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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有何差异?

侯晋中 2022-04-02


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十四项不同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经开始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究竟有何不一样?14个关键词帮你一一理清。




关键词1:课题指南


国家社科基金

设指南,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设指南,围绕《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关键词2:管理部门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关键词3:整体程序


第一

国家社科基金


(1)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2)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基层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3)《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4)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基层科研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纸本《申请书》与《活页》及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的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分类汇总后,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刻录成光盘,随同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4)2017年1月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5)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6)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尤其是重新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7@sinoss.net。

(7)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5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联系人:范明宇,白晓;联系电话:010-58805145,58802707;传真:010-58803011;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关键词4:关键时间节点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申报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日

(2)将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发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邮箱(npopss@vip.163.com):2017年3月5日前

(3)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申请书》光盘、统计表报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3月10日前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网上申报启动:2017年1月5日

(2)网上申报结束:2017年3月5日

(3)截止纸质材料报送:2017年3月10日

(4)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评审:计划于2017年4月



关键词5:研究周期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关键词6:最终成果形式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译著、论文集、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或者其它形式中的一种,也可以多选。

(2)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分三类:

(1)基础研究的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2)应用研究的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3)实验与发展的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



关键词7:种类和金额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2)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应当纳入责任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根据2017年《申报通知》规定,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

(2)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列明预算细目,同时还要列出分年度经费预算。

(3)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依托学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

(4)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到帐科研经费不得低于8万元。



关键词8:申请单位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申请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申请单位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3)申请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申报 (普通高校名单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 。

上述高校系统外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

关键词9:申请人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6)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8)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查实同一申请者同时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育部将取消其此次申报资格。

(6)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7)正在办理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12月31日前,在研的教育部一般项目报送结项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符合结项条件的可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

(8)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关键词10:限定条件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①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②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③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3)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关键词11:青年项目申请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

(3)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是教育部在审核各高校申请的项目时的重点审核内容。

(4)中级职称(讲师/助理研究员)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论是否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关键词1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所在博士后流动站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并承诺进行管理的证明,可以申报。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高校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可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非高校的则项目不能转出,由原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管理与监督责任。



关键词13:港澳台教师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在内地普通高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可以申报。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该教师在编在岗的人事证明,发传真至010-58803011,经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如申请人没有身份证,请学校社科(科研)处联系系统管理员索要专门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关键词14:限额申报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未经申报单位审核并统一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网综合 

资料综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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