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为什么中国人一旦失意,就想着归隐山林回家种地?
本文摘自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第一章,仅供品评。
因为乡村典型的生活,常被视为最理想的优美生活,农村的理想表现于艺术哲学及生活者,如此深植于一般中国人之意识中,应亦为今日民族健康之一大因素。
中国生活典型之创始者能于原始的生活习惯与文明二者之间维持一平衡,其手段岂非巧妙?
岂非此健全的本能,导使中国人崇尚农耕文明而厌恶机械技巧,并采取一种单纯的生活?
岂非此健全的本能,发明人生的愉快而能使不致劳形役性,因而在绘画中,文学中,一代一代地宣扬着“归田”思想。
因为越接近自然,越能保持体格上与道德上之健康状态。生活在乡村里的人不会腐化,生活在都市里的人才会腐化。
一般学者以及住居城市烦腻了的小康之家,自然而然不断发生赞美田园生活的呼声。
著名学者之家书及家训里头,随处充溢着这样的理想,不啻描绘出中国“文明的容貌”之一重要表情,它对于中华民族之长存,实有微妙而渊博之贡献。
著者暇时曾随手选出一篇郑板桥致其介弟之家书,内容天真可爱,堪列于世界伟大作品之林:
吾弟所买宅,严紧密栗,处家最宜。唯是天井太小,见天不大,愚兄心思旷远,不乐居耳。是宅北至鹦鹉桥不过百步,鹦鹉桥至杏花楼不过三十步,其左右颇多隙地;幼时饮酒其旁,见一片荒地,半堤衰柳,断桥流水,破屋丛花,心窃乐之;若得制钱五十千,便可买地一大陂,他日结茅有在矣。吾意欲筑一土墙院子,门内多栽竹树草花,用碎砖铺曲径一条,以达二门;其内茅屋二间,一间坐客,一间作房,贮图书史籍、笔墨、砚瓦、酒钟、茶具其中,为良朋好友后生小子论文赋诗之所。其后住家主屋三间,厨房二间,奴子屋一间,共八间;俱用草苫,如此足矣。清晨日尚未出,望东海一片红霞;薄暮斜阳满树,立院中高处,便见烟水平桥。家中宴客,墙外人亦望见灯火。南距汝家百三十步,东至小园仅一水,实为恒便。或曰:“此等宅居甚适,只是怕盗贼。”不知盗贼亦穷民耳,开门延入,商量分惠,有甚么便拿甚么去;若一无所有,便王献之青毡亦可携取,质百钱救急也。吾弟留心此地,为狂兄娱老之资,不知可能遂愿否?
这一篇文字,可以说是中国文学的典型情绪。此种郑板桥之田园思想基于其同情于贫苦农夫的诗意,此诗意天然趋合于道教精神。
至于曾国藩之田园思想则基于保存家族的理想,故密切接近于孔教之家族制度。田园生活的思想,实即为社会制度之一部分,这社会制度使家族成为政治教育制度的一个单位,并为政治教育制度的一个分部,而政治教育制度又使乡村成一单位。
曾国藩身居显要,手握兵权,而其致子侄辈的家书,辄复殷殷以奢侈生活为戒,勉以耕种菜圃,施肥养猪之务,此等勉励朴素勤劳之劝告,盖含有希望保守家族繁荣之目的,其意固甚明显也。
假令朴素能令家族之繁荣持久,则同样亦可使国家之繁荣持久。曾国藩的理想,很容易明了,他以为:大抵仕宦之家,子弟习于奢侈,繁荣只能延及一二世;经商贸易之家,勤勉俭约,则能延及三四世;而务农读书之家,淳厚谨饬,则能延及五六世;若能修德行,入以孝悌,出以忠信,则延泽可及七八世。
故曾国藩以养鱼,养猪,种蔬,种竹,为内政四要。
其致诸弟家书中云:“……家中种蔬一事,千万不可怠忽。屋门首塘中养鱼,亦有一种生机,养猪亦内政之要者,下首台上新竹,过伏天后有枯者否!此四者可以觇人家兴衰气象,亦所以恪守祖训,示范儿孙,宜时时留意……”其着重淳朴盖如此。
自颜之推(531—591)家训以降,如范仲淹(989—1052)、朱熹(1130—1200),以迄陈宏谋(1696—1771)、曾国藩(1811—1872)各家家训,此勤勉淳朴而崇尚简单生活之家族理想,总是一致地坚持着,而且被认为民族最有价值的传统道德律。
家族制度多少交织于田园风味的生活理想中,二者具有不可分离的性质。好像因为人类既知道了文明的利益,同时又感觉到它的危险性。
人类知道了生活的幸福与快乐,同时却警戒着它的朝生暮死的性质;危惧于为造物所嫉妒,故宁愿生活较为纯朴而享较长久的天年。
因为享受了人生过分的幸福,中国人想来,会减损此生之福分。所以“人当趋福避祸,两加审慎!”明季某学者曾说:“人当取较清淡之幸福”,一般中国人胸中,皆具此同情的心理。
盖人生幸福富有不确定性,而返朴归真为惟一防护之方法。这是无可非议的,中国人由直觉而知之。他们欲求家族之长存,而却收其效于民族。
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附一:《一个准科学公式》
我之摘抄(时一九九某年)
人似乎可以分为两类: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这两者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强大动力。人性之泥和上理想之水就变得柔软可塑,但是维系两者的终究是泥土本身,否则我们早已蒸发化气了。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两股力量相生相克,寓于一切人事之中,无论是个人的,社会的,国家的。只有将两者恰当地混合才能取得真正的进步,这样泥土才能保持最佳的柔软可塑状态,半湿半燥,不软不硬,不致于化为泥浆。最健全的国家,例如英国,将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混合地恰到好处,泥土未硬到令艺术家难以雕琢,也未软到一捏就变形。
这种幽默感(将在以后的章节详加讨论),仿佛与现实主义或理想主义联系紧密。开玩笑的人虽然常常残酷地打破理想者的迷梦,但是另一方面他也在履行一项重要职责,避免人家把脑袋往现实的墙壁上撞,遭受比幻想破灭更残酷的打击。他还温和地缓解了莽撞的狂热分子的紧张情绪,延长他的寿命。对于迷梦的破灭提前让他有所准备,这样最终所受的重创可能会少些痛苦。因为一个幽默家肩负重任,他得将坏消息委婉地透露给垂死的病人。有时幽默家的委婉劝告可以挽救垂死之人的性命。如果理想主义与迷梦的破灭免不了并行于世,与其说那个开玩笑的人是残酷的,不如说人生就是残酷的。
“现实”
“现实”
“现实”
“梦想”
“梦想”
“现实”
现三
现二
现三
现三
现二
现二
现四
莎士比亚——现四+梦四+幽三+敏四
海涅——现三+梦三+幽四+敏三
雪莱——现一+梦四+幽一+敏四
爱伦·坡——现三+梦四+幽一+敏四
李白——现一+梦三+幽二+敏四
杜甫——现三+梦三+幽二+敏四
苏东坡——现三+梦二+幽四+敏三
这不过是我随手举的几个例子。显而易见,所以诗人都异常敏感,否则就不叫诗人了。我觉得爱伦·坡虽然是个怪才,天马行空,却是个全面的天才。他不是很爱“推理”吗?
先从“敏三”谈起,这说明中国人异常敏感。这样才产生了一种合情合理又充满艺术气息的生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深信尘世生活是美好的并因此热爱生活。但是还有更深层的意味;事实上,这象征着一种渗透着艺术气息的哲学。这表明中国哲学家的人生观本质上是诗人的人生观。而在中国,哲学是与诗歌结合的,不像在西方哲学与科学的结合。下文中也充分说明了这种对于人生悲欢与世事百态的异常敏感,恰恰造就了轻妙的中国哲学。人对于人生的悲剧意识源于春日韶光消逝而生出的一缕悲思,对于人生的柔情则源于昨日残花谢尽而荡起的一寸柔肠。最初是哀伤与挫败感,旋即是世故哲学先生般的如梦初醒与纵情大笑。
摘自:林语堂《生活的艺术》第一章 "如梦初醒"之二: 一个准科学公式
附二:《林语堂: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吾尝喜欢林语堂,概因
一生一婚姻,白头偕金婚
三女初长成,无子不为憾
居美三十载,英文书中华
中华护照在,绿卡入籍No
成婚烧婚证,誓言守终身
诺奖三提名,创始建南洋
幽默第一译,发明四角输
买船票答辩,自信归故乡
美法德游学,硕博荟东西
品大师境界,悟生活艺术
学贯东西,精通古今
钦佩之情,吾作诗表敬
我们熟知的林语堂,是那个凭借一部《京华烟云》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文化大师,是演讲台上幽默风趣的智者,是那个“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语言天才。
可林语堂却认为,自己只是“痴人”一个。
一 · 痴迷于读书
一生三次被诺贝尔奖提名,可谁能想到,大学毕业后的林语堂却只是半个中文通。
林语堂出生在福建平和县的一个基督教家庭,林语堂小时候就特别喜欢翻父亲的古文诗书,还能快速背诵,天赋甚高。17岁就考入当时中国最好的英文大学──圣约翰大学。
▲ 上海圣约翰大学,是中国近代最著名的大学之一
没想到,林语堂却觉得学校的课程太容易了,常常在课堂上偷看图书馆借来的“闲书”。圣约翰大学藏书5000册,林语堂不仅都借阅过,竟连这些书的性质都记得一清二楚。考试前夕,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他依旧优哉游哉去江边,边钓鱼边看书。
尽管如此,林语堂仍高分毕业,收到清华大学任教聘书。他从小一直在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也是完全西式教育,更让他把国文忽略了。特别是来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后,他十分窘迫和惭愧: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
▲ 林语堂 第二排中
后来他去卖旧书的琉璃厂,淘旧书,与书商谈话,阅读大量中国传统书籍,痴迷其中。几年后林语堂去了哈佛大学读硕士,更是把卫德诺图书馆比喻成“蟠桃盛宴”,自己则是那只迫不及待想吃桃的猴子。
正是因为他对读书这份“痴”,让他贯穿中西文化,让他的笔写出了中国文化的精髓,为世界了解中国打开了一扇窗。林语堂最喜欢引用黄庭坚的话:“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 林语堂的书房兼客厅,墙上的对联为谭淑女士所赠,咏赞林语堂的文笔及人格
二 · 痴迷于发明
如此高成就的国文大师,谁能想到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当发明家。小时候,他常常捣鼓一些草药,调合成“包治百病”的神奇药粉,还认真取名为“好四散”。
上学知道了虹吸管原理后,唤醒他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月时间蹲在菜园里研究,连饭都不想吃,非要制造一台抽水机,让井水自动流到菜园里。
▲ 林语堂故居,位于台湾省台北市阳明山仰德大道二段141号
▲ 林氏大家庭,前排左一男孩是林语堂
中年的他,不改童心,为了发明中文打字机,再次着了魔。每天清晨起来画结构草图,排字。厚厚的一本《机械手册》被他翻得破破烂烂。去瑞士开会时,还专程跑去英国找了个工程师请教。最终,一台耗费他三十多年的心血和十二多万美元的“明快中文打字机”成功发布,他骄傲地说:“这是我送给中国人的礼物。”
当年林语堂为了发明这台打字机倾家荡产,还向朋友借钱,银行的贷款。有很多人笑他痴,做着没有盈利的事。
最终,林语堂还是研制成功了,并且这就是我们现在中文输入法的“鼻祖”,那时电脑尚未问世,这的确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林语堂认真诠释了: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 林语堂发明的打字机
三 · 痴情于妻子
林语堂坦诚,自己是老式的婚姻“从父母之命,娶妻娶贤”,成婚之前对廖翠凤并不太上心。可有一次廖夫人直接当着林语堂的面嫌他太穷,廖翠凤很坚定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就是这一句,让林语堂对妻子痴心不已。
结婚当晚,林语堂竟把结婚证一把火烧了。“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这一次,林语堂认定一个人,就是一辈子。
▲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
婚后廖翠凤陪林语堂到哈佛上学。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廖翠凤盲肠炎发作住院。林语堂每天变着法子给廖翠凤送去营养餐,自己却啃着最便宜的麦片。出院那天大雪纷纷,林语堂借来一辆雪橇,把廖翠凤拉回家。雪地里一步一步脚印,是林语堂对妻子浓浓的痴情。
一晃眼两人相伴了五十年,结婚周年纪念日时,林语堂送给廖翠凤一个勋章,上面刻了林语堂翻译后的《老情人》: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不仅如此,林语堂还写了两条做个好丈夫的标准:
一、太太喜欢的时候,你要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二、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有一个人不说,那就更好了。
晚年林语堂接受采访,他饱含深情望着妻子说道:“我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或许男人的情,不在求婚时那颗戒指,而是婚后的朝朝暮暮依旧对你痴情一片。
四 · 人生带一点“痴痴”的幽默
郁达曾形容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说白了就是:“这位兄弟,你有点痴。”
有一次,在林氏宗亲大会,主办方非要林语堂上台夸耀一下林氏祖先的成就。
林语堂上台后绘声绘色地谈道:
“英勇无敌的林氏祖先,有《水浒传》里的林冲......诗人、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跃大西洋的林白……我们林氏家族可说是人才辈出、光宗耀祖啊!”
▲ 晚年林语堂
宗亲听了哈哈大笑:你是不是傻?那些都是小说里的虚构人物,还有压根打不着关系的林肯!
可是转念想想,林语堂这种幽默的处理方式,既不失学者颜面,又避免被世人说好虚荣,实属智者之举。
还有一次,林语堂被邀请参加学校的毕业典礼。没想到在他前面的人说得冗长枯燥。学生早已经昏昏欲睡、不耐烦。上台后林语堂只说了一句话:“绅士的演讲,应当像女孩子穿的裙子一样,愈短愈好。”台下掌声雷动,欢声叫好。
林语堂比起前面的长篇大论,他只说出一句话,他是痴吗?并不,反而这句话成为经久不衰的名言,将英文Humour音译幽默的林语堂也被尊称为“幽默大师”。幽默,也成了他从容不迫的人生态度。
▲ 林语堂先生在台北对着一群年轻人演讲
在他眼中:“幽默只是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常于笑中带泪,泪中带笑。”但多亏了这位“旁观者”,让生活变得不那么苦涩与干枯。就算这尘世只是一个黑暗的地牢,但我们也总得让日子过得美满。
▲ 林语堂
纵观林语堂的一生,他的“痴”让他成为文坛上的大师,让他收获美满的婚姻,甚至让他实现了童年那些看上去“可望不可即”的梦。
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在这个急功近利的世界,人人争做一个精明人,却不屑成为一个“痴人”。我也如此,可每当我浮躁之时,却仿佛总能看到林老先生,慢悠悠地饮了一口茶,对我说:“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转自: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