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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3岁女孩喂到70斤,父母的“吃相”法律难容

张璐 人民法院报 2021-03-12

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官方意见中,儿童肥胖是一种疾病。尽管胖乎乎的孩子可能看起来“憨态可掬”,但肥胖真的是一种病。


世界卫生组织网站截图


当前主流医学观点认为,造成儿童肥胖的原因主要包括:单基因肥胖、与儿童肥胖有关的综合症、内分泌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损伤、药物、环境、心理社会因素。


可是,主流医学观点怎么也没能想到,还有一种造成儿童肥胖的原因是——“家长让孩子吃播赚钱”。



近日,据媒体报道,有对父母为了圈流量、博眼球,竟把女儿当成工具人,三岁的女儿化身"吃播",被喂成70斤。在某社交视频网站,女童妈妈为她注册了一个账号,虽然粉丝只有5157个,但某单条视频的播放量最高达到55.6w。“小宝宝”、“食量惊人”、“几秒吃完”……猎奇的标签吸引了许多粉丝,女童吃的东西也越来越离谱,汉堡、炸鸡、可乐、泡面……



我国卫生部《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认为,三岁女孩正常体重应在10.23kg-20.10kg之间(大概在20斤多到40斤多之间)。上面这位宝宝已经达到标准体重上限的1.75倍!看过视频以后,不少网民愤怒了。


用孩子健康换钱,父母吃相太难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如果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上述规定不够具体,那么民法总则以及明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对于“不良父母”的规定则非常具体了: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法律规定足够清晰、明确。首先,儿童肥胖是一种病。若这病是孩子父母故意而为之,算不算“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按照法律,又该怎么处理?


于私,父母把被孩子当成博眼球的工具,该受道德谴责;于公,监护人若涉嫌伤害乃至于虐待被监护人,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所以太多网民吐槽:当人父母,太需要岗前培训了。


近年来,父母用未成年人在网上“赚快钱”的事件,早已不是新鲜事。网络上前有大冷天在雪地裸跑的4岁“裸跑弟”,后有一天写2000首诗、开演讲课的“天才少女”,今天我们又看到了肥胖的女童。


尽管有父母想出了“锻炼孩子能力”“鼓励孩子早日接触社会”等理由予以解释,但扪心自问,真的不是为了经济利益?难道已经忘记,这些被利用的是自己的骨肉?孩子,并不是工具!


眼球经济也要讲底线


作为眼球经济的代表,“吃播”近期也因为食物浪费问题上了热搜。其实,“吃播”作为一种新兴传媒形式本身没有任何过错,相信很多人都愿意通过近景看美食被大快朵颐的。


但吃播不应当只剩下“撑播”、“大胃王播”、“吃-吐剪辑播”。因为这样的吃播太过于“纯粹”,“纯粹”到仅有猎奇和无聊噱头,和直播吃石子、吃玻璃、吃泥巴和其他更加不可描述的“食材”没有本质区别。同样地,给两三岁的孩子乱塞食物,和那些通过自我伤害以及浪费食物博眼球的吃播一样,吃相实在难看了点。


作为自由度更高的自媒体人,自律必不可少。我国已出台了不少相关法律法规,为一些自媒体人和自媒体平台罔顾伦理规范、无底线搞怪等不良行为设置法律红线。不应忘记,逾越底线的后果是法律制裁。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张璐 丨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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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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