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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进行时】云南昆明检察机关八成以上人员一线办案

2017-10-04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昆明日报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先后到富民县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对昆明两级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随着司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推进,目前昆明市两检察院已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455人,占全市检察机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检察机关85%的人员都被配置在一线办案岗位。


检查组对昆明两级检察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上取得的各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014年10月,昆明市检察院及下属的西山区、寻甸县检察院被确定为云南省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6年6月,其余12家基层检察院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参加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市检察机关组建办案组387个,其中检察官办案组55个、独任检察官332个。


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将入额的领导干部编入办案组参与一线办案,如富民县检察院检察长已办理案件3件6人3名副检察长共办理案件47件47人,昆明市院入额院领导和部门正副职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诉讼监督案件934件,发挥了带头办案、率先垂范的作用。司法责任制工作运行后,全市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增加,办案周期缩短,办案质量提高。如第一批改革试点的寻甸县检察院,在首批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审查逮捕办案期限较去年平均缩短1.5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缩短7.5天;第二批改革试点的官渡区检察院,今年批捕公诉案件人均办理数同比分别上升29%30.7%,目前无投诉。


(文:王姗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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