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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要坐,钱也要赔!

钟兴华 人民法院报 2019-10-18

出狱第三年的何某

再度站上了刑事被告席

这次

他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秤不称心,一嗔百障,锒铛入狱 



2012年11月,何某从老乡胡某处买了台电子秤,使用后认为质量有问题。因为买的“秤”不合心意,与胡某交涉未果后,年轻气盛的何某抡起拳头、操起凳子砸向胡某,后者逃至一处空地后倒地昏迷。事后,无意中听到路人议论胡某已死亡,慌了神的何某当晚便向公安机关投案。而不到三十岁的胡某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2013年6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考虑被害人的直接死因系多种因素导致的结果,结合何某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对何某减轻处罚。综合全案情况后,何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同时被判处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万元。   

一时之气,导致两个家庭失衡,倒的都是双方家里的顶梁柱,两败俱伤。  

这一年,胡某的女儿7岁,儿子3岁。自此,胡家人陷入困境,是无妄的灾难

这一年,何某的儿子12岁,女儿6岁。自此,何某步入深渊,是冲动的代价。


漠视判决,逃避执行,再陷囹圄 



2016年11月,何某提前刑满释放,并回到黄岩打工。对于判决中附带民事部分的履行,他抱着以刑代偿的思想,对于胡家人因其遭受的苦难,他选择视而不见

上有年迈老人、下有垂髫幼童,悲痛弥漫、生活拮据,胡家人一直未能从胡某死亡的阴影中出来。

法院了解到何某出狱后找到一份驾驶员的工作,有稳定收入。黄岩法院多次联系何某前来财产申报,何某给出的回应只有一句“我没钱”,他始终避而不见,“我本来没坐牢还想还,现在都坐过牢了,没钱管,也管不了这么多!

对此,黄岩法院依法对何某实施拘留。接受讯问时,他承认了上班并有稳定工资收入的事实,所得收入均用于家中翻建、装修房屋等开销。“我不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的。”何某的悔意来得太晚了,黄岩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该案开庭审理,黄岩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属于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予惩处,最终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逃避执行,必有严惩


来源:“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钟兴华 |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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