籍乘客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登陆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驻巴使领馆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批健康码,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全面准确上传申请材料并耐心等候,勿通过电话、邮件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
四、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赴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康复后,在当地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待两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连同本人护照资料页,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对应使领馆健康码预审邮箱进行预审,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确认痊愈预审”,使领馆将及时反馈预审结果(驻巴使领馆领区划分:http://br.china-embassy.org/chn/lsfw/lingshibujianjie/t1204579.htm)。
请注意相关检测报告的时效性:两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时间应在发送预审邮件日期前3天内,若相关检测报告时效性不符合上述要求,预审将不予通过。
(二)隔离和健康监测。预审通过的当事人将收到带有各馆编号的《预审通过通知单》,当事人应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自行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若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不足14天,将无法获得健康码。当事人在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需每天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如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请立即与对应使领馆联系。
(三)隔离和健康监测结束后,申请人可按前文第一、二、三条要求正常申请健康码。
五、企业和项目人员、临时出国人员和登陆船员
(一)在巴所有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登机前至少提前10天进行隔离闭环管理,其所属企业应出具《闭环管理情况证明》。如发现存在疫情防控漏洞,包括未按要求做好防控导致感染、未对拟回国人员进行隔离管理,将暂停为该企业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临时出差人员需在登机“双核酸”采样之前进行10天隔离闭环管理,并由所在企业或单位出具《闭环管理情况证明》,隔离闭环管理时间不足10天者将无法获得健康码。闭环管理期间如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中止行程及时就医。如闭环管理期间无异常,按正常流程申请健康码。
(三)计划搭乘航班自巴西始发赴华的船员,无需在当地进行14天隔离,可按正常流程进行双核酸检测申请健康码。
特别提醒:根据巴西相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海员证》的中国海员如因搭乘飞机回国或登船任职等原因,计划搭乘飞机入境巴西或在巴西境内搭乘任何交通工具通行或过境,需办理有效签证。
六、驻巴使领馆联系方式
驻巴西使馆领保电话:0055-61-999816188,预审邮箱:vistochina.bra@gmail.com
驻圣保罗总领馆领保电话:0055-11-30610800,预审邮箱consuladosp.examepcr@gmail.com
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领保电话:0055-21-32376612,预审邮箱:setorconsularrj@gmail.com
驻累西腓总领馆领保电话:0055-81-973458118,预审邮箱:consulchinarecife@hotmail.com
七、此前我馆发布的有关通知与本通知相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上述有关措施系根据新冠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多因素做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中国驻巴西使领馆在此提醒拟赴华人员务必做好行前防护,积极开展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病例。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健康防护承诺书》
2、《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3、《闭环管理情况证明》 
4、《疫苗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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