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优化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结合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变化,为进一步保障必要人员往来,自即日起,中国驻巴西使领馆对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乘务活动以及按规定可签发礼遇签证的外国人可办理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
(二)来华复工复产活动人员及其外籍家庭成员
1、来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来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如申请M、F、Z字签证,不再要求提供国内政府部门出具的系统邀请函。
2、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S1或S2签证(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确有需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其中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仅可申请S2签证)。申请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其中非婚伴侣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三)因人道事由来华人员
1、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凭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等申请签证。
2、团聚或探亲: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可申请Q1或Q2签证。
3、家庭成员范围为: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申请R字人才签证的申请人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五)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仍暂停受理。
二、申办流程(此项由各领馆根据自身情况编辑发布)
(一)签证申请须按照领区划分办理,详见http://br.china-embassy.gov.cn/lsfw/lingshibujianjie/201410/t20141028_5045187.htm。申请人据此向有关馆提交材料。
(二)申请人登陆https://cova.mfa.gov.cn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在确认页签字,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以照片/图片形式发我馆visitochina.bra@gmail.com进行预审。待收到预审合格通知后再将护照及申请材料邮寄到我馆。
(三)我馆签证接待大厅暂不开放,只接受邮寄办证,申请人无需到馆采集指纹。在收到申请人邮寄材料后,我馆一般将在4个工作日内审发签证。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额外所需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四)具体申办材料清单,可见http://br.china-embassy.gov.cn/lsfw/blzgqz/201309/t20130902_5045099.htm(中文),或http://br.china-embassy.gov.cn/por/lqfw/201310/t20131025_4348829.htm(葡文)。
三、注意事项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以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二)暂停入境情形
1、持2020年3月26日前审发的有效签证;
2、日本、新加坡、文莱单方面免签入境;
3、持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
4、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
5、海南入境免签;
6、上海邮轮免签;
7、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
8、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
9、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人员。
四、预审及咨询邮箱
驻巴西使馆:vistochina.bra@gmail.com
驻圣保罗总领馆:consulatesaopaulo@gmail.com
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Setorconsularrj@gmail.com
驻累西腓总领馆:consulchinarecife@hotmail.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