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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评论员】让法院信息化脚步紧跟时代步伐

2015-11-04 人民法院报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适时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战略思维,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刻影响,确保将中央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和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已经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司法信息资源的搜集整合及管理使用初见成效,信息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与各项审判业务的良性互动格局初步形成,有力提升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息化水平。


  然而,时代在飞速发展,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席卷而来,信息技术更是一日千里,“互联网+”“大数据”让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发生根本改变。与“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相比,与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所要实现的“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目标相比,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法院信息化建设还有不小差距:运用信息化技术不积极、网上办公办案覆盖率低、裁判文书上网不及时不全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运行管理能力不足、数据质量不高、信息化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让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紧跟时代步伐,加快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高度融合,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深刻变革。


  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力求在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总体方案、技术标准、评价体系、管理机制等方面为全国法院提供统一的指导规范和行动指南;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要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的整合应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态势、特点和规律,努力为领导决策、群众诉讼和干警办公办案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面临的崭新课题。面对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全面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中国法院建设成为“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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