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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牢记重托 不辱使命 用忠诚和担当书写人民司法事业新篇章

2017-07-03 人民法院报

牢记重托 不辱使命

用忠诚和担当书写人民司法事业新篇章

——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刚才,首批员额法官面对国旗、国徽庄严宣誓,作出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表达了公正司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坚强决心。这一刻,必将在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个难忘的日子,铭记这一庄严而神圣的时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27日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加强职业保障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关键阶段。法官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法官员额制改革是这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经过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考试考核、考察核查等程序,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共有367名同志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员额法官。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从事法律工作平均时间22年,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坚力量和业务骨干。首批法官入额工作组织周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达到了预期目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得到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




  今天的宣誓仪式,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既是人生道路的重要节点,也是职业生涯的崭新起点。作为一名法官,生逢这个伟大的时代,能够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我和大家一样感到无比自豪和无上光荣。希望大家倍加珍惜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始终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更好的状态投身司法事业,以更加突出的业绩报效祖国和人民。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影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坚定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忠诚司法事业,把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历史进程之中,努力成为人民司法事业的栋梁之才、中流砥柱,为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坚守公平正义底线。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积极投身司法体制改革大潮,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努力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强化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需求导向,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诉讼服务体系,努力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要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基层一线学习、向身边的审判专家学习,切实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成为各自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要不断提高事实认定能力,根据证据规则对案件事实作出准确判断;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能够依法作出公正裁判;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依法组织举证、质证、认证,促进庭审实质化;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切实增强司法裁判说服力。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探索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促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全国法院作出表率、树立榜样。要拓展眼界和视野,紧跟时代潮流,顺应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形势,不断提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更好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要充分认识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在职业操守、司法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要有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牢固树立廉洁司法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恪守司法良知,始终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始终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最大光荣,以司法不公不廉为最大耻辱,树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良好形象。要秉持职业操守,珍惜职业尊荣,敬畏党纪国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励”,始终保持“慎权、慎微、慎独”,坚决守住廉洁底线,确保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


  同志们,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大家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牢记这个光荣的时刻,牢记作出的庄严承诺,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让宪法永驻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人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方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差额审议,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367名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广宇、丁成飞、丁俊峰、丁晓明、于明、于同志、


  万挺、万永海、万会峰、马岩、马东旭、马永欣、


  马成波、马秀荣、王丹、王闯、王珅、王涛(民二庭)、


  王鲁、王云飞、王云香、王友祥、王东敏、王旭光、


  王军强、王连祥、王宏印、王尚明、王秋玲、王艳芳、


  王振宇、王晓东、王晓滨、王海峰、王展飞、王培中、


  王淑梅、王朝辉、王锋永、王富博、王婷婷、王锦亚、


  王碧芳、王毓莹、王慧君、牛克乾、毛立华、毛宜全、


  仇晓敏、方芳、方文军、方金刚、尹颖舜、孔祥华、


  甘雯、艾尼瓦尔、左玉慧、卢路生、叶邵生、叶晓颖、


  史正文、冉容、付少军、付双全、白继明、白雅丽、


  仝蕾、包剑平、冯姗、冯小光、冯文生、宁晟、


  司伟、司明灯、司艳丽、邢海莹、曲晶晶、吕梅青、


  朱理、朱燕、朱伟德、朱宏伟、朱和庆、任能能、


  任雪峰、华伟、向国慧、刘涛、刘敏、刘小飞、


  刘少阳、刘为波、刘艾涛、刘竹梅、刘合华、刘红章、


  刘妙香、刘京川、刘贵祥、刘雪梅、刘崇理、刘银春、


  刘琳琳、刘雅玲、刘慧卓、齐素、闫燕、闫宏波、


  关丽、江必新、江显和、安翱、许永俊、孙江、


  孙延平、孙华璞、孙晓光、孙祥壮、纪力、苏戈、


  杜军、杜万华、杜国强、杜柏海、杜晓鹏、杜微科、


  李伟(民二庭)、李彤、李波、李春、李俊、李剑、


  李勇(刑一庭)、李健、李涛、李嵘、李广宇、李广海、


  李卫星、李少平、李占梅、李加玺、李延忱、李志强、


  李纬华、李明义、李绍华、李相波、李剑弢、李桂顺、


  李晓云、李晓光、李盛烨、李惠清、李智明、李静然、


  李睿懿、李德申、杨军、杨卓、杨春、杨占富、


  杨立初、杨立新、杨永清、杨弘磊、杨兴业、杨志华、


  杨国香、杨科雄、杨辉辉、肖凤、肖峰、肖宝英、


  吴蓉、吴少军、吴毛旦、吴晓芳、吴景丽、邱鹏、


  何抒、何君、何波、何东宁、何东青、何春燕、


  佟姝、余淼、余晓汉、邹雷、汪军、汪斌、


  汪雷、汪国献、汪鸿滨、沈亮、沈红雨、沈德咏、


  宋莹、宋春雨、宋晓明、宋楚潇、张元、张华、


  张纯、张杰、张明(六巡)、张剑、张眉、张艳、


  张卫兵、张代恩、张志弘、张志刚、张述元、张昊权、


  张建英、张勇健、张爱珍、张能宝、张雪楳、张淑芳、


  张颖新、陆世慈、陆建红、陆效龙、阿依古丽、陈佳、


  陈攀、陈宏宇、陈学勇、陈鸿翔、陈鹏展、邵长茂、


  武建华、苗有水、范冬明、林广海、林玉环、林红英、


  欧阳南平、尚晓阳、罗勋、罗敏(刑三庭)、罗霞、罗国良、


  罗智勇、周川、周刚、周庆、周军、周峰、


  周翔、周强、周小霖、周伦军、周其濛、郑鹏、


  郑学林、郎贵梅、孟伟、孟祥、孟凡平、赵剑、


  赵卫东、赵俊甫、赵晋山、赵晋江、郝立珠、胡方、


  胡云腾、南英、侯宏林、逄锦温、姜伟、姜伟(审监庭)、


  姜永义、姜启波、洪清沪、宫邦友、祝二军、姚爱华、


  贺禔、贺小荣、骆电、秦元明、敖卫春、袁晓磊、


  耿宝建、聂振华、贾力、贾伟、贾劲松、贾清林、


  夏君丽、夏建勇、夏道虎、党进、党建军、晏景、


  钱小红、徐静(刑五庭)、奚向阳、翁彤彦、高雨、高珂、


  高洪江、高晓力、高燕竹、郭利然、郭忠红、郭修江、


  郭载宇、郭清国、席建华、陶凯元、黄年、黄嵩、


  黄西武、黄金龙、梅芳、曹刚、龚斌、常朝晖、


  崔晓林、崔祥莲、麻锦亮、鹿素勋、章晓瑜、阎巍、


  梁清、梁凤云、续文钢、绳万勋、彭锐、葛洪涛、


  董华、董蓓、董世宏、董保军、董朝阳、韩维中、


  程捷、程永生、程新文、储荣魁、舒明生、曾宏、


  曾琳、曾广东、曾宏伟、曾朝晖、谢爱梅、虞政平、


  蔚强、裴显鼎、管应时、翟超、熊劲松、熊俊勇、


  滕伟、潘杰、潘勇锋、薛贵忠、戴长林、魏文超、


  魏海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鲁婧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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