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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新闻 | 司改“成绩单”之完善职业保障】

2017-07-06 鲁婧晗 人民法院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狠抓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的统筹规划、精准落地和成果巩固,相关重大改革方案陆续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

 

今天介绍的是全国法院完善职业保障“成绩单”。


工资制度改革逐步落实



2015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水平分别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的相关政策。


为推动试点方案的落实,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工资套改及正常晋升办法。


为指导全国法院做好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工作,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试行)》。


此后,各高级法院积极配合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尽快足额兑现法院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56个法院基本落实或通过预发形式落实工资改革,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67.3%。


法官履职保障进一步加强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制定发布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办法》。


2016年上半年,江苏、上海等地相继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2017年2月,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


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广泛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充分履行维护法官基本权利、维护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提供救助和补偿等职能。



法官惩戒制度初步建立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由省一级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法官是否承担司法责任提出建议,提高了惩戒决定的权威性。


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设立了法官惩戒委员会,明确惩戒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章程。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指导。


人民法院四项基础性改革“成绩单”系列报道纵览:


动新闻 | 司改“成绩单”之司法责任制改革

动新闻 | 司改“成绩单”之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制图:许丽莎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鲁婧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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