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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体小说:法学院的江湖

孟子寻 侯晋中 2022-04-02



序 诗


古时科举同登甲,同年友谊互提携。

今法学界各流派,人在江湖心不飘。



第一回 五院四系


东西南北中,五院根苗红。

京汉吉人大,法江湖一统。


  每个行业都有执牛耳的院校圈子,建筑界有“老八校”、财经界有“五大财经”、军工界有“兵工七子”,而法学院的圈子,叫做“五院四系”。



  当然,它们现在已经不叫原来的名字,原来的原来它们压根不存在。


  北京政法学院,1952年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现在叫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学院,1952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成立,现在叫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将华东地区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等九所学校的政治系与法律系合并建立而成,现在叫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政法学院,1952年由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现在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根正苗红的人民学校,前身是陕北公学政法系,现在叫西北政法大学。


  附带一提,陕北公学现在叫中国人民大学


  说了这么多大学的名字,估计很多人眼睛都花了。但是这每一个大学名字背后,都饱含了民国乱世中,民族知识分子们力图扭转乾坤的努力。


  同样,这里一直出现1952这个年份。那一年,中共学习苏共的做法,撤去综合性大学中设立的专门学院,建立独立的专门学院,以适应当时经济建设急需专业人才的现实需要,史称“院系调整”。


  从血统上,“五院”都很混杂。它们都先天不足——政治立场正确的法学院系似乎缺乏了兼容并蓄的学术气质。


  另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的法学院组成了“四系”


  1992年,一位身经百战见得多了的首长发出号召,要面向21世纪,重点办好一百所高等学校。于是各色名头的法学院犹如过江之鲫、鱼贯而出。


  人到齐了,故事就开始了。



 第二回 根正苗红


陕公一分二,一院一系祖。

人大佟柔耳,《民法通则》著。

北法七七级,乃黄埔一期。

人才倍倍出,创造新纪元。


  1937年,鬼子进了中原。同样是那一年,中央在延安设立了一所直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领导的学校——陕北公学。能够在领导者地位上和它媲美的,只有中央党校,因此民间戏称“中央第二党校”。1949年,这所学校定鼎北京,改名中国人民大学,因此人民大学法学院,雄踞人大一隅,处京城繁华之所;闻大内恢宏之语,并两高法检自重;央视近在咫尺,大会堂举步之劳。院庆之时,贵胄毕至;高官云集,蔚为大观。在政治挂帅的年代,人大法学院排名第一也着实包含了政治正确的意味。


  论实力,人民大学足够甩其他院校很远很远。即便是不学法律的人,也都知道法律里面包括民法刑法,不过中国没有民法,只有《民法通则》。在计划经济一统江湖的年代里,中国是否需要民法一直是口水仗的话题,就像今天是否应当废除死刑一样。但是在1987年,《民法通则》的出台结束了这个毫无意义的争论,起草这部法律的人名叫佟柔,人民大学教授。很多人和都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他起草的这部《民法通则》,三十年内无人能损其一字。


  “如果说,刑法可以作为一柄锋利的手术刀来革除社会的痈疽,那么民法则可以作为固本培元的良药来使社会保持稳定的生理平衡,促进社会的健康发育。”谨此纪念那位仙逝的先知。


   人民大学之后的,是北京大学。


   在中国,很多人虽然没读过大学,但他们一定听说过北京大学。


  2013年,我去了一趟北京大学,在未名湖畔眺望了那座征表北大精神的高塔。


  1916年,蔡元培先生提出了“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新文化运动以北大为基地蓬勃发展。那一年,一个大胡子的理论传入中国,一批批年轻人将这套西方的理论奉为救世宝典,于是有了后来的党和共和国。这也许是身为国民党人的蔡先生不愿看到的,但是他也因此没有被书写历史的人民遗忘。


  历史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创造了很多纪元。文革之后举行了第一次高考,北大法律系77级,在法学界有“黄埔一期”的称号,那一届的学生至今在国家顶层设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人里面,有写出《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促使中国分税制改革和国税地税分家的王绍光;有新刑法学派三巨头之一的陈兴良;有亚洲顶级律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创立人陶景洲;有坐着波音747到处推销中国高铁的李总理。


  但是那一批人里面(79级),最让我敬佩的,还是那位留着络腮胡子,在生日那天结束自己生命,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年轻诗人。


  现在,北大法学院当然还活着,但是,它已经。。。


  有一个人,叫朱苏力。刚刚踏进法学门槛的年轻人总会拿着他那两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和《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对其大加称赞。当年,因为涉嫌“甘德怀事件”招生黑幕,他被方舟子诘问得左右不是人;后来,他当上北大法学院院长之后,又是受到院系老师的各种诟病。

 

  同样在群贤毕至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里脱颖而出的,是一位离经叛道的守望者,他叫贺卫方。关于他的故事,感兴趣的人可以百度一下他名字的三个字。


  五百年前,在那个空谈仁义道德、倡导灭人欲的年代里,一个四品官员喊出了“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口号,对封建的男尊女卑、假道学、社会腐败、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然后他被封建王朝弄死了。


  这个人叫李贽,《焚书》《藏书》的作者。死之前留下一偈:“壮士不忘在沟壑,烈士不忘丧其元。”



第三回 壮心不已


武大辉煌落,吉大名人起。

双系执牛耳,无人有异义。

国际法源头,刑法奠基人。

吉大多第一,至今仍启迪。


  那是一个远去的时代,当年的辉煌如今只剩下残存的余晖。


  但即便这样,也没有人敢否认武大和吉大的地位与贡献。


  就像今天的希腊,就算经济烂成猪圈一样也没人去否定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柏拉图。


  学人不死,只是凋零。


  “东湖之滨,珞珈山上。今朝多磨砺,明日作栋梁。”


  每当这首《武汉大学校歌》唱响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想起那个钟灵毓秀的校园。


  八十年代,武汉大学充斥自由宽容之学风,引得北大法律系主任亲自前来调研。九十年代后,逃离武大成为了一阵风潮。当年品三国的易中天,就是从武大去了厦大。后来有人问他为何出走,易先生笑笑“武汉气候不好”。


  即便是被贴上“官僚化、行政化”的标签,武大法学院至今仍然挺立着。作为中国当代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源头,武大国际法专业在法学系仍属翘楚。还有环境法,一个后现代法学分支,深深地扎根在古木参天的珞珈山下。


  看过《何以笙箫默》的,都记得何以琛在树下捧着红皮刑法书看的场景。那本教材的编著者,武大马克昌。作为新中国刑法的奠基人,作为武大法学院巅峰时期的院长;在刑法界,先生仍然有些孤独;在法学院,先生仍然兢兢业业。即便是面对着浮躁的学风,老先生的仙风道骨依然支持着后辈继承这高山仰止的风范。


  曾几何时,长江上只有两大城市,大上海与大汉口。


  而如今,只有长江,还在无声无息地牵挂着那些硝烟中的辉煌。


  鬼子投降后,人民掌东北。1946年,人民政权创建东北行政学院,后来改名东北人民大学,1958年更名为吉林大学。


  亲妈一手养大的,名副其实的根正苗红。


  吉林大学法学院,创造了中国法学界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刑法学博士点(人民大学亦然)、第一个法理学专业博士点,以及更多的第一。吉大法学院,走出了现任山东大学校长、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文显;中央统战部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以及一大票达官显贵、学界大拿。


  现如今,重点学科评估取消、985工程支持弱化,全国高等教育格局重新洗牌大幕已经开启。吉林大学曾经的荣光,东北军政一度的辉煌,中央党校东北分校的江湖绰号,东北人民大学的赫赫声名,在不作为不改革的势头下必将褪去。


  四百年前,满族人以东北为基地吞掉了整个中国。七十年前,共产党以东北为基地又一次吞掉了整个中国。只不过后来满族人丢了半个东北给俄国人,党的改革开放又让东北战略地位重新被考量。


  即便是亲妈养的孩子,也有断奶自立的那一天。吉大法学院,在洗尽铅华之后还能走多远,我们拭目以待。



第四回 天地三才


陕公遗子恨二本,西北政法待奋起。

中南武大同德比,剑出偏锋二一一。

华东系出名门身,撤建沧海待桑田。

祗园精舍钟声响,诉说世事本无常。


   东南西北中,可以说一个国士无双。只不过五院仍在,国士难寻。


  话说当年党在延安创办了陕北公学,后来陕公随同党中央去了北京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留在陕西的那些人则抱团取暖,生下了西北政法大学。和吉林大学一样,即便是根正苗红亲娘养的,在时代发展的洪流之中,跟不上就会被落下。现在,西北政法大学在很多省份仍旧是个二本,整个学校也只有五个博士点,成了五院四系里的落脚。


   能让这个学校一次又一次回到公众视点的,还是那尊已经被拆毁的雕塑。


  曾经在西政图书馆前,有一尊雕像,下面是一本摊开的宪法,上面托着一个地球。可能某个人突发奇想说出一句与此情此景契合的话“宪法顶个球”,可谓是一语惊人,成就了政法园最牛建筑的称号。话传到有关方面,脸上有点挂不住,就把那个“球”给拆了,只留下了一本宪法。

 

  视线又回到武汉。在武大法学院光辉下,还有一家默默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曾经的中南政法学院,如今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院。


  因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打头阵的是财经。学校获得的声誉,很多都是财会专业带来的附加值。2013年与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15家协同单位共同组建“会计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获得CFA协会正式认证,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第7所获得该协会认证的大学……而法学院,就像捧着月亮的星星一样,不知道是尴尬还是荣幸。


  附带一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我们湖北的简称是“财大”。还有,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财经是“大学”、政法是“学院”。


  不过政法也是沾了财经的光。当年的四大财经都入围211,而五院里面,只有中国政法和中南财经政法是211。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沿江而下,到了上海。有一所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大学,其血统之复杂在当今中国高校里无出其右。它的前身包括原圣约翰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东吴大学、沪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


  1958年,华东政法学院与上海财经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历史研究所、复旦大学法律系等合并成立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建制被第一次撤销。1964年,正式复校。


  1972年,华东政法学院第二次撤消,师资队伍再次解体,大部分流向复旦大学;校舍则被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分校、上海市卫生学校、普陀区卫生学校、果品公司、蔬菜公司、水文站、水上派出所等八个单位瓜分,有人称之为“八国联军”。华政“教师星散,图书尽失,百废待兴”。


  祗园精舍钟声响,诉说世事本无常。娑罗双树花失色,盛者转衰如沧桑。


  如今的华政,研究生院所在的长宁校区沿用的是当年圣约翰大学旧址,民国风西洋小楼、斑驳的墙壁和木栏。依托着校友在江浙沪律政圈里的人脉,华政在包邮区里仍旧能够和上交、复旦、南大、浙大等一票211、985高校抗衡,即便它既不是211也不是985。



第五回 李代桃僵


冠中国名,虎踞京师。教育部属,入二一一

法界名人,多出此校。中政殊荣,何以复加。

西南政法,78神话。开放自由,平等独立。


  五院里面还有两家,一家的今天是另一家的昨天,一家的昨天是另一家的今天。


  这就是北京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


  出身并不显赫的中国政法大学,前为北京政法学院。那时在五所政法院校中,西南政法气势如虹,睥睨天下。五院里面,谁能搏得“中国”冠名,谁就成就了千秋伟业。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五院里面,仅凭政法专业入围211的,只有中国政法大学一家。当年教育部在五所政法院校中选择一所收至麾下的话,他们选择的依据竟然是中国这个名头。谁执掌了这面大旗,谁就可以代表中国。于是官本位的法学教育界撕去了最后的遮羞布。


  时至今日,中国政法大学仍旧被看做政法院校的最高殿堂,仅次于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这所院校走出了7位大法官、16位省高院院长、9位省检察院检察长、3位省委书记、2位部长,以及数不清的各高校法学院院长和研究所所长。


  殊荣至此,何以复加。


  江平先生,一位充满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的学者。他在经济法这个怪胎横空出世、独领风骚之际,用自己微弱的声音喊出了发展民法的号角。而如今民法已成为当世显学,先生却执着于民法精神的推广。即使是在这个挥舞着物权法仍然无法阻止自己的家园被蛮横拆毁的时代,江先生依然睥睨四方,向天发问。


  西南政法学院78级,一个法学教育的神话。


  这是一些在法律界广为人知的名字:贺卫方、梁治平、龙宗智、 夏勇、张建田。这是一些在律政界广为人知的名字:周强、张穹、江必新、胡泽君。这些从西政78级走出去的学生们现在已经成了中国法学界、政界的骄傲,或为高官、或为学术精英,被舆论称之“西政78级神话”。


  三十年前是用解放牌大卡车将78级新生们拉进西政校园的,那时的西政,反对空洞的脱离实际的教学,老师要带着学生到农村、工厂、基层法院长时间锻炼,有时候一呆就是半年。那年的食堂一顿饭就是一大碗白米饭,上面只有几个芋头和几根空心菜。


  在八十多岁的老教授金平看来,78级的教师,少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只知道一心扑在教学上,这也是造就神话一代的基础。“开放,自由,平等”已经是法学界著名学者的梁治平这样评价当时的西政。


  强大的西政校友群,却只是出川之后才有了大展拳脚的舞台。一千多年前,李太白仗剑出蜀,唱出了“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高歌。如今,内耗的巴蜀文化留给西南校内的空间,却压制着西南本身的进取。1987年,大学合并风起,一度风传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大学合并,西政校友纷纷游行抗议静坐示威。还好那年不是1989年。


  最后,西政的牌子最终没动。这一年,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大学合并,新成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综合性文科院校的面目,很快成为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90年代初,西南才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博士点,而80年代的北大、人大、武大均有了2至4个博士点。四十年之间的两道风景线,北京和西南,差别如此之大。


桃在露井上,李树在桃旁,

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

树木身相代,兄弟勿相忘!



第六回 百花齐放


百舸争流千帆竞 乘风破浪正远航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三十年间,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翻了两百倍。


  清华大学法学院,作为理工科大学里的文科院校,没有辜负TOP2的名头。2001年,参考美国法学教育的模式,清华法学院将教育部规定的14门本科核心必修课程砍掉只剩8门,将一些必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压缩,开设更多的选修课,让学生按照自己的发展方向去自由选择。


  在国内排名在第5名上下徘徊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入选2014年英国知名排名机构QS全球法学院100强,并取得第45名的位次,是中国大陆唯一上榜法学院。北大法学院、人大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传统的“五院四系”,却无一入选。


  中国法律教育到底怎么走,清华给我们一个参考答案。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2006年,浙江大学与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立一所“国际一流水平”的法学院,推进中国法治、中国法学教育“跟国际接轨”。其自主办学、教授治校等理念等风靡一时。浙大法学院一片欣欣向荣之象。


  但2009年,一封以光华法学院老师名义的公开信在网上发布,直指光华改革多处失当,要求解散或者改组教授委员会,还权于校院两级党政领导,还权于广大群众……


  最终,院长孙笑侠黯然去职,林来梵出走清华。


  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依旧引领着南方教育的发展。


  2000年复旦大学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2007年,廖凯原基金会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将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总额不少于三千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附加条件是法学院必须挂上廖凯原先生的大名。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的三国演义依旧在上演。


  不过让复旦和华政最能揶揄上交的是,我们的法学院依旧是法学院,你上交的法学院把名字都卖了。


   其他高校的法学院,大抵如此。



第七回 折戟沉沙


北朝阳,南东吴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曾几何时,那时的中国还叫中华民国;那时的法学界还没有五院四系。


  那时的中国,只认两所法学院。

 

  “北朝阳,南东吴。”


  北朝阳,指由汪子建、江翎云、江庸等法学家于1913年于北平创办的朝阳学院,是一所以法律、政治、经济等系为主的著名的法科大学。1929年,在世界法学会海牙会议上,朝阳大学被肯定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学校”,时有“无朝不成院”之说,大意是朝阳学院的学生成为中国法院的主力。


  北平和平解放后,朝阳学院并入了中国人民大学,曾经最优秀的法学院,仍在在当今最优秀的法学院中留存着自己的血脉。


  东吴大学,则没有这么好的命运。


  看过《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失声痛哭。题目是《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说是什么“被遗忘”,其实是“被蹂躏”。读到那个一目失明,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眼镜,蜷缩在被子里的九旬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我又哭了。要是世界上完全没有人记得他,他不至于显得那么可怜。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从三十年代到就是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六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中正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他们从卷帙浩繁的资料中找出证据,将七名日本战犯送上绞架。


  附带一提,东吴大学法学院还培养出一位中华民国总统,蒋经国。


  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49年留在大陆的,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望的过去。在近三十年的被管制、被流放生活中,几乎每位老人的心灵都受到深深的伤害。除了宝贵的时光,被剥夺的,还有他们的才华和智慧。学者以学和思为业,然而他们却被迫停止学习和思考了近三十年。作为“旧法统人员”,他们的命运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传说中,有两所叫做东吴和朝阳的法学院,他们最大的遗憾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所以,他们仍然在传说中沉默。


  有时,在梦里,依稀能看见东吴师生的眼睛泪眼婆娑。因为,很多年以后,在古城苏州,有个叫做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自称其延续了东吴法学。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东吴大学校训


 

第八回 余音绕梁


法者,从水,从廌,从去。以水之平,以廌触不直者去之。


  民国以前,中国没有法学院。十八世纪以前,世界上也没有法学院。


  十八世纪以后,法学院也只是一种经院的存在,那时的法官是贵族,律师由律师行会培养。十九世纪中期,一位律师发动了一场战争,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使得法学院成了法官、律师检察官的正统摇篮,使法学院们的命运发生了重大转折。


  律师叫亚伯拉罕林肯,战争是美国内战。


   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前就有了法。


  “法者,从水,从廌,从去。以水之平,以廌触不直者去之。”


   当年,法家韩非提出了“法术势”;现在,领导者们提出了“依法治国”。


  法律不应该是一种工具,如何使其成为生民心中的信仰?


  与每一位法学院学子共勉。


本文源自法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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