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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北京一中院 涉军审判的“三效合一”

2017-01-15 马元昕 曾巧艺 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着眼新时期军队改革需要,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设置专门合议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前瞻性处置等方式促进军民融合,努力实现审判质效、解决成效、化解功效三效合一,为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6年7月1日,中部战区军事法院来北京一中院参观,双方就开展“涉军维权”相关经验进行座谈。李 佳 摄


专门合议庭: 提升涉军案件审判质效



  “真是太感谢了,案子仅仅用了27天就结案了,比想象中快多了……”驻京某部队的刘主任由衷地感慨道。


  案件的高效快速审结,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北京一中院成立的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以往在处理涉军案件时,不同合议庭常常有不同的审理思路,最终裁判结果也不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一致。”合议庭法官朱文君向笔者讲述道。


  虽然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审判资源紧张,但是针对此次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中,因解放军、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涉军案件明显增多的实际,北京一中院集中调配民事审判资源,仔细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审判业务精深的骨干力量,组成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其中民一庭支部副书记、庭长助理张磊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合议庭全体成员均为党员,具有硕士或博士学历,且审判经验都在5年以上。


  “在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成立后,我们坚持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相统一,保证第一时间安排法庭车辆的调配、案件的合议研究、涉军裁判文书的印发,使涉军案件审理真正走上‘快车道’。”介绍者正是朱文君,他也是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驻京某部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承办人:“该案的标的额仅200多万元,虽然不大,但处理结果事关部队和官兵切身利益,影响军队调整改革进程,因此我们立即启动涉军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一路绿灯,快审快结。”


  北京一中院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在系统研讨学习的基础上,多次召开法官会议,提出并逐一落实专业化审理思路。按照详细划分,逐一突破的原则,明确了各类涉军房产案件的争议焦点。采用实地勘验、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调查事实。此外,通过走访协调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逐步突破各类涉军案件查明事实的障碍,高效查明各类军产房屋权属登记情况、确定了责任主体、节省了诉讼时间。


  “在做好审判工作之外,我们专门合议庭力求实现涉军维权案件系统高效整合。就受理的涉军案件建立了台账,登记造册,回访问效,挂账销号,做到‘一案一结一报’。”张磊说。“除此之外,合议庭的法官助理会专门对案件所涉及的部队、案由、争议焦点、处理结果等进行统计,实时更新,为涉军维权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014年至今,专门合议庭共受理涉军案件49件,涉案总标的额达到2.6亿元,为部队挽回经济损失7.5亿余元。涉及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武警部队等多家军队机关单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元化解纷:着眼军民矛盾解决成效


  涉军维权案件的妥善处理对于推动军民融合,促进军队和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简单机械地适用法律,并不能实现情理和法理的统一,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因此,北京一中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尤其注重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非常感谢北京一中院,多亏了法院给予的帮助,我今后的住房和生活才有了保障……”办理完低保、拿到生活困难补助的姚大爷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姚大爷与原北京军区某部离职干部休养所因排除妨害事项产生纠纷,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姚大爷腾退所占部队的房屋1套,姚大爷则以伤残、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腾退部队房屋,并上诉至北京一中院,其间姚大爷多次到上级机关上访。


  “我们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在事实和法律认定层面并不存在较大难度,但考虑到涉军案件的敏感性和后期强制执行的冲突风险,最终决定还是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矛盾。”北京一中院民一庭法官郭仁鑫介绍说。


  按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在要求,北京一中院积极为姚大爷协调民政部门办理低保,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同时,与辖区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机构全方位协商沟通,通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方式,对姚大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方联合做其思想工作。


  最后姚大爷欣然接受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按期腾退所占部队房屋,避免了强制执行的冲突风险,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6月的一天上午,黄某等23位业主将张磊团团围住,焦急地询问何时才能拿到违约金。


  该案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管理处与殿松公司联合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引发的纠纷,因未能按期为业主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业主起诉要求殿松公司履行办证义务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业主,殿松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经过三次实地勘察,合议庭形成初步意见,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虽然23位业主进入诉讼,但实际涉及的业主多达100多位,简单判决支付违约金,不利于矛盾纠纷彻底解决……”张磊回忆该案时谈道。


  为此专门合议庭积极主持业主一方与部队沟通协商,劝导平复业主情绪,多次组织业主与部队领导面对面交流。23位业主对于法院和军队的工作态度表示了肯定,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也悄然而逝。


  “灵活性调解、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根本目标是实现法理和情理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体来讲,就是对涉及军民关系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军房地产纠纷,整合引入居委会、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吸纳民调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涉军矛盾纠纷化解。实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将审判机关的‘法理式’释明与社会力量的‘情理式’劝解全方位有机结合。”北京一中院民一庭庭长郭燕枝说。


前瞻性处置:凸显纠纷源头化解功效


  涉军维权案件的处理关系到军队利益的保护和军政、军民关系的维护,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北京一中院专门合议庭本着前瞻性处置的原则,多措并举,力促涉军纠纷的源头化解。


  “本案主审法官立案后第一时间及时与我部沟通联系,释法明理,发挥了精湛的业务技能,体现了过硬的个人素质,树立了司法干部的良好形象。对贵院维护部队正当合法权益所做工作和付出的辛勤劳动,我们表示衷心感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某部基建营房局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北京一中院涉军专门合议庭在日常的案件处理中,详细梳理以往审理涉军案件的经验,系统提炼总结,最终采用司法建议及编写专业指导资料的方式,逐一向辖区有关部队单位发放,起到了较好的风险警示作用。


  2016年7月,某驻地部队大礼堂不时传出阵阵热烈的掌声,礼堂内人头攒动、座无虚席。“各位在处置涉及军队出租房屋与土地时,在合同订立时必须要注意提前解约的条件和责任的承担……”讲台上的张磊手持一份草拟的民事合同样本,不时地在合同风险注意处圈圈画画,耐心细致地向驻地官兵讲授在涉军房产租赁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尽可能地避免涉军房产类纠纷的发生,更加细致全面地做好涉军案件的释明工作,一中院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多次联合军事法院定期开展送法服务活动。尤其是针对部队单位和官兵在诉讼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突出民事合同法律效力、部队单位权利义务、涉军维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基本程序等内容,生动细致地开展了多次普法活动。


  “喂,您好,这里是北京一中院涉军维权处理热线,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在一阵细致专业的询问及解答后,王湘羽放下电话,向笔者介绍道:“为与军队各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络,涉军维权专门合议庭设立了涉军维权热线,并安排专门联系人进行引导,将案件审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队单位。”


  “通过与专门合议庭的联系,我们部队在遭遇改革法律困境时,能更加方便快捷地咨询法院,获得及时有益的反馈建议。从真正意义上规范了军队的改革,起到了切实的助力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专项联系人张连长感叹道。


  北京一中院设立涉军维权专人专线的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合议庭对军队改革和全面停止有偿服务规范推进提出针对性建议。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及时了解军队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进展,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的放矢。


  今后,北京一中院还将进一步着眼新时期强军兴军需要,立足本辖区涉军案件的实际,继续秉持专业化审理、多元化解决、前瞻性处置的原则,全面开展涉军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好国防利益,并积极探索涉军维权的审判新模式,保障军队改革的顺利进行。(马元昕 曾巧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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