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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新:我们不是“黄种人”

侯晋中 2022-04-02

导读:

▍种族思维逻辑下的众多概念已经不再流行了,我们知道了人种分类是伪科学,也明白了人类体质特征的差异其实是几万年来生存于地球不同环境所发生的适应性变化而已。在西方学术著作与公众媒体上已很难找到“蒙古人种”、“黄色人种”这样对东亚的标签了。不幸的是,这些标签及其代表的种族思维在两百多年来种族思维的受害地区如中国,却还远远没有成为陈迹。

 

▍一个在中国广为人知的例子,就是关于脚的小拇指趾甲分叉的种族或族群解释。比如,有人说这是蒙古人种的特征,也有人解释这是汉族的特征,还有人认为这是满族的特征。最浪漫的解释把这种疾病现象与明代洪洞县的移民传说联系在一起,说具此特征者都是洪洞县大槐树下移民的后裔。这种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的指甲疾病,可能仅仅与营养缺陷或身体脱水有关,从种族角度寻求病理解释只能是缘木求鱼。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笼统地说,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被认为与西方一样是文明社会的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的肤色是白的,一点也不黄。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的肤色也就慢慢失去了被描述为白色的资格。



我们不是“黄种人”

文/罗新


只有深入了解种族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才能知道种族观念、人种分类知识是多么的荒谬和危险。


蒙古人种、黄色人种、黄皮肤这样的观念与词语,在今天的西方主流媒体上,在西方科学论著中,基本销声匿迹了。这不仅是出于所谓“政治正确”,其实主要是出于“知识正确”,因为现代科学早已脱胎换骨,抛弃种族思维了。


《成为黄种人:种族思维简史》

[美]奇迈可著
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
2011年出版

我年轻时,某个赶写博士论文的冬夜,在FM97.4里听了朱哲琴的《黄孩子》,那种空旷萧索的孤独感和无望感,恰好匹配了我写不下去却不得不写的绝境。“在白人的大街上,有许多蓝色目光。……在黄人的家庭里,有许多黑色目光。”歌词把白人蓝眼与黄人黑眼相比对,倾诉东方在西方面前的失落。歌里唱道, “在那个时候,在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个黄孩子。”和唱歌时的朱哲琴一样,我听歌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自己是“黄种人”。那首唱遍中国的《龙的传人》里就有一句“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我们被教育去认知并认同自己的黄种人属性,被教育承认自己的皮肤是黄色的,尽管肉眼看我们的皮肤一点也不黄,除非是生了某种特殊的病。


这许多年间,如同周伯通努力忘记《九阴真经》那样,我们逐渐把一团又一团的教育浆糊从脑子里清除出去。种族思维逻辑下的众多概念已经不再流行了,我们知道了人种分类是伪科学,也明白了人类体质特征的差异其实是几万年来生存于地球不同环境所发生的适应性变化而已。在西方学术著作与公众媒体上已很难找到“蒙古人种”、“黄色人种”这样对东亚的标签了。不幸的是,这些标签及其代表的种族思维在两百多年来种族思维的受害地区如中国,却还远远没有成为陈迹。即使在中国近年所出的考古报告中,我们依然很容易读到骨骼分析的专章,其中常常有人种方面的数据与推测,特别是边疆古代人骨的种族分析,诸如有多少属于欧罗巴人种,有多少属于蒙古人种,等等。等而下之的,还有对古代族群骨骼的细致分类,全然不顾古代族群的根本属性其实是政治单元而不是血缘集合。毫无疑问,对于种族思维的反思和批判,仍然是我们常识教育中的空白点。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现在恰好有了一部反思种族思维的上佳教材,这就是奇迈可(Michael Keevak)的新著《成为黄种人:种族思维简史》(Becoming Yellow: A Short History of Racial Thinking)。此书着力于再现西方社会对东亚人群进行描述和理解的观念史变迁,考察了“黄种人”观念的起源,人种分类理论中“黄色蒙古人种”在西方科学界的定型,以及这一学说如何传播至东方并为东方社会广泛接受的知识过程,是一部有关种族思维有趣却沉重的社会文化史。

不难理解的是,“黄色人种”的本意是指皮肤为黄色的人种。可是,奇迈可此书一个令人吃惊的发现却是,把东亚人的肤色归类为黄色,并非经验观察的结果,而完全是一种近代科学的新发明。十八世纪中期之前的各类西人旅行报告中,对东亚人(主要是中国人和日本人)肤色的描述多是白皙、略暗的白色、橄榄色等,绝少认为东亚人在肤色上与欧洲人迥然有别。包括旅行家、商人和传教士在内的观察者注意到,东亚不同地区的人群体质特征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比如中国南方人和北方人比起来肤色要暗一些,但这种差别与欧洲各国间的差异一样,只是深浅之别。这才是经验观察的记录。那时常常被西方观察者归类为“黄皮肤”的,恰恰是在十九世纪被纳入“白人”范围的印度人。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笼统地说(当然只是就奇迈可所要论述的方向而言),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被认为与西方一样是文明社会的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的肤色是白的,一点也不黄。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的肤色也就慢慢失去了被描述为白色的资格。奇迈可调查了这种转变,他注意到越来越多的观察者称东亚人的肤色近似白色但并不是白色,到底是什么颜色呢?棕色、橄榄色、灰白色、铅色,等等,总之再也不是白色了。不过,几乎还没有人以单纯的黄来描述东亚人的肤色,因为黄色的确并不是一个可以在东亚用肉眼凭经验观察到的肤色。白色被欧洲人垄断之后,如何描述东亚人,似乎在相当长时间和相当广的范围内,难以达成一致。这个问题的解决,要等欧洲中心主义继续成长,超越经验观察,由近代动植物分类学、人类学和进化论主导,才最终实现了东亚人肤色由白向黄的历史性跳跃。


十八世纪中期开始的人种分类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中的种族思维取代了古典的经验描述,自然体系中的人类在科学上得以分门别类。人种分类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学者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 1707-1778),他在1735年出版的《自然体系》中把人类分为四种,其中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都是那时已广为西方社会所熟悉的说法,只有亚洲人的肤色他用了一个并不明确的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的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的gelblich“微黄”。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的肤色从各种可选择的颜色最终走向“黄色”的重要一步。而更重要的一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的。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的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一般的颜色,等等。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一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的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十八世纪后期,所谓的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 Racism)里程碑性的发展来自于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 F. Blumenbach, 1752-1840)。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的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的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的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他发明的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的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的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的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他还是把流行的肤色分类与他的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了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的五大人种分类法。在奇迈可看来,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的黄色也就稳定下来,一枝独秀,成为所有各备选颜色中最终的胜出者。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了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的双重标签。

1795年是科学种族论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布鲁门巴哈创造了“蒙古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等全新概念。之后的数十年间,尽管仍有人对如何更好地描述东方人的肤色存有争议,东亚人的“蒙古人种”属性则已普遍视为定论。布鲁门巴哈为什么采用蒙古来命名东亚人种呢?奇迈可分析,这并不是一个随意的、方便的选择,也不是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据说这是以高加索命名白种人的理由),而是因为蒙古人是历史上最令西方惊恐的东方人,这个名称足以唤起西方对于阿提拉、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的历史记忆。布鲁门巴哈反复提示蒙古与鞑靼的区别,他把鞑靼之名给予突厥人,认为包括鞑靼在内的中亚以及中东、南亚和北非人,和欧洲人一样都属于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则专指东亚人。

布鲁门巴哈创立的体质人类学立即把人种研究当作该学科的全部内容,迅速把科学种族论推向极致。处在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红种人、黑褐色人种和黄色人种,如同处在黑夜与白天之间、文明与野蛮之间、完美与恶贱之间的过渡。人种之间的体质差异,不仅仅是生理性差异,还反映了道德与智力的差异。解剖学所证实的高加索人种较大的脑容量决定了白种人的智力优越于其他人种,而且浅肤色和高眉骨也与他们最高的道德水平有因果关系;蒙古人种特有的浅黄肤色和内眦赘皮,与他们生性中的狡黠阴暗、僵化死板有直接的相关性;而埃塞俄比亚人种的深肤色、低眉骨与厚嘴唇,则表明他们仍然接近于猿类。既然人的道德与智力差异取决于生理差异,那么,不仅人种之间,而且各人种的亚种之间的差异,也会指向血统的优劣之别,比如日耳曼人就比其他白人要优越得多,而对白人纯洁性和高贵性威胁最大的是白人中的犹太人和吉卜赛人。这就进一步推动科学种族论走上更荒谬、也更邪恶的不归路。

奇迈可的注意力集中在肤色上,特别是所谓蒙古人种的肤色上。他用了很大篇幅描述体质人类学家以科学研究的严谨和细致,百折不挠地投身于测定肤色的科学事业,他们设计各种方法,发明各种仪器,积累和分析有色人种特别是蒙古人种的肤色属性的详实数据。他们在进行这项工作之初,早已深信蒙古人种的黄皮肤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如果肉眼难以看到,那是因为黄色隐藏在表象之下,只有科学测量、科学实验和科学计算才能还原黄色的真相。依据进化论理论,在人类进化的两极之间,即完美阶段高加索人与原始阶段非洲黑人之间,黄皮肤的蒙古人种代表了进化过程的一个中间阶段,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东亚虽然有过较高级的古代文明,到一定时候却停滞僵化,以致远远落后于西方。有些东亚人看上去不仅不黄,而且似乎比许多欧洲人更为白皙,那也一定是因为东亚历史上有过欧洲血统的混入。

奇迈可专辟一章讲种族思维在医学中的发展,围绕三个以蒙古命名的病症来说明十九世纪科学种族论的深刻影响。第一个是“蒙古眼褶”。按照人种分类的生理学描述,蒙古人种眼睛细长且小,有明显内眦赘皮(又称蒙古褶),眼角上眼皮覆盖下眼皮。医生发现部分欧洲人儿童期也会出现眼内眦赘皮,在进化论的视野下,这种现象恰恰成为白种人进化程度高于黄种人的证据。第二个以蒙古命名的病症是“蒙古斑”,这种骶部色素斑本是一种良性的先天胎记,普遍出现在世界各人群中,但因非洲人皮肤色素较深、欧洲人皮肤色素较浅,均不易察觉,故于东亚人群中最为常见,最初被认为仅见于东亚,因而被西方医学界命名为“蒙古斑”。一种科学解释把这种胎记看成人类进化中脱落了的尾巴的遗痕,而这种遗痕不见于白人,同样说明白人的进化程度是最高的。对于部分欧洲婴儿中也存在的这类胎记,有些学者解释与中世纪蒙古人的入侵有关,这种解释又被用来佐证人类混种的危害。第三个就是十九世纪后期英国医生John L. Down发现并命名的“蒙古人病”。这种现已改以发现者姓氏命名的“唐氏综合征”,是染色体变异造成的遗传性智障疾病,最初只在欧洲人中发现,因为患者面容都很相像,脸部较宽,眼睛小而上挑,与人们理解中的蒙古人种的面部特征颇为相似,发现者遂称之为“蒙古人病”或“蒙古傻子”。白人患了智障疾病怎么会呈现蒙古人的面容特征呢?符合进化论的解释是,智障疾病就是人类进化的反向衰退,高加索人种衰退的结果,就是回到较低级的蒙古人种阶段,所以会有蒙古人的面容。按照这个荒诞的病理理论,如果蒙古人种也发生智障衰退,患者就应该呈现黑人的面部特征。后来在白人以外、包括东亚在内的世界各人群中都发现了这类病患,旧的病理解释也早已抛弃,这个有着强烈病态特征的“蒙古病”名称却被医学界沿用到差不多二十年前。

正如有些医学机构所批评的,至迟从科学种族论兴起以来,以种族为根据的病理分析已经成为某种本能反应,把种族、族群这类假定以血缘依据划分边界的社会单元,与某些病患的发生机理和流行范围联系起来。这种做法直到目前还颇有市场,尽管国际上一些著名的医学杂志已开始要求作者不再以种族作为解释变量。我们举一个在中国广为人知的例子,就是关于脚的小拇指趾甲分叉的种族或族群解释。脚小拇指趾甲分叉,在中国有许多种解释,其中很多都从种族或族群角度切入。比如,有人说这是蒙古人种的特征,也有人解释这是汉族的特征,还有人认为这是满族的特征。最浪漫的解释把这种疾病现象与明代洪洞县的移民传说联系在一起,说具此特征者都是洪洞县大槐树下移民的后裔。这种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的指甲疾病(Onychoschizia),可能仅仅与营养缺陷或身体脱水有关,从种族角度寻求病理解释只能是缘木求鱼。

每个文化体、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种族思维传统,但只有西方的科学种族论带有科学的光环,并作为近代西方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进入非西方世界。奇迈可考察了黄色蒙古人种观念在中国和日本被接受的过程,发现中国人接受此一观念更加主动,因为黄色在中国文化中几乎没有什么负面意义(表色情涵义的“黄色”一词是后来从西方yellow journalism转化而来的),诸如黄帝、黄河等专名的传统以及黄色的尊贵地位等因素,使中国人接受黄色人种归类并无困难,需要剔除的仅仅是西方人附加于白色与黄色的种种价值褒贬。而日本传统中黄色并无这种积极用例,因此接受过程较为曲折。奇迈可还发现,中国人最早接受这一观念并积极推广鼓吹的,是那些有机会接受西方教育或了解西方的知识分子。而对于日本的崛起,中国反西方的社会行动如义和团,西方的反应之一就是“黄祸论(yellow peril)”的出现。黄祸论虽然是针对近代中国和日本的,但历史依据却是十三世纪的蒙古西征,全然不顾历史上中国是蒙古征服的受害者,而日本也差一点就遭受蒙古征服。蒙古人种与黄色人种这两个标签结合起来,才可能推动“黄祸论”的流行。

从1972年Richard Lewontin发表那篇人类基因多样性在人群中分布比例的文章以来,以“种族(race)”这一类的标签把人类划分为不同集团与亚集团的传统分类法,开始越来越失去其生物学的依据。研究者相信,人类基因多样性主要存在于个体之间,比较而言,地域与族群间的差异反倒无关紧要,而且在种族与种族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根本不可能描画出有科学依据的分界线。最近有关基因与种族、基因与族群关系的研究显示,现代人类基因多样性的现状,是人类在约十万年前走出非洲很久以后,晚至五六万年前才加快速度形成的,是人类基因在个体之间、集团之间历经长久的反复交换的结果,这个过程就是“网状演化”(reticulate evolution),而所谓种族,则是更晚的“社会-文化建构”(socio-cultural construct)。这种“社会-文化建构”的本质,则是政治性的。

白人黑人黄种人?!明明比白人白!!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认识在中国社会还远远不是常识,即使在知识分子中,即使在研究历史、民族和族群问题的学者中。事实上,我们经常听到的是《龙的传人》那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种族认同。正如歌里反复唱着“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明明身在东亚的写歌人和唱歌人,却用“遥远”这个词来描述自己脚下的土地,说明他们不仅接受了西方的种族观念,也主动以西方为中心点来测量和描述东亚。只是,蒙古人种、黄色人种、黄皮肤这样的观念与词语,在今天的西方主流媒体上,在西方科学论著中,却基本销声匿迹了。这不仅是出于所谓“政治正确”,其实主要是出于“知识正确”,因为现代科学早已脱胎换骨,抛弃种族思维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奇迈可这本《变成黄种人》对中国知识界具有很高的科普价值。只有深入了解种族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才能知道种族观念、人种分类知识是多么的荒谬和危险。

▍本文作者罗新,文载2013年5月12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链接:中国北方几个古代民族的体征类型

延伸阅读:

人类 | 罗新:DNA,我们是谁?





作者:罗新

来源:《文汇学人》



理论上,在我们回溯至第20代祖先时,应用线粒体DNA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辨认出一位女性祖先,Y染色体可以帮助我们分辨出一位男性祖先。然而,与他们两人同时代,我们共有一百多万个祖先,这上百万人的族群、地区和语言分布,一定是天差地远的,我们怎么能仅凭其中一两个祖先的地区或族群特征,就宣称自己的祖先属于什么人类群体呢?


匈奴研究界在2010年秋天忽然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波澜。 


这一年美国体质人类学协会的官方刊物《美国体质人类学杂志》第142卷第3期上,发表了以韩国中央大学医学院KijeongKim教授领衔共22位作者署名的古人骨基因检测报告,题目是《在蒙古东北两千年前的匈奴贵族墓地发现一个西部欧亚男性》。这一研究是对蒙古肯特省巴彦阿达尔嘎县的DuurligNars匈奴墓地所找到的3例人骨进行基因提取和检测分析。韩国国家博物馆与蒙古科学院合作,从2002年开始就在肯特省及相邻数省开展调查,主旨是研究古代游牧文化,2006-2007年对Duurlig Nars墓地进行了发掘,在所发掘的三座大中型墓葬中,除了出土汉式青铜帐钩、马车、铜镜、玉器和金银器具以外,在三号墓还出土了3具人头骨,韩国中央大学的分子生物学家们就是对这3具头骨进行了DNA提取和分析。 


根据这份引起了极大争议的研究报告,3例头骨检测的结果为两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的线粒体DNA都是D4,而且男性的Y染色体为C3,文章认为这些基因类型常见于北亚蒙古人种,因此这两人无疑都属于蒙古人种。检测对象的另一个男性,才是该报告的真正热点,因为报告宣称他不是蒙古人种,而属于印欧语的高加索人种。这个结论的依据是在该男性DNA中找到Y染色体R1a1和线粒体U2e1,报告称Y染色体R1a1和线粒体U2e1是常见于印欧人群的基因类型,而且分析显示该男性DNA的常染色体与印度高种姓人群最为相似,因此得出结论他不是东亚人,而属于高加索人种。为了说明基因提取过程没有遭到污染,报告指出所有接触性工作都是亚洲人操作的。报告还把古印欧语 (Proto-Indo-European)人口迁徙扩散的研究、古代骑马游牧文化传播的研究,与高加索人种基因的传播结合起来,论证Y染色体R1a1和线粒体U2e1的确是印欧人的基因特征。报告宣称,这是第一次采取到匈奴时代印欧人的父系R1a1和母系U2e1的DNA,可能来自印度高种姓(即所谓古雅利安人)或外贝加尔地区的斯基泰人。报告最后还有一句针对匈奴历史的结论:“这个西部欧亚人出现在匈奴帝国显示了匈奴人的种族宽容(theracial tolerance)。” 


Kim团队此一研究的新颖之处是在匈奴人中确认了印欧人的存在。不过,在此之前法国学者Christine Keyser-Tracqui所领导的小组已经连续发表他们对蒙古北部Egyin河谷出土的匈奴时期人骨DNA的分析,比如2003年在《美国人类遗传学杂志》上发表的《蒙古Egyin河谷两千年前墓地的细胞核和线粒体DNA分析》,在此基础上,该小组试图描画蒙古高原及中亚古代人口迁徙的路线图,比如2006年在《美国体质人类学杂志》上发表《蒙古国的人口起源:古今DNA的结构分析》,2009年又在《人类遗传学》上发表《古DNA对南西伯利亚库尔干(kurgan)文化人群历史的新启示》。他们以自己采集的古今DNA样本为起点,参考各类基因库数据,建立起新的分析框架,比如说,兼顾父系Y染色体和母系线粒体的双重数据,不仅在方法上比过去有所推进,而且确定了一些数据标准。正是这些数据标准,成为Kim团队区分蒙古人和印欧人的基础。而且不止于数据,更重要的是数据的历史应用。比较一下Kim团队所使用的关于历史上人群分类的概念,几乎都见于Christine Keyser-Tracqui小组的论文,比如古印欧语向东扩张、库尔干文化的扩张与迁徙、斯基泰与游牧文化、蒙古人种、塔里木干尸,等等,可以说继承或共享了近代欧洲东方学中的那种印欧中心主义的历史学关怀。 


DNA史学应用的坏典型 


匈奴社会里出现了一个欧洲人,这个检测结果的历史解释必定会引发众说纷纭,不过有意思的是,即使对于这个检测的技术过程,也有专家提出了严厉的指责。现居美国的前苏联生物医学领域的顶级科学家AnatolyA.Klyosov写了一篇毫不客气的批评文章,对Kim团队的基本数据和论证逻辑进行了细致的检验,发现了检测数据和文献依据方面的许多漏洞,比如把R1a1说成是“库尔干文化”人群的基因特征,就是一个常见的错误,因为更多地区更多文化类型的人群都具备这种基因,而且现有数据显示,与其说R1a1起源于欧洲,不如说更可能的是起源于东亚。因此,出土于DuurligNars匈奴墓地的这个人,并不能说是“西部欧亚的男性”,而只是一个带有Y染色体R1a1基因类型的男性,他既可能来自欧亚草原的东部地区,也可能来自南西伯利亚,或其他地方。 


Klyosov批评说,以R1a1基因类型的存在来支持“库尔干文化扩张与迁徙假说”没有科学依据,不仅跳越了年代学的严格规范,也把文化的传播与血缘的扩散混为一谈。更不要说“古印欧语”只是一个语言学分类,而语言的传播与扩散从来就不会与人口变迁具有同样的速率和模式。描述古基因所代表的人群,在语言学、族群、地域、经济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和所谓的人种分类等多种标准间随意使用标签,基本上自动删除了技术论证本来可能存在的学术意义。这个批评很有代表性,现在研究者们偶尔提到Kim团队这篇文章时,无不大摇其头,视为DNA史学应用的坏典型。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IAS)的Patrick Geary教授的话来说,这样的基因技术应用就是“生产糟糕的历史”。 


尽管批评和警告从来就紧紧伴随着基因技术在历史领域的应用,但媒体和社会却欢迎任何和基因相关的“解密历史”的故事。Kim团队的研究报告出来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关注,虽然很快就被一些研究者当作笑谈,但媒体和社会的追捧却热闹一时。而且,该报告所代表的研究方法与旨趣,在世界范围内的同行中也不缺乏同情者和追随者。以中国为例,《边疆考古研究》第13辑(科学出版社,2013年)上,有一篇《蒙古国胡拉哈山谷M21号匈奴墓主的线粒体DNA分析》,读起来就会感到如出一辙。比如,该文第四部分“讨论”一开始就说:“关于匈奴的人种问题一直是考古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蒙古说和突厥说一直存在争论。”这和前面所提到的混用印欧语和高加索“人种”是一致的,似乎不了解蒙古说、突厥说的争议只是对匈奴统治集团的语言属性的争议,与所谓“人种”绝无干涉。该文的结论,认为所探讨的DNA属于所谓蒙古人种,但还是说:“匈奴人的主体还是蒙古人种,少量的欧罗巴人在2000前已经到达了东北亚地区。”大概是考虑到并且要尊重前面所说Kim团队研究的结果。 


新的科学技术常常改变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而利用基因技术回答传统历史学不能回答的问题,是过去20年间最引人注目的发展之一。美国国家地理频道轰动一时的纪录片《人类之旅:基因的奥德赛》的制作人Spencer Wells说:“人类所写的最伟大的历史著作,其实就在我们血管里流淌着。”如果这句话还不够激情洋溢,我们再引一段因为用线粒体DNA论证人类源自非洲而闻名的BryanSykes的话,他在畅销书《夏娃的七个女儿》一开篇就说:“我们终于可以解码过去的信息了,人类的DNA不像古代羊皮纸那样会褪色,也不像久已死去的战士的剑那样会在土里锈蚀。风雨不会使它朽烂,烈焰与地震亦不能使它衰灭。”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比史前还古老的深度人类史的研究变得可能,非洲起源说的巨大成功就是一个典范。 

“他们只是把他们认为我想听的告诉了我。” 


应用DNA技术,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研究,以及对人类个体的分别研究,从理论上和技术上都比较简单,问题出在对人类进行分群的研究。“人以群分”,自古而然。即使是家族这种理论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构成的人群单元,也与现代生物学意义上的亲缘结构绝不相等。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个体的父母、父母的父母、父母的父母的父母……一直往上推,数量巨大的男男女女,都是对该个体的DNA做出了同等贡献的祖先。从任何一个个体回溯对其生命构造做出了平等贡献的祖先,由2、4、8、16、32、64……越来越多,到第20代时,就该是1,048,576个人。想想看,理论上我们在唐宋时代的祖先数量,一定比那个时代的人口总数要多得多。当然这种计算忽略了我们任何一代祖先之间必定存在的高度重叠,但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祖先必定是越往上越多的,画成图表就是一个向上无限开放的倒金字塔。可是在绝大多数社会里,以家族为单位的历史叙述,却都是从单一的祖先开始,繁衍越来越多的子孙,画成图表则是一个向下无限开放的正金字塔。 


这种矛盾的本质在于,与普遍接受的认识正相反,家族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血缘组织,而是一个文化构造,是社会制度的产物,是社会权力关系的反映。随便翻看一下中国的传统家谱或族谱,祖先中女性的普遍缺席,每一代权势男性的中心地位,以及单一而遥远的男性祖先的攀附,都多少反映了所谓家族的本质属性。且不说任何一个家族的任何一代都可能存在非血缘成员,即使未曾发生血缘错讹,传统家族结构也绝不是以容纳全部血亲为目标的。家族是一种社会制度,只有经过了这个制度过滤、筛选和选择的血亲成员才可能进入家族。可是,利用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来追溯,在任何一代祖先中就只能辨认出两个祖先。理论上,在我们回溯至第20代祖先时,应用线粒体DNA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辨认出一位女性祖先,Y染色体可以帮助我们分辨出一位男性祖先。然而,与他们两人同时代,我们共有一百多万个祖先,这上百万人的族群、地区和语言分布,一定是天差地远的,我们怎么能仅凭其中一两个祖先的地区或族群特征,就宣称自己的祖先属于什么人类群体呢? 


哈佛大学著名的黑人教授盖茨(HenryLouis Gates)主持过十多种广受欢迎的电视系列专题节目,其中好几种都专注于“寻根”,借助于口传资料、文献档案、教堂记录以及DNA检测,探寻美国黑人的祖先。其中影响特大的一种就是《非裔美国人的人生》。在2007年10月7日的该节目中,一位来自纽约的黑人妇女VyHiggensen被当场告知DNA测试结果,首先她被告知DNA测试帮她找到了现在美国人中一些她不知道的亲戚,其中一位男性是密苏里州的白人牧场主。接下来的寻根环节,一个DNA测试公司宣布Higgensen的祖先是塞拉利昂的Mende人,另一家公司则宣称她的祖先在象牙海岸的Wobe部落里,而第三家测试公司则说她的祖先来自塞内加尔的Mendenka人。她在节目现场明显表现出不安和困扰,她本来以为会有一个确定无疑的具体结论,而现在似乎演变成了“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游戏。 


更有意思的是盖茨教授本人的经历,这个经历使得本来狂热迷信DNA寻祖的他开始怀疑并批评这一新兴服务业。《纽约时报》2007年11月25日发表RonNixon的文章《DNA测试找到的多是枝杈而非树根》,讲到盖茨教授自己的故事。据盖茨说,他在2000年请一家DNA测试公司帮他寻根,被告知他的母系祖先极可能来自埃及,也许源自努比亚族群。五年后他请另一家公司测试,得到的结论却是他的母系祖先不是努比亚人,甚至也不是非洲人,而极可能是一个欧洲人。这让他大为震惊,赶紧调查为什么五年前是另一个结论,原来前一个公司并没有把基因测试的多个匹配结果都告诉他,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与欧洲人匹配。盖茨教授说:“他们只是把他们认为我想听的告诉了我。” 


事实上,绝大多数公司都不会事先说明这种DNA测试的技术局限与伦理风险,比如可作比对的样本数据库一定是有限的,以及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数据解释的空间,有时候可能过于巨大。正如前面所说过的,目前DNA测试应用于个体追寻祖先的主要手段是父系的Y染色体和母系的线粒体DNA,即使数据库中的样本匹配是可靠的,那也只是在个体的数量巨大的祖先中找到了其中的一两个,如何可以用这一两个样本的地理、族群和语言属性,就排除其他成千上万、对个体生命构成同等重要的祖先们呢?正如盖茨教授所说:“这一切都说明,你不能拿着测试的结果之一就信以为真地说你是这你是那,有时候测试结果会改变,会有另一群人成为你的堂亲或表亲。” 


主观认同,还是客观标准 


家族尚且如此,超越了家族的族群、国家或地区,那些以文化、政治、语言或历史传统形成的人类群体,其边界又如何可能与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群边界相等同呢?古代并没有现代“民族”这样的概念与社会实体,只不过有大致上近似于现代“族群”这样的观念和社会存在。但即使是这样的社会集团,其本质仍是非血缘的,把这样的集团维系在一起的,并不是血亲纽带,而是文化、政治和历史传统,而且所有这样的人群,都处在持续变动的历史过程中。最值得现代研究者警醒的,就是古代族群结构的流动性和族群边界的开放性。即使那些在地理上极为偏僻而与外界联系稀少的族群(研究者倾向于在这样长期孤立闭锁的人群中采集样本以确定人群间生物学差异的标准),也在时间的长河中保持着一定的流动性。所有那些以英雄祖先滋蔓生发出来的民族历史,其形式虽然只是不同时期各人群不断修订的群体传说,但其实质则是各人群围绕文化与政治权力所进行的缘饰与解说,以及这类缘饰与解说的层层堆积。 


所有古老的缘饰与解说所努力的方向之一,就是把当下人群描述为一个血缘性的集团,用生物学意义上的血亲联系掩饰内在的政治联系。近代以来的民族观念,以及“民族-国家”的政治实践,正是这一历史传统的延伸。把不同民族和不同族群看作在生物学意义上彼此有清晰区别的人群,这种学说的极端演化就是种族主义。而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的种族主义学说影响到政治实践中,最极端的就表现为种族灭绝。以德国纳粹为代表所犯下的滔天罪恶,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沉痛的教训之一。对种族主义的反思,应该从基本的概念、观念和方法入手。 


不错,“人以群分”,但分群的标准是什么?族群、民族的分类,究竟是由于历史和文化的社会过程,还是本来就具有生物学的科学依据?当我们宣称自己的族群归属时,我们的依据究竟是一种主观认同,还是可以用科学数据表达出来的客观生物学标准?匈牙利考古学家CsanádBálint在2010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指出,关于人群分类,20世纪有两个影响很大的学派:一个是英美学派,强调主观认同;一个是德苏学派,强调客观标准,包括物质文化与生物学特征。如果他说的这两个学派的分野的确是存在的,那么20世纪后半期的中国,大概是属于德苏学派那个传统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研究者中,强调族群分类有客观依据的并不少,而且当有人用DNA来研究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时,竟然难以听到批评的声音。 


在CsanádBálint的家乡匈牙利,种族主义思维远远没有肃清,甚至相反,还颇有市场。匈牙利2010年国会议员秋季选举之前,极右翼政党(匈牙利国会的第三大政党)的一个候选人请一家名为NagyGen的医学诊疗公司为他做DNA测试,以证明他没有犹太人和吉普赛人血统,而是一个纯种的马扎尔人。这份测试报告宣称,在该候选人基因组的18个点上的检测表明,他的祖先中没有犹太人,也没有吉普赛人。该报告发表在该政党的选举网站上,说明种族主义、纳粹主义还颇有市场。这种做法,立即引起国际上的强烈谴责。欧洲人类遗传学学会的会长JoergSchmidtke斥责说:“这是对基因测试价值的恶劣扭曲,何况这种测试什么也证明不了,对一个基因组如此稀少的位置所做的测试根本不可能排除一个人的祖先构成。”这家提供DNA测试并帮助论证纯正血统的NagyGen公司,不久即面临匈牙利司法部门的刑事调查。 

   

“种族”或“人种”的概念科学吗?


当然这是极端的例子,但是极端的例子背后潜藏着基本的和普遍的逻辑。1972年哈佛大学教授RichardLewontin在《演化生物学》上发表了后来被视为经典的文章《人类多样性的分布》,讨论人类基因多样性在人群中的分布比例,给传统那种以“种族(race)”标签把人类划分为不同集团和亚集团的分类法以致命打击。人类基因多样性主要存在于个体之间,比较而言,地域与族群间的差异反倒无关紧要,而且在种族与种族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根本不可能描画出有科学依据的分界线。2000年6月,在白宫庆祝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绘制完成的聚会上,来自遗传学研究所和国家健康研究所的两个学者宣布,种族概念没有遗传学依据。近年有关基因与族群、基因与种族关系的研究显示,现代人类基因多样性的现状,是人类在约10万年前走出非洲之后很久,晚至五六万年前才加快速度形成的,是人类基因在个体之间、群体之间历经长久的反复交换的结果,这一过程就是 “网状进化”(reticulate evolution)。而所谓种族,则是晚得多的“社会-文化建构”(socio- cultural construct)。从历史学的视角,可以说这种“社会-文化建构”的本质是政治性的。 


2011年德克萨斯A&M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种族?揭穿一个科学神话》,作者是美国自然史博物馆的两个资深学者,一个是体质人类学家IanTattersall,一个是遗传学家RobDeSalle。在这本书里,两位科学家把人类体质多样性放在更宽广的自然多样性的大背景上观察,指出在五六万年以前,我们今天肉眼所容易观察到或倾向于用来当做种族或族群分类标准的那些人类体质多样性还是几乎不存在的,是在上一个冰川期内相对孤立的人群各自逐渐发展出了新的多样性,从进化或演化的角度看,这只是人类历史的短短一瞬而已。随着冰期结束,人类各人群之间忽然急剧加速了个体接触与基因交换,人类演化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前景很不明朗的瞬间。在这个意义上说,主张人类存在种族差异是没有什么科学基础的,“种族”或“人种”这个概念不具有任何科学性,理所当然是应予废弃的。 


同一年,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部专题论文集《种族与遗传革命:科学、神话与文化》(两个主编分别是Sheldon Krimsky和Kathleen Sloan)。这本书的主旨就是讨论何以在种族思维作为一种科学神话早已被解构的今天,DNA技术却被用来为19世纪的种族分类背书,事实上推出了新版本的种族思维,这与我们社会现实中的种族、族群不平等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作者们对医疗实践和司法判案中应用DNA技术,以及DNA数据采集过程中明显的族群差异,如少数族裔偏多而白人偏少,都作了深入的探讨。当获自个体的DNA数据被应用于涵盖群体,而这个群体又以族群或种族作为划分标准时,DNA技术的滥用就是基于陈旧却被翻新的种族思维。 


以医疗中的种族思维为例。2005年6月美国食品与医药管理局(FDA)批准了特别用于黑人心脏衰竭的药品BiDil,据说这个药品的推出是基于对1050个黑人患者的研究试验。由于这是美国联邦政府第一次批准基于族群分类、针对特定族群患者的医药,立即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和讨论。美国人类学学会官网很快发布了一些学者的批评,称这种做法无异于把“种族”当作人类遗传多样性的代理人给予“重新登记”。随后展开的对这一药品开发史的调查显示,BiDil只是把此前已经用了许多年的治疗心脏衰竭的两种药品混合起来,而此前的这两种药是针对一切族群患者的,而且BiDil的实验对象只有黑人,并没有其他族裔的患者参与以形成比较参数。进一步的调查显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BiDil对黑人患者有特殊的疗效,事实上对一些白人患者的疗效更加显著。《科学美国人》在2007年8月号刊出Jonathan Kahn的文章《药瓶里的种族》,对这一争议做了总结性的调查和评论,文章揭示,制药商利用了公众潜意识中的种族思维以及社会所呼唤的“个性化诊治”的技术发展趋势,推出了这种基于种族和族群分类的药品。 


在前举两书出版之后,加拿大约克大学的生物学史家JanSapp教授在《美国科学家》2012年第2期上发表的书评,即以 《种族终结》(RaceFinished)为题。不过,即使大众甚至许多专业工作者已经认识到传统的“种族”、“人种”乃至“民族”并不是一种有生物学科学依据的人群分类,他们仍然难以避免地倾向于,或下意识地偏向于认为族群(ethnic grouping)有一定的亲缘性,也就是有一定的生物学意义上的联系。 


因肤色、语言、宗教和历史传统而发生的复杂社会分层,DNA数据无法有效分别。


徐文堪先生在回应我那篇《我们不是黄种人》时,举出因写作多部畅销书而蜚声世界的贾雷德·戴蒙德(JaredDiamond)的话,说如果从瑞典、尼日利亚、日本三国各找来一个人,没有人会搞错他们的国籍,因为只要看一眼就可以分辨出他们分别是白种人、黑种人和黄种人。徐先生似乎认为,这个例子说明人群间的生物学差异是一个不能否认、值得研究的事实。但是,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人群差异,通常不会有类似瑞典、尼日利亚与日本这样巨大的空间间隔,而是日本与中国、蒙古与突厥、维吾尔与哈萨克、华北与华南、湖南与四川等等这个规模空间差的比较样本。如果有过一个较为原始的人类多样性分布时期的话,那么理论上这种多样性在空间上会呈均匀过渡模式,历史上出现问题的不是相距遥远的两个空间点之间的多样性差异,而在近距离的两点之间。 


这就使得我们必须正视:中国人与日本人,越南人与泰国人,汉族与土家族,白族与傣族,布依族与水族,突厥与鲜卑,粟特与回鹘,等等,这些以各种方式被划分出来的人群之间的差异,究竟是仅限于政治、文化和历史意义上的,还是在遗传学意义上同样有或多或少的依据?以为基因数据可用以判断种族或族群归属,正是基于传统且过时的认识,即相信人类曾经分为彼此区别、各自孤立或独立的人群集团,这些集团相对封闭地在地球的不同地方各自独立演化。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家已经一再阐明,对于人类社会因肤色、语言、宗教和历史传统而发生的复杂社会分层,DNA数据是无法有效加以分别的。 


和“民族”(nation)一样,“族群”(ethnicgrouping)也是一种有意识的创建(conscious creation)。我在很多地方都说过,出现在历史视野里的所谓“民族”(越来越多的学者宁可称之为“族群”),其本质都是一种政治体(polity),而不是文献中所描述的、或它自己所宣称的那样是一种源于共同祖先的社会体。把这种人群凝聚起来作为一种力量呈现于历史场景中的,就是政治关系、政治利益和政治过程。这种人群从来就不会以亲缘关系作为自己的组织纽带,其组织结构的高度流动性注定了成员的多元化,边界模糊正是其活力所在。这样的所谓“民族”,只能以政治和文化来定义,如果试图以生物学定义来描述其足以区别于相邻人群的特性,那注定是水中捞月。那种以基因差异来判定古人“族属”的做法,还有什么科学依据呢?企图以生物学的基因差异为这些复杂的历史构建物划分边界,或者反过来,以某种不可靠的分类标准来推测古代人群的地域分布及其移动,无论如何也是南辕北辙的。 


DNA史学运用的一个典范 


说了这么多貌似对基因技术应用于历史研究相当消极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要把DNA数据分析排斥在历史学的学科之外呢?当然不是的。任何技术手段都有其局限性,也都有其特定优长,关键是如何应用。如何应用,说到底是一个历史学思维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把DNA应用到历史研究中来的多数案例,在我看来都是为陈旧过时的史学思维寻求新技术的再包装。但也有一些真正有创造力的学者,尝试以DNA技术应用于一些过去完全不可能操作的历史课题,这种摸索的成效到底如何固然有待观察,但其课题设计之新颖鲜亮,研究思路之踏实明确,加上值得期待的理论前景,有可能给DNA的史学应用树立新的典范。试举一例于下。 


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Patrick Geary教授是欧洲中世纪史领域的重镇,多种著作都已成为标准文献(standard literature)。他目前正领导一个国际团队,应用基因技术研究4-6世纪的伦巴第人越过阿尔卑斯山自北向南的移民问题。欧洲古典后期和中世纪早期(研究者称这一时期为LateAntiquity)所谓蛮族入侵或蛮族迁徙,历来是欧洲史的重要题目。根据中世纪中期的文献记载,起源于斯堪的纳维亚的伦巴第人迁到中欧数个世纪之后,于6世纪后半叶从多瑙河以南的潘诺尼亚(Pannonia)地区南迁进入意大利半岛,建立伦巴第王国。传统历史叙述非常强调伦巴第人南迁过程中保持自身历史传统、不与当地人群混合的一面,也就是说,依照至迟确立于19世纪的历史论述,伦巴第人的大规模南迁改变了意大利北部这个时期的社会与文化面貌,人口替代与政治统治的变迁是同时发生的。 


Patrick Geary教授想要解决的问题是:是不是正如同19世纪的浪漫想象那样真的发生了自斯堪的纳维亚至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大规模族群人口迁徙?还是如近年研究者所主张的那样,只不过是帝国行政和财政体系下所招募的小规模的异质文化人群,受帝国雇佣而定居在帝国缘边区域?或者,这些人群究竟是彼此差异明显、有清晰族群边界的古老蛮族部落呢,还是帝国的乡巴佬或地方性“蛮人”,只不过有时在族群标签下联合起来打家劫舍甚至称王称帝?——依据传统史料,包括数世纪之后写定的文学性的历史记录,零碎散乱的行政文书,以及有关墓葬与聚落的不大清晰的考古材料,并不能让学者们达成一个共识。这正是DNA技术可以发挥优势的地方。 


在Patrick Geary教授看来,过去用基因研究历史的努力受困于两个基本短板:第一,绝大多数探路者都是用取自活人的DNA样本来追溯其祖先,这也许适用于非常古老的迁徙案例(如人类走出非洲),但却不适用于研究如中世纪这样较晚近的迁徙案例,因为这样的研究高度依赖于一种假定,即在所希望研究的迁徙发生之前和发生之后该人群必须保持极端稳定的结构(不受外来人口的干扰);第二,如果研究者要从中世纪墓葬中获得DNA,古代人体组织可供提取的基因数据相当稀少,基本上只是非基因重组体的、源自母系的线粒体DNA,在人体基因组中所占的份额十分微小,仅仅基于这一数据就匆匆做出重大历史结论,自然是靠不住的,正如英国遗传学家MarkThomas所讽刺的那样,无异于只读了一本500页书的其中一页就要总结全书的内容。那些仅仅依靠线粒体DNA数据就获得历史结论的,必定忽略或隐藏了祖先历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换一个说法,那种只寻觅线粒体和Y染色体数据就讨论历史的做法,犹如早期考古那种寻宝式的野蛮发掘。 

   

基因史学的困境


然而近年分子生物学的DNA测序技术有了巨大的进步,特别是“新一代测序”(next-generationsequencing)技术,可以成功地从古代人骨提取大规模DNA数据,从而使得全面的研究成为可能。依靠这样规模的基因数据,就可以比较不同时空的不同人群之间的亲缘关系。Patrick Geary教授把这一技术应用于中世纪早期“蛮族迁徙”问题的研究,组建了包括遗传学家、考古学家、体质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研究团队,试图揭开6世纪后半期伦巴第人自潘诺尼亚地区(大致包含今奥地利东部、匈牙利和捷克)南徙进入意大利这一传统历史命题的真相,方法就是比较那个时期潘诺尼亚地区和意大利北部被认为是伦巴第人墓地所出的数百具人骨DNA,通过分析基因组五千多单核苷酸多态性(SNP)的位置,来重建所研究地区的人口史。 


按照Patrick Geary教授的构想,从意大利和匈牙利提取的人骨样本会送到位于佛罗伦萨和米兰的实验室里,进行严格规范的基因提取与测序,然后,基于基因测序所获得的大量数据建立起6世纪后期潘诺尼亚和意大利北部两个地区的人口模型,最终依靠这个模型来看看:第一,那些传统认为都属于伦巴第人的两地墓葬之间,其墓主人之间是否有一定的亲缘关联;第二,在潘诺尼亚和意大利北部各自的所谓伦巴第人墓地里,那些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根据出土物已经确认为属于“伦巴第物质文化”的墓葬,墓主人之间是否有较为亲近的基因关联,以及,不同墓地不同时期而且物质文化有明显差异的墓主人之间,是否有较为遥远的基因关联。研究的目的,就是要知道文化面貌一致或接近的人群之内,是否基因的亲缘性也比较高,或相反,是否文化差异其实遮盖了基因的亲缘性。也就是说,这个研究项目不仅要比较移民出发地和目的地两个地区人群之间是否有关系,而且还要比较这两个地区各自的人群之间与人群之内,对考古学所建立的人口模型与基因数据所建立的人口模型进行比较分析。 


可以看出,这个研究项目的设计人,对于传统的“蛮族迁徙”说,是有深深怀疑的。当然这种怀疑早已成为近三十多年来一部分中世纪史专家的共识,但难以获得坚定的史学论证。持这一怀疑立场的学者认为,蛮族入侵与蛮族迁徙,都是较晚形成的历史论述。入侵与迁徙,都是对持续很久的多个政治与社会过程的简单化总结。也许并不存在短时期内的大规模人口移动,而文化变迁其实是政治过程的产物,无论是在意大利还是在潘诺尼亚。这个项目,就是用新的历史学思维,应用新的技术手段,解决历史学的新发展所提出的新问题,这样获得的史学认知才会具有学术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PatrickGeary教授所强调的该项目绝对不做的事情。他说:“我们不会做的事情是,绝不尝试分辨古代基因样本中哪些才是真正的伦巴第人,也绝不查验他们是否今日伦巴第地区居民真正的祖先。”看看今日全球性的DNA寻祖和历史研究案例,讨论谁是纯正的什么人,分辨谁该属于哪个人群,几乎占有压倒性的比重。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PatrickGeary教授所领导的研究,是一个宝贵的示范。 


基因技术应用于历史学研究,当然是历史学的一个机遇,不过也是一个挑战,决定高下的归根结底还是研究者历史学思维的水平。选择做什么,和选择不做什么,几乎是同等重要的。DNA的双螺旋曲线的确可以奏出美妙的音乐,不过你首先得知道你能够听到什么,以及你希望听到什么。 


——本文来自:金陵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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