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谈恋爱吗?得先一起喝酒的那种



租间店面,雇佣8个人,以“恋爱”“交友”等名义广泛撒网,再伪装身份将网友带至自家店铺以次充好高消费,仅开张1个月就骗取12名被害人共计306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包括店长在内的8人“酒托”团伙犯诈骗罪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梁某、张某青(另案处理)共同结伙在北海市银海区开设咖啡厅,招募被告人唐某宽担任店长,负责管理店务;被告人程某妹、覃某兰、蒋某充当酒托女或键盘手,负责约被害人到咖啡店消费、聊天、点单等;被告人何某建、罗某栋充当服务员,负责上单、调酒等;被告人覃某喜充当保安,负责酒托女的安全并解决与客人发生的纠纷等;被告人陆某娟充当收银员,负责收银、转账等。


分工明确,表面上正常开店,实则在利用酒托实施诈骗牟取暴利。



由“键盘手”冒充女性身份通过陌陌、微信、QQ等网络软件搭识男性,以交朋友等幌子约被害人见面,再将获取的被害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酒托女。由酒托女假冒键盘手在网络上虚构的身份诱骗被害人到咖啡厅消费,再采用以廉价酒冒充高档酒、主动频繁点单等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


至案发时,共骗取12名被害人共计30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宽等8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网络社交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交友更是很多人常用的交友方式。而在这个虚拟的网络世界中,隐形的陷阱则更多,虚假身份、虚假照片、虚假情感……骗子会投其所好,一步步把被害人引入陷阱,最终达到诈骗目的。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友需谨慎!要有一定的辨别意识和法律意识,面对诱惑不要图谋不轨,防范自身,不让犯罪分子钻空子。特别是当网友主动提出见面时,要慎重核查身份。警惕高价消费,在发现不正常消费时可以要求离开,并坚持要求谁点的东西谁付款。一旦发现被骗后要妥善收集好证据,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作者:余淼 刘舒霞 | 编辑:何雨潇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