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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交流互访:中国检察怎样扩大“朋友圈”

2017-09-08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2014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北京会见国际反贪局联合会2014年第一期研讨班代表。程丁 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同时也是国际合作的催化剂和黏合剂。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外交场合表示,中国支持各国加强司法交流合作。


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协作打击跨国犯罪,到共同推进“一带一路”重大合作倡议实施,再到携手培养国际化司法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推动检察机关对外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深化,国际“朋友圈”越来越大,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推动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检察智慧。


· 走出去请进来

检察机关对外交流成新常态 ·


2014年4月5日,曹建明与法国最高法院检察院总检察长马兰共同签署中法两国50名检察官培训项目合作执行协议。简闻之 摄


“曹建明检察长率领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法国最高法院检察院,将为两国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注入新活力,推动双方关系进入新阶段。”2014年4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访问法国时,法国最高法院检察院总检察长马兰表示。


在这次会谈中,两国检察机关最高领导人站在中法建交50周年新的历史起点上,就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两国执法司法交流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中法两国50名检察官培训项目签订合作协议。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中法检察机关高层互访频繁,并取得显著合作成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检察国际交流的一个缩影。


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已成为司法新常态。


惠灵顿时间2016年4月13日上午,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新西兰总检察长芬利森举行工作会谈。简闻之 摄

2016年4月,曹建明访问新西兰,同新总检察长举行会谈,实现了中国检察机关最高领导人对新西兰的首次正式访问;


2017年4月,曹建明访问以色列,与以色列总检察长举行工作会谈,共同签署《关于增进友谊加强合作的联合声明》……


白俄罗斯当地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白俄罗斯总检察长科纽克举行工作会谈,双方共同签署两国最高检察机关《2018年至2019年合作计划》。简闻之 摄


201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京会见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察察罗夫一行,双方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程丁 摄


2017年6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京会见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吉哈德·乔洛希。程丁 摄


白俄罗斯总检察长科纽克应曹建明检察长邀请,2013年以来先后4次访华,推动两国检察交流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2014年12月,曹建明在京会见来访的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察察罗夫,双方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


2017年6月,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吉哈德·乔洛希访问最高检,就北京承办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第二十二届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与曹建明进行坦诚友好的沟通……


据统计,2013年以来,最高检筹划组织安排检察机关高层出访团组29个190人次,出访国家达50多个。同时,累计接待来自20多个国家司法检察机关的高官访问团组57个575人次。


“最高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积极拓展检察机关对外交流的领域和范围,扩大了我们的‘朋友圈’,提升了司法交流合作的水平。”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人说。


· 聚焦“共同关注”

实现“朋友圈”良性互动 ·


2015年9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强调,为了和平,我们要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世界各国应该共同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以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为指导,中国检察机关在对外交流互访中,聚焦“共同关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增强互信的同时,实现了“朋友圈”的良性互动。


2016年11月30日,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致辞。程丁 摄


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挑战人类社会秩序和文明底线。在2016年11月召开的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曹建明围绕加强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的国际合作作了专题发言,引起与会共鸣。相关成员国纷纷表示愿意强化执法司法合作,共同打击暴恐犯罪,共同维护地区和谐安定。


2016年11月9日,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老挝万象开幕。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开幕式上致辞。简闻之 摄


针对毒品犯罪,曹建明在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代表中国检察机关围绕打击毒品跨国犯罪提出应对之策,赢得热烈反响。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建设全新合作模式的促进下,在互访过程中,中国最高检致力与沿线各国好友携手打造稳定透明、公平公正的“一带一路”国际法治环境。


阿斯塔纳当地时间2015年8月27日,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作打击毒品犯罪专题发言。简闻之 摄


2015年8月21日至30日,曹建明率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保加利亚、匈牙利,并赴哈萨克斯坦出席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出访期间,曹建明深刻指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展规划相辅相成,各国检察机关要深挖合作潜力,积极研究检察机关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措施,为各成员国各领域合作提供良好司法服务。


中方的倡议得到了上述各国检察机关的广泛认同,他们纷纷表示要加强司法执法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打造命运共同体、共建和谐家园。


尚和合、求大同,中国检察机关在对外交流中坚持合作共赢,着力构建命运共同体,推动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中国声音在“朋友圈”内引发了同频共振。


· 通过交流互访

共与19个国家签署了24份合作协议 ·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最高检通过交流互访,共与19个国家司法机关签署了24份合作协议、合作谅解备忘录、合作计划。而这些合作协议中,加强双方人才交流与培训无一例外地被列入双方合作的重点项目。


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盟区域化交往的日益紧密,建立一个面向区域内各国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和业务研修基地已成为普遍呼声。


2017年1月4日上午,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在南宁正式使用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培训基地揭牌和官方网站开通仪式。程丁 摄


经中国最高检倡议,在各方推动下,2017年初,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在广西南宁建成。现已圆满完成对越南检察官、老挝检察官、柬埔寨皇家司法职业学院等代表团的培训工作。


“我们既了解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又感受到中国人民的热情和友好,促进了中老两国检察机关的交流,加深了中老两国人民的友谊。”通过赴广西培训,老挝沙耶武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阿弥·雄亚龙受益匪浅。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外专局的指导支持下,最高检共组织全国检察机关81个团组近2000人次赴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国家进行业务交流与培训,为检察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懂外语、专业精、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乘开放长风,得法治泽润。随着对外交流广度和深度的拓展,中国检察机关的“朋友圈”不断扩大,在国际司法交流合作舞台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日益提升。


(文字:徐日丹 编辑:罗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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